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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當暴君》第75章 惡心
  對於大明朝的文人書生,崇禎簡直不知道該怎麽形容他們。可能最貼切的一句話應該是我去年買了個表吧。

  要說大明的文人們全是坑,那明顯是不對的。

  畢竟,其中出過心學的王陽明這種大佬,也出過張居正這種大佬,還出過一個不抽煙不喝酒不燙頭的於謙於少保。

  可是這坑爹的貨色就更多了。

  先不說那嫌水涼和頭皮氧的錢大人,也不提遼東第一漢奸兼建奴第一忠狗的范文程,光是這些左一個黨右一個複社的學生都讓人頭疼的要死要死的。

  首先,這些貨色們是不納稅的,名下的田地商鋪都不納稅!

  大明朝開國的洪武皇帝原本是想給讀書人一點兒優待,畢竟這些貨們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一個個兒的都是些高分低能的貨色,不給優待,還不統統餓死?

  再加上朱老大是馬上得來的江山,心裡明白要治國可不能在馬背上治,還是得靠這些文人來治理。

  所謂“生員”,指的是經過各級考試入府、州、縣學者,通名生員,習稱秀才,亦稱諸生。

  老朱給的優待不可謂不多:

  這些生員們由於已經可以算做是官員的預備役,因此可以免差役徭役,見了縣官不必下跪,若違犯法令由教官責懲,情節嚴重者須申報學政革去生員後才能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責,已經可以算最底層的士大夫了。

  明白了吧?這些貨就算是犯法了,都他喵的跟老百姓們的處理方式不一樣,頗有些要先開除某籍後再審判的意思。

  唯獨有兩條學律的規定,讓這些讀書人很是不滿。老朱後來被噴成狗,恐怕跟這兩條規定也不無關系。

  一、生員事非乾己,勿輕訴於官;二、軍國政事,生員勿出位妄言。

  這兩條,乃是洪武皇帝朱元璋命禮部頒布的學校禁律十二條的第一和第三條。

  說白了,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訴諸生員:好好學習,沒事兒看看書泡泡妞就得,少些有的沒的,少看熱鬧少圍觀,沒事兒別特麽地天晴了雨停了,你又覺得你行了,別整的大明跟離了你們這些讀書人就不能運轉了一樣。

  當然,老朱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大明的文人們那個尿性勁兒一上來,臥槽,老朱你丫是暴君!

  不讓俺們議論時政?不讓俺們多管閑事?這還了得?!暴君!暴君呐!

  當然,老朱是馬上皇帝,對這些生員們的意見根本就無所謂,反正老子手裡有刀子有馬仔,怕你去死?

  所以在洪武一朝,讀書人們還都乖的很。可是到了建文帝那個蠢貨一登基,好麽,玩起了削藩!

  你說這些東西們有多腦殘吧,你削藩也靠譜點兒吧?

  偏不!

  人家大明朝的文人就是那麽尿性,先從面瓜開始來,讓牛逼的心生警覺,最後被朱老四來了個靖難之役,結果都知道,一個誅十族下來,讀書人又特麽消停了!

  等朱老四也掛了之後,這些讀書人可算是自由了,放飛自我的後果就是直接各種鬥。

  跟閹黨鬥,跟什麽浙黨楚黨東林黨鬥,跟皇帝也鬥。

  鬥到最後的結果很明顯,沒有人辦事兒,崇禎在把自己掛到老歪脖子樹上的時候,一個陪同的文官大臣都沒有。

  倒是後來,倪元璐舉家自殺,算是給大明朝的讀書人們留下了最後的那麽一點兒臉。

  當然,如果這些貨色們只是沒事兒瞎發發牢騷,崇禎皇帝這會兒也犯不上生氣。

  從後世穿越過來的崇禎皇帝可是清楚地知道鍵盤候們有多麽牛逼,那戰鬥力,仿佛在鍵盤上就能治理好一個國家了。

  只是這一次,錦衣衛田爾耕所部從江南蘇州府太倉州傳過來的消息,是徹徹底底地把崇禎給惡心壞了。

  蘇州府太倉州的生員,一個叫張薄的家夥,自小就有神童之稱。

  天啟四年的時候,這貨就拉了一群讀書人,開始結社評論時政,後來又改為複社。

  天啟六年的時候,這孫子參與了蘇州抗稅暴動,撰寫了《五人墓碑記》,把魏忠賢一眾閹黨大罵了一番。當然,這貨因此也出了名了。

  只是這一次,天啟七年年末之際,這貨又發病了,寫了一篇《祭周公文》,話裡話外地把崇禎又給罵了!

  文中指明了崇禎收取商稅就是與民爭利,整個江南號稱“一城出觀,無不知複社者”,影響力也越來越大,漸漸有向北方蔓延的趨勢。

  更操蛋的是,這貨還廣收門徒,結交權貴,擺明車馬地直指崇禎不應該殺周延儒、侯恂等人,指責崇禎重用閹黨,開征礦稅——此亡國之兆也。

  根據錦衣衛的密報, 此人手上應該有不少南方官員的把柄,以致於南方官員拿這家夥根本就沒什麽好辦法。

  被此人給惡心壞了的崇禎皇帝很憤怒——你想幹什麽?控制官員,把持朝政?玩什麽白衣宰相的手法?朕這皇帝要不要讓給你來當?!

  當然,此時的崇禎皇帝還不能真接把這家夥給剁了。

  所謂的“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字文,不許妄行刊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這一條,根本不是大明的規定,這他娘的是人家蟎清的。

  就算是張居正那位大佬,也只是把朱元璋所定下的“軍國政事,生員勿出位妄言”這一條給曲解為“諸般弊病,並不許生員建言”。

  說白了,人家張薄乾的這些事兒,除了手裡拿捏了南方一眾官員的把柄之外,其他的都他喵的合法!

  就算是錦衣衛察覺到這貨手裡有南方眾多官員的把柄,可是他們卻沒有實證!

  這樣一來,可就更惡心了。

  你治他的罪,人家全在大明律的框架裡面,人家私底下發牢騷還不行了?你總不能因此就定人家一個“心懷怨望,圖謀不軌”之罪吧?畢竟這是大明,不是蟎清,臉面還是要講一些的。

  至於那篇《祭周公文》,人家也完全有理由以自己是不清楚周延儒等人所犯罪過來進行脫罪洗白。

  可是不治這個張薄的罪,崇禎又覺得咽不下這口氣。畢竟換做是誰挨了罵,都不可能當做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吧?基友教和佛教也沒教人那麽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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