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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王的奮鬥》第四十六章 臨陣磨槍
  別看蠻荒土著戰鬥力驚人,但實際上,普通戰士和魔族戰士的戰鬥力差距並不是太大,一個打兩個,或許還行,但是一個打四五個,已經不可能全身而退了,甚至一個不好,受傷喪命也不是沒有可能。

   蒼鷹部落還有一個族長,顯然也是擁有血脈覺醒能力的,可到頭來,蒼鷹部落的首領還是選擇了投降。

   火魔人有武器和裝備的優勢……

   當然,現在對於蠻牛部落來說,這種優勢已經不複存在了。蠻牛部落偷襲火魔人搜查小隊之後,已經鳥槍換炮,在裝備上已經和對方毫無差別。可是人數上的巨大劣勢,是無法彌補的。蠻牛部落的戰士再能打,一個人能對付幾個?

   就算是裝備一樣,可蠻牛部落的人是剛剛接觸金屬武器,根本就沒有什麽戰鬥技能和戰法,他們幾乎還是使用自己最為熟悉的本能在戰鬥。可武器的運用只是依靠使用者的本能,是根本無法發揮最大的效果的。

   但李頓對此無能為力,戰技,尤其是冷兵器戰技,可不是他一個普通人能夠學習的。被說他了,就算是後世的特種兵,遇到冷兵器的戰技,也鐵定傻眼。匕首玩得轉,不見能長劍就能玩得轉,如果加上盾牌長矛,是個人都會手忙腳亂的。

   所以,李頓根本就沒有打算和火魔人硬碰硬,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也是葬送蠻牛部落所有戰鬥力量的行為。

   可格桑他是能夠進入巨石遺跡的關鍵,說話也不能太過生硬。其實,李頓根本就不用擔心這些,格桑和李頓相處了幾天,知道這個年紀不大的首領可不好說話,於是采取了曲線救國的辦法,和對正在吹噓火魔人如何不經打,弱的和娘們似的,根本就不是蠻牛部落戰士的對手……雷巨幾個一邊炫耀著身上的鎧甲,一邊還拔出鋒利的金屬武器和人吹噓。可真要是以為這家夥是屬於腦子裡都是肌肉的莽漢,就絕對會碰一鼻子灰。

   格桑就是其中一個。

   他滿懷信心地許諾,讓雷巨帶頭去解救蒼鷹部落被俘虜的人。可結果是他發現,沒有人是傻子,似乎真正的傻子只有他一個人。

   “腦袋撞石頭了才去。”這是衝動型的回答。

   “要是把你交給火魔人,獲得的好處肯定比你給的多。”這是奸詐型的回答。

   至於李頓這邊,說法就更加模糊了:“敵人很強大,當然這不是理由,相信我,格桑兄弟,蠻牛部落和蒼鷹部落是站在同一陣營的兄弟。但是我們不能愚蠢地用腦袋撞石頭的辦法去救人,這樣不但無法救人,最後的結局很可能蠻牛部落的戰士損失殆盡,而蒼鷹部落被抓的族人因為惹怒了火魔人而遭受慘無人道的屠殺……莽撞是要付出血的代價的。”

   格桑很憋屈,他發現蠻牛部落的這位首領很能說,這在蠻荒部落中並不多見。

   更讓他心塞的是,他還說不過李頓。

   總不能格桑開口閉口就說:“勇氣是戰勝一切的源泉,部落兄弟不能在困難面前低頭……”之類的諺語來糊弄人吧!再說,李頓是好糊弄的嗎?

   真要是這麽說的話,相信他被趕出蠻牛部落的日子也不遠了。而他一個人根本就沒有可能獨自解救被抓的族人。至於找周圍的其他部落幫忙,一來,大部分部落遇到魔族的捕獵隊,都會避而遠之,幫忙解救蒼鷹部落的族人就更不可能了;其次,路途太遠,最近的部落都需要好幾天的時間才能趕到,時間上來不及了。

於是,李頓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寄托。   格桑很不甘心地問:“總不能一直無休止的等下去吧?”

   “不,我的兄弟,你不懂。”李頓神秘一笑:“蠻牛部落的戰士在準備,而火魔人一無所知,這怎麽是無休止的等待呢?”

