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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當暴君》第293章 殃及池魚
蘇茂相其實對於崇禎皇帝提出來的這點兒刑罰力度根本就看不上眼。

 就算是崇禎皇帝提出來的這些刑罰加在一起,民間該割的還是割,該切的還是切,只要有混進宮來當太監的一絲希望,就絕無可能杜絕的可能。

 但是崇禎皇帝既然提出了這麽高的刑罰,在開始被嚴格執行的一段時間內,肯定是有點兒作用的。

 至於以後,以後的事兒以後再說罷。

 其實說起來,像崇禎皇帝這樣喜歡看小說的程序猿是非常痛恨太監的。

 雖然說後世的中關村已經成了挨踢人員的聚集地,新中國也沒有了太監這一偉大的職業。

 但是!

 在著名的穿越者培訓基地,某點中文網,一代代的太監簡直是層出不窮。

 最可恨的是被稱為五青五白五黃五太監之中的五大太監。

 除此之外還有大大小小的太監一大堆橫行其中,每每挖坑不填,甚至於有一些屌大的家夥,上架精品的時候就切了!

 可以說,某點簡直就是新世紀的中官村,讓人恨的牙根癢癢。

 但是在大明來說,又離不了太監這種人。

 畢竟大明的太監再怎麽壞,再怎麽的囂張跋扈,但是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忠於皇帝。

 這些太監之中,比較著名的例如鄭和,王振,劉謹,汪直,魏忠賢,哪個都是如此。

 好點兒的鄭和算是名垂千古,壞點兒的比如劉謹汪直魏忠賢之輩,哪一個不是一張紙條就給宰了。

 對比老劉家搞出來的十常侍還有老李家那些動不動就廢立皇帝的太監們來說,老朱家的太監簡直就是乖的像貓兒一樣。

 但是再牛逼的貓兒遇到了哈士奇一般的文官也得跪。

 有句話是怎麽說的來著?社會我哈哥,狗慫話還多,打架沒贏過,吵加沒輸過。

 在崇禎皇帝看來,太監就像貓兒一般仗著主人的寵愛可能橫行一時,但是唯有二哈才能縱橫生生世世。

 反正太監的事兒也就只能先這麽著了,至於說提升一下太監的待遇什麽的,崇禎皇帝表示目前不考慮這事兒。

 放出宮外一批宮女的事兒,也是由皇后看著辦就行了,也用不著拿到朝堂上來討論。

 至於說官配給衛所士卒什麽的,這事後邊再找英國公他們商議下就好。

 但是在崇禎皇帝看來,滿朝堂的大臣們既然已經拿了自己家的工資,那努力乾活就是應該的,否則就是怠工。

 見不得自己家員工偷懶的崇禎皇帝乾脆問道:“之前朕讓戶部和太醫院、錦衣衛聯手去查實京城及周邊的女子婚育情況,如今可有結果?”

 戶部尚書郭允厚聽到崇禎皇帝問話,便出班奏道:“啟奏陛下,臣已經派人核查了京城及下轄轄大興、宛平二縣,周邊昌平、良鄉等二十余個州縣。”

 崇禎皇帝一聽郭允厚已經把事情給查完了,便饒有興致的問道:“結果呢?”

 郭允厚躬身道:“啟奏陛下,情況比臣想象之中的還要糟糕一些。

 天啟七年,京城及周邊諸州縣共出嫁女子二千三百余,崇禎元年即生育者一千七百余。

 其中一千二百余人為十四歲出嫁,二百余人為十六歲出嫁,二百余人為十七歲出嫁,余者大部分為十三歲,極少一部分年滿十八。”

 崇禎皇帝嗯了一聲,開口道:“那就是說,大部分都是十五歲便生兒育女了?”

 郭允厚的身子連直都沒敢直,只是接著躬身道:“回陛下,正是如此。其中因難產而死者多達百余人,多為十三歲出嫁者。奶水不足者千余人,產後落病者亦有千余之數。

 後來臣去請教了太醫院院正與太醫院中的陰科、啞科的禦醫,發現情況確實如陛下所言,凡年不足十八歲者,其骨骼未定,氣血不盈,生兒育女,實有莫大之風險。”

 崇禎皇帝嗯了一聲,開口道:“每出嫁九人,便有一不足十八歲的女子因難產而死,那就是說,滿十八歲才出嫁的,難產而死的很少?”

