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後,莫墨再次修改草案,終於定下來第一版本的青龍集團組織結構。保衛部:飛虎隊30人,預備隊30人,隊長為石武,副隊長為燕南,小組組長分別為阿剛、阿呆、段國、王高誼。由於彩谷人員不足,不可能全部處於訓練狀態,一些老人員,已經無法提高戰鬥力,將采用半工半勞的方式,即有任務時執行任務,無任務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像砍伐木材、工程隊建設、日常狩獵。
木匠隊:總人數為30人,主管為王建樹,無任務時協助工程隊建設。目前專注於機床的研究和製作。
鐵匠隊:總人數已經發展到50人,主管為李鋼。協助新武器製作和研究,協助其它部門製作工具。
農業部:按種植情況,劃出總人數的二十分之一,一共25人,主要為婦女,組長為趙天成,一個六十歲的大爺,但文化知識較高,對農業也比較熟悉,故莫墨選他為組長。農業部主要任務為種植果蔬、畜牧養殖、麥子水稻種植等農業工作。開荒由工程隊負責,目前已經完成農業的開荒。
工程建設隊:人數為50人,男人居多,隊長為方石。這個部門的任務比較多、雜,包括房屋建設、水利建設等,包括將要進行的粘土磚製作、水泥廠、高爐建設、道路建設等工作。
後勤:包括食堂的20人,物資管理和倉庫4人、行政、人事、保衛、醫館2人等,主管為石武。莫墨對食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廚師研究他給的營養學,研究他給的菜肴。像孕婦不能吃什麽,小孩應該補充什麽營養,都有相關的條例。像醫館這邊,要求醫生監督彩谷的人不得再亂喝生水,了解常見病例,監督彩谷衛生。
財務部:會計3人,負責成本核算,工資發放,莫墨的個人資產目前由石武保管。莫墨打算等暗影部隊成長起來後,讓石武隻負責財務。
教學部:文化老師5人,主要負責漢語、數理的推廣和教學,還定了思想宣傳部,主要向小孩灌輸忠誠於莫墨的思想。
幼兒園:在彩谷,1到3歲以下的孩童一共有14人,將由這個部門的幾名老婦女負責。1歲以下的繈褓則需要由親母管帶。
另外,莫墨另設定了一個策劃謀略部,以後他的計劃將從這個部門下達到各個部門。
清源村人口有四百多人,15歲到60歲一共有256人,這些人全部安排有工作,就連60歲以上的老人也不能閑著,負責帶小孩。15歲以下的人員主要任務是學習和練武。
人員不足,除了孕婦和病人,成年人都不能閑著。
五年內,莫墨這個計劃不會變。
若不同意方案,可離開彩谷自力更生。
五年後,根據發展情況再進行修改。
所有上班的人將領工資,免費夥食,除了工作服,村民另買衣服需要自己花錢在商店購買成衣,或者只能利用業余時間自己做。
莫墨也怕他們心裡有抵觸,為了科普、執行這個計劃,他給大家算了一筆經濟帳。
就算一般工種,年薪為5金。若是肉蔬管夠,一人一年夥食費用為1金4000銅幣,一年所需的四五套衣服需要花1000銅幣,再加上其它的生活費用一年約花500銅幣。除去支出,員工一年還剩余3金4500銅幣可存儲。
若家有幼兒,一人一年托管費1金。一個小孩一年的普通低級藥浴花費為6000銅幣,用好的則為6金。
一個家庭,若有兩個小孩,兩人上班,哪怕兩人按最低工資年薪5金計算,除去小孩藥浴費用,
一年剩余近4金幣。換作以前,那是難以想象的。
在以前,清源村的村民,不說有剩余錢,能吃好穿好就不錯了。而在如今,村民們可以存下錢來給孩子進行中級藥浴。
莫墨的計劃當中,彩谷的低中級藥浴全采用野生草藥進行,費用一部分由家庭抽取,若家庭困難的暫由莫墨支出,小孩成年後需要從工資中扣還。
“看似花錢更多,其實大家有更多時間來賺錢了。”燕南笑道,換作以前,他媳婦就得呆在家裡負責做飯洗衣服,還得花時間做衣裳,修補家裡的工具,種養畜牧,根本沒有其它時間來做其它工作。
如今,他媳婦也能謀一份工作,自己賺錢。除了洗衣服需要自家負責外,其它事全由集團專人負責。
就像衣裳,集團派人從城鎮裡采購布料回來進行製作成衣,然後在商店售賣,並不提倡自己製作,把大量時間浪費在其上。
彩谷發展農業,是擔憂彩谷被人封堵後采購不進糧食。畢竟糧食存放時間有限,而布料存放十年都沒事。人沒東西吃,會死,但衣裳可以縫縫補補穿十年。
另一方面,彩谷所需的糧食量大,一千人一年的用量足有數百噸,運輸麻煩。
等彩谷人員足夠多了,再慢慢發展紡織業。
目前彩谷的主要目標,就是發展鋼鐵工業。
糧食,保證自足自給就行。
莫墨要凝聚所有力量發展某一項工程,如果不按以上劃分結構,根本抽不夠人手來幫他搞主項建設發展,工作效率也低,煉鐵想出爐將遙遙無期。
莫墨定下方案後,讓人在廣場公告欄張貼方案,並讓人宣傳解說。
開始之時,青龍集團的宣傳工作進展得並不是那麽順利,有些村民不理解,幸好沒有反對。
在宣傳欄附近,村民三三兩兩聚在一起討論著新制度。
“這個幼兒園是什麽東西呀?為什麽幫看娃還要錢呀,一年還要一金,這麽貴!
自己帶娃不行嘛?以前都是自己帶娃的呀!”一個腦後梳椎髻的年輕少女實在不解,她還是一個月前從其它村嫁過來的,方才碧玉年華,但梳盤髻代表著已婚(認為這樣可以減少魅力)。
彩谷有保密規定,外村女人嫁到彩谷後,三年內,不允許出谷回娘家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