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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王的奮鬥》第六十三章 蠻奸
  戰陣訓練?

   這在蠻牛戰士的眼裡就跟度假似的,根本就不算啥。甚至作為攻擊箭頭和傳令官的雷巨還舉起手中的錘子在衝鋒之中頻頻對邊上的樹木進行破壞。至少已經造成了七八顆比他大腿還要粗的樹到底,充滿了暴力的視覺。

   可為什麽是錘子呢?

   好吧,他的斧頭壞了。石斧的缺陷就顯現了出來,就算是最堅硬的石材,對於戰士來說都顯得很脆。只要碰到堅硬的東西,根本不敢能用全力。一旦用上全力,最後的結果恐怕就是斧子碎裂,運氣好一點,崩了個口。運氣差一點直碎裂,徹底壞掉。而他錯吧巫當成野獸的那一次,好在及時收力,拐過了巫的頭頂,卻將巫身邊的一塊石頭砸碎。巫雖然沒事,但他的斧頭卻因此而報廢。加上石斧加工業不容易,需要長時間的打磨,臨時補充是不可能了。這讓雷巨很是心疼。

   稱手的家夥壞了,無奈之下,雷巨只能找了一塊石頭,綁在了斧頭柄上當錘子用。

   反正招數都差不多,就是用起來有點別扭。別以為雷巨沒事對樹木發瘋發傻,其實他砸樹也是一種調整自己對武器熟悉程度的過程,這是一個優秀戰士獨有的素養,隨時隨地都在調整自己和武器的契合度。好在這種事雷巨也不是第一次碰到,石斧不耐用,他在之前也會經常遇到武器壞掉的時候,臨時用其他東西代替的情況。錘子的使用,他也不陌生。可問題是手中的石錘的中來那個和他原先的石斧有點出入,這需要給他一點時間來磨合。重兵器就是這樣,需要一次有一次的試驗,才能感受到武器在手中的各種狀況,比如說反彈力,武器的落點……

   蠻牛戰士在訓練中如魚得水,卻給格桑帶來很大的負擔。他理解不了,甚至連蠻牛部落的一個孩子——李造的體力都仿佛用不完似的。可對於曾經的蒼鷹部落的第一勇士格桑,卻只有咬緊牙關才能勉強跟上這幫牲口的步伐。其他人都有資格叫苦,可他卻沒有,因為營救人質是他的責任,而不是蠻牛的責任。可問題是,蠻牛的人樂在其中,這讓格桑有點接受不了。面對蠻牛戰士的宣泄,沒錯,就是宣泄,他是這麽理解的,他只能咬緊牙關苦苦支撐。

   可現在,蠻牛部落真正的主宰,告訴他將會用一天的時間奔襲,將兩天的路在一天的路趕完。然後傍晚抵達目的地,還要發起攻擊。這不是瘋子的行徑還是什麽?不僅如此,李頓還告訴他,抵達目的地之後不是立刻休息,而是視情況而定是否要第一時間發動攻擊,然後一擊即退,退守森林之中……

   格桑苦著臉,根本就不敢說自己的身體毫無問題,可他卻知道這樣做的結果會讓他累吐血的。吐血也就罷了,只要能救族人,任何代價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可問題是,他就算是吐血恐怕也難以完成李頓對他的要求。

   第一,不掉隊。

   第二,攻擊發動之後,在戰陣中發揮作用。

   好吧,對李頓的要求,格桑無言以對。他猜測不會是李頓要求他在戰鬥開始之後打頭陣,當先鋒吧?按照彼此的身份,格桑沒有覺得李頓如此想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可問題是,他要有這份本事,還用著蠻牛部落出馬嗎?

   他自己單人匹馬就把仇給報了。

   還真有這個可能。

   首先,他對於白頭山周圍的地形,他可比任何一個火魔人要熟悉。只要幾次成功的伏擊,甚至能夠救出幾個族中的戰士,

他就有了和火魔人周旋的資本。而火魔人在不斷承受損失的同時,還需要去尋找巨石遺跡的入口,這樣一來,他的機會就更大。   最終的結果可能是火魔人惱羞成怒將抓到的人都殺了。可這樣的話,火魔人永遠也不可能找到遺跡。到那時候,蒼鷹部落的首領是說什麽也不可能帶火魔人進入遺跡,畢竟他的族人都死絕了,他活著還有什麽意義?