 郭允厚躬身應道:“是。”

 崇禎皇帝道:“朕有意更改大明律,凡女子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出嫁,諸位愛卿怎麽看?”

 溫體仁早就知道崇禎皇帝想說些什麽,當下便出班道:“陛下聖明,臣附議。”

 原本崇禎皇帝以為這事兒也就這樣了,畢竟這是好事兒不是?

 只是二哈畢竟是二哈,誰也想不到他們的在想些什麽。但是二哈的智商有些時候也是會解除封印的,比如在天氣比較冷的時候。

 比如禦史鄭煥聞就不認為這是好事兒,出班後躬身道:“啟奏陛下,臣反對。”

 見崇禎皇帝等著自己繼續說下去,鄭煥聞便接著說道:“陛下,大明律乃太祖高皇帝所定,不可輕動,此其一也。

 民間向來便認為女子十三天葵至後可以嫁娶,若陛下強行規定不滿十八歲者不得出嫁,此擾民之政也。

 其三,民間女子嫁娶較早,實在是有不得已之苦衷。”

 見崇禎皇帝依然沒有話說,鄭煥聞便接著道:“若是百姓家中生育四五個子女,撫養上未免為難了些。

 若是早早的將女兒嫁了出去,便可以減輕一份負擔,故而早些嫁女,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

 前邊兩條,崇禎皇帝隻當這禦史言官腦袋又抽抽了,想要搏個清名什麽的。

 都已經準備好殺人的崇禎皇帝卻不防這家夥居然說出了第三條理由,而且自己還反駁不得。

 別說是大明了,哪怕是後世,一家生幾個的情況也很常見,尤其是生不出兒子的那些家庭,更是卯足了勁的生。

 若說是後世的建國初其,稟著太祖的人多力量大思想,尤其是防備著在世界核平之後還有足夠的人口來恢復國力,那麽可勁生,生的多了有獎這個想法是正確的。

 但是在世界沒有核平反而相對的和平了之後,還是有人想著多生一些。

 尤其是那些生不出兒子的,更是卯足了勁的生,生一個不是兒子就再生一個。

 生的越多,撫養孩子帶來的壓力就越大,也就有了越生越窮這麽個說法。

 後世尚且如此,更別提此時的大明了——尤其是崇禎皇帝還下過旨意,生的多的有賞賜,官府還給出一部分的撫養費。

 有這種好事兒,再加上晚上本身就沒有什麽娛樂活動,那還不可勁的造小人兒?

 但是越生越窮這個定律不只是後世有,大明也一樣存在。

 等到最小的娃子生出來之後一瞅,壞了,養活不起了。官府給的錢也不夠了。

 本來正在頭疼的時候發現比較大的兒子已經可以下地乾活了,女兒可以出嫁了——這解決方法不就有了麽。

 大點的兒子下地乾活去,至於女兒,嫁出去之後就是婆家的人了,不會再吃自己家的糧食了,而且還能換一筆彩禮緩解一下壓力。

 正是基於這種思想,大家夥兒便一股腦的選擇了早點兒把女兒嫁出去。

 崇禎皇帝覺得這事兒不能這麽辦。

 早早的嫁出去沒問題,而且還都是合法的蘿莉,若是放在後世,那些找不到老婆的單身狗們一定會高興的吐舌頭。

 但是在醫療條件不發達的古代社會,生孩子就像是去鬼門關上走遭的情況下,早早嫁出去的女孩子對於崇禎皇帝來說就是一種損失。

 如果她們十八歲之後再嫁人,那麽生孩子難產的機率就會小的多,這一點從郭允厚統計的數據上就能看出來。

 難產的機率小,人口增加的速度就快。

 人口增多了之後,崇禎皇帝的賦稅就能收的更多,也會有更多的男丁去替崇禎皇帝打仗。

 打仗的人多了,在現在這種人多力量大的時代就意味著更多的地盤和更多的稅收。

 這簡直就是一種良性的循環,直到佔領了全天下,再沒有土地能跟得上大明的人口增加速度為止,到時候就該是崩盤了。

 但是崇禎皇帝現在需要考慮這種崩盤的問題嗎?