   “可是……”

   “我們需要在戰略上藐視敵人,但是要在制定戰術的時候重視敵人。這很重要,打仗需要這個……”說話間,李頓指著自己的頭,意思再簡單不過,腦子很重要,至少比拳頭在大多數的時候都要重要:“而且還有一個問題,弓箭很好用,至少在偷襲的時候是出其不意的利器,但是我的族人還不太會用。另外你也也剛剛開始熟悉弓箭的構造,就射箭的成績來說,相對很糟糕。你總不至於到時候看著蠻牛部落的勇士去解救你的族人,而你卻站在邊上袖手旁觀吧?難道你就不想親手殺幾個火魔人為你死去的族人報仇?”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整個道理格桑不明白,但是他已經感受到了相同的境遇。從一開始恨不得找火魔人拚命,到之後幾乎磨刀霍霍地準備出發救人,而現在,他已經完全被李頓給吊住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可就是不知道怎麽辦?

   打發走了格桑之後,李頓招呼所有的戰士,連李造都被很不情願地叫來聯系射箭。

   按照李頓的設想,弓箭手是可以全民皆兵的一種武器。這不同於刀劍,需要面對面的搏殺,而搏殺技能的學習需要一個漫長的教導過程。

   可弓箭卻能夠在短期內發揮效果,當然孩子就算了,個頭甚至沒有弓箭高,根本開不了弓。

   至於老人……

   蠻牛部落都已經這光景了,尊老愛幼也不太合適,只要能動彈的,還能拉動長弓的,都要學射箭。

   李頓已經和巫總管達成共識,將弓箭訓練作為蠻牛部落的頭等大事來對待。就算李頓最後帶著戰士出面參與了解救蒼鷹部落的行動,按照他的設想,這至少是在部落成員學會弓箭之後的事。

   訓練一個弓箭手似乎很麻煩,但是弓箭這種狩獵工具和戰爭工具可以隨時隨地轉換的武器,去在部落很容易被接受。他不需要一個戰爭中的弓箭手,這不太現實,他需要的是讓部落的戰士擁有和敵人拉開距離戰鬥的空間。

   這個空間距離,可以盡可能地保護部落的成員,僅此而已。

   “舉弓!”

   “準備!”

   “射!”

   “報靶!”

   “十三。”

   “十五。”

   “六。”

   “二十三。”

   ……

   臨時充當靶子計算員的巫總管開始了數數字的艱難過程,這也就是他,要是還一個人,二十以內的能數清楚算他眼瞎,李頓不在其中。

   事實證明,好戰士不一定是一個好弓箭手。

   二十支箭射完之後,雷巨的靶子上三三兩兩的,就沒有幾支箭,反倒是邊上的岩石的成績異常出色,而且出色到讓他汗顏。中靶子的箭,竟然比他射出去的還要多。這絕對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解釋就是有人往他靶子上瞄準了。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有人朝著自己的靶子射箭,最後卻中在了別人的靶子上。

   李頓看著結果,有點牙疼,這幫家夥要說打架,甚至打仗,一個個都拍著胸脯高唱自己是最強的,每人比他們更厲害。

   可在射箭這個技能上,他們一個個都啞火了。

   這可不是三十米的靶子,更不是五十米的靶子,而是十五米。這個距離別說是人了,就是遲鈍的野豬也發現不對勁了,跟本就不可能是射箭的攻擊距離,如果再近一點,趕緊扔掉弓箭拿起刀槍吧。不然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按照他的計劃,這是入門階段的基礎,半天就能夠熟練,畢竟蠻牛部落的戰士對於在戰鬥天賦這一技能上,有著近乎完美的潛力。可實際情況是,全部的成績基本上是一半脫靶。

   射箭練習絕對是李頓最為緊張的臨陣磨槍計劃,他恨不得三天就訓練出八個神射手。可實際讓他被打臉了。

   當然,他也不是沒有發現好苗子,岩石就很不錯。這家夥的悟性快要趕上自己了,讓李頓在失望之中,沒有絕望。不過接下來兩天之間還需要加強遠距離的射箭,他可不想好不容易做出來的弓箭,最後只能掛在山洞裡當成裝飾品。

   另外有幾個算是合格的預備弓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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