   蠻荒人的唾棄背叛者,更何況是一個部落的族長背叛整個部落?

   那樣的話,格桑還真的有可能將火魔人最終拖入談判中來,族人獲救的可能性很大。大不了到時候遷徙而已。

   可格桑根本就沒有這個能耐,他只能找外援。

   於是蠻牛部落來了。

   蠻牛部落可不是為了純潔的友誼來幫助他解救被捕的族人,李頓肯定有他的訴求。比如說巨石遺跡。當然李頓也有不得不幫助蒼鷹部落的原因,火魔人對蠻牛部落也構成了威脅。處於實力絕對劣勢的一方,蠻牛部落肯定不能等著火魔人打到家門口,才去想應對的辦法。這等於是刀架在了脖子上,成為案板上的魚肉,任由對方處置。有什麽比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更重要的?所以,李頓也是被迫應戰,不得不帶著少地可憐的蠻牛戰士去找火魔人的晦氣。誰也不能保證火魔人會不會去蠻牛部落逛一圈?

   格桑猶豫了很久,才做出保證:“在之後的行動中,我絕對不會掉隊。”

   “這就足夠了。”李頓點頭道:“在此之前,我們要商討明天一定要解決掉的對手。這個人不死,我心難安。”

   格桑不解地看了一眼李頓,後者言語肯定地表明了立場。可他卻不知道李頓說的是誰?是火魔人的首領,似乎這樣解釋更說得通一點:“炎龍是火魔人的首領,他是烈火王城炎家的嫡子,身邊總是有人保護,加上他基本上都呆在營地,要殺他很不容易。”

   “不,殺他沒有任何意義,甚至還會讓蠻牛部落付出無法接收的代價。”李頓搖頭道,萬軍叢中取上將首級固然美妙,可用不到。炎龍的存在對李頓來說沒有絲毫威脅,不管他是炎家的少爺,還是其他大人物,李頓都不認為這個人是最大的危險。

   從蒼鷹部落被偷襲,到首領投降。

   整個過程看似最大的問題在蒼鷹部落自己身上,缺乏戰鬥意志,沒有抵抗精神。

   可似乎格桑也好,蒼鷹部落上下也罷,都忽略了一個關鍵性問題,火魔人怎麽來的?

   總不可能在書籍上翻到了巨石遺跡的文字記載之後,還附上一份地圖吧?就算是有地圖,蠻荒根本就沒有道路,他們憑什麽會第一個就找上蒼鷹部落?而且一找一個準?沒有人帶著來,誰相信啊!

   而李頓的目標就是這個帶路黨。

   俗稱:蠻奸。

   別的人他根本就不在乎,炎龍一個在王城生活的大少爺,他要是沒有了向導,能深入蠻荒腹地找到蒼鷹部落?卻不知道巨石遺跡的入口?

   甚至很有可能巨石遺跡的消息也可能是那個人告訴炎龍的。

   這麽想來,這個人很可能在蒼鷹部落生活過,甚至乾脆就是蒼鷹部落的人,猶豫特務情況去了外面,然後把族人給賣了。給格桑解釋一通之後,格桑來警醒過來,怪不得火魔人能夠在夜晚包圍蒼鷹部落的營地。要知道在晚上辨別方向都很困難,更何況是找到營地了。

   “應該是你們部落的族人,從部落離開,或者是被部落趕走的族人。這個人熟悉蒼鷹部落以及周圍部落的一切。”李頓一口認定奸細就是蒼鷹部落曾經的族人,這讓格桑心裡很不好受。可他也明白這個可能性很大。

   但格桑也沒辦法確定,自始至終,火魔人中間並沒有出現他熟悉的人,可心頭卻猛然想起幾年前的一個夜晚……那天部落的首領在半夜和人爭吵,然後第二天,那個族人就離開了部落,沒有人認為那個族人能活著走出蠻荒。

   可事實勝於雄辯,讓他不得不做出最壞的打算,心頭暗道:“難道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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