 遠了不用說,光是遼東的建奴,北邊草原上的韃子,南邊的猴子,西邊的三哥,這些渣渣們清理掉之後空出來的地盤,就足以讓大明在崇禎皇帝駕崩之前不用考慮這些問題。

 至於鄭煥聞提出來的前兩點,連照送的王安石都喊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話,穿越者程序猿皇帝更不會在乎什麽天變祖宗人言一類的玩意。

 更何況這祖宗還是朱由檢的祖宗,未必就是他朱曉松的祖宗。

 大明現在唯一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禦史鄭煥聞所提出來的第三點,百姓們因為生的多而壓力力,結果養不起了,所以才早早的嫁女兒這一點。

 崇禎皇帝還是打算強製性的制定不滿十八歲不得出嫁這一點的律法,但是又不能這麽簡單粗暴的來,總得有個解決方法才是。

 雖然後世總有些人說閱片無數還是簡單粗暴來得刺激,但是政治這事兒卻不是這麽來的。

 殺個人頭滾滾的也不怕的是針對於二哈們來說的,但是對於百姓,這種事兒還是謹慎點的好——真正能做到改朝換代的,就是這些百姓。

 見崇禎皇帝的目光又投向了自己,溫體仁明顯感覺到壓力山大。

 剛才就是自己跳出來先讚成崇禎皇帝的,結果轉眼間就被一個禦史給打臉了。

 而且看樣子,崇禎皇帝也覺得這位禦史打的好,打的漂亮——現在不就把鍋扔給自己,讓自己提出個解決方法來了麽。

 溫體仁沉吟了半晌後躬身道:“啟奏陛下,臣以為此事應當賞罰並重。

 若是女子年滿十八歲出嫁,可以給予一定的賞賜,不滿十八歲者,卻是需要給予一定的懲罰。

 另外,民間輿論尚需引導,使之認識到女子不滿十八歲出嫁的危害之處。”

 崇禎皇帝嗯了一聲。

 溫體仁提出的確實是個解決辦法。

 但是罰好辦,賞怎麽賞?賞個虛名的話屁用沒有,賞錢倒是實在了。可是這錢誰出?

 是國庫出,還是內帑出?國庫的錢是大明的,內帑的錢可就是自己的了。

 想了想,基於大明也是自己的這麽個想法,崇禎皇帝便開口道:“既然如此,凡是年滿十八歲出嫁者,由各地官府給予一定的賞賜,具體賞賜多少,內閣與戶部好生商議一番後再報給朕知曉便可。

 至於處罰麽,凡是女子不滿十八歲出嫁者,其賦兩算。

 另外,各地官府也需要做好引導,使百姓們知道過早的婚育的害處。總歸是為人父母的,想必也都會心疼自己的女兒。”

 想了想,崇禎皇帝又加了一句:“王承恩,擬詔,凡宗室女子,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出嫁,違者奪其女子封號,罰萬金。

 有爵位在身者,女子不滿十八歲出嫁,罰千金,降爵一等。”

 崇禎皇帝記得有這麽一個故事。

 說是有人想要推廣什麽莊稼來著,但是百姓們都不願意種。

 聰明的縣令就把那片莊稼給派衙役保護起來,宣揚說是誰偷就重罰,但是派去保護莊稼的衙役們卻不盡責,讓百姓們總是找到機會去偷種子。

 最後的結果達到了縣令想要的結果, 向百姓推廣沒有用,讓百姓去偷的效果卻是好的出乎意料。

 崇禎的這種玩法基本上就是把這個縣令的做法給改頭換面玩了一遍。

 民間一旦發現上層的宗室們開始制定這麽一條女子必須十八歲才能出嫁的規則,好奇之下,往往會有人自發的跟隨。

 崇禎皇帝的旨意一出,滿朝的勳貴們都是感覺胯下一疼。

 這才是真正的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崇禎皇帝想要更改民間嫁娶的年齡,結果自己這些人也跟著倒了霉,許多原本已經寫好了婚期的,這下子就得改一改了。

 好在有崇禎皇帝的旨意在前,就算是更改了婚期,想必也不會鬧出什麽問題來。

 崇禎皇帝裝完逼就跑的性子再一次的展露無遺——等到問題大部的解決完之後,崇禎皇帝又跑到了皇家學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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