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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靈魂交易員》二十九、95之尊(廿4)
  會稽郡太守與吳縣縣令先後趕到。

  劉欣吸取上次在京兆尹府門前的那次無法證明自己身份的尷尬,這次離京前特別帶上了皇帝信物,不然在這麽個離長安N裡之外的地方,地方官員的級別都不夠資格見到皇帝的尊榮,要想找個證明人那是相當困難的,到時候被人以假冒皇帝的罪名判刑,然後打個半死,那可就虧大了。

  劉欣向太守H縣令出示了信物,證明了自己的身份。

  兩人立刻嚇得全身發抖,面色慘白。

  劉欣明白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第一要務是讓饑民們趕緊能吃上食物。

  誰知道,太守坦言,連年遭災的不止吳縣,其會稽郡下轄的曲阿、烏傷、毗陵、無錫、丹徒以及婁縣,情況相差無幾。

  劉欣追問,災情如此嚴重,為何不上報朝廷?

  太守解釋了原因,居然是不想為皇帝增添煩惱,所以才把事情強行壓下來。

  劉欣不知道說什麽好,也就暫時沒有追究太守的責任,而是緊急安排與會稽郡相鄰的丹陽郡調撥糧食,並日以繼夜運至會稽郡郡治吳縣,再轉運至會稽郡下轄的幾個縣。

  會稽郡的百姓手捧到糧食的那一刻,無不感謝聖恩,稱頌皇恩浩蕩。

  對於之前老農口中所說的賦稅猛於虎一事,劉欣一直放在心裡,並向太守了解了一下。

  了解下來的情況的確是,賦稅之重,令人砸舌。

  田賦:也稱田租,按田地征收實物稅--糧食,高祖初年,田賦的稅率定為什五稅一(田地裡所出產的糧食,要按照每十五斤繳納一斤的稅率繳納公糧),但這一稅率隻執行了三年,就上調至什稅一(每十斤繳納一斤),相比較秦朝,那還是好不知道多少了(秦朝的田賦高達恐怖的三稅二,收三斤就得繳納二斤,田少的,等於給政府在瞎忙活),惠帝即位後,又下調田賦至什五稅一,文帝二年,減收一半田賦,到了第十三年,直接免除田賦,景帝即位,又恢復田賦,稅率定為三十稅一(三十斤繳納一斤),武帝即位,為彌補抗擊匈奴戰爭的軍費支出,又大幅提高田賦至什稅一,元帝即位後,又恢復為三十稅一。

  口賦:向七歲至十四歲的少兒征收口賦(少兒人頭稅),每人每年二十錢,口賦屬於皇室收入,歸少府管理。武帝元狩四年,為彌補抗擊匈奴戰爭的軍費支出,將起征年齡提前至三歲,在原口賦二十錢的基礎上,再附加三錢以補軍費不足。元帝即位後,恢復為七歲起征,但稅額未減。

  算賦:向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的成年人征收算賦(成人人頭稅),每人一百二十錢為一算,算賦數額為每人每年一算,算賦屬於政府收入之一,歸司農寺管理。為鼓勵戶口增長,提倡早婚,女子年齡十五歲至三十歲還沒有出嫁的為五算,即算賦五倍於常人,為六百錢(難怪古人都說,女兒是賠錢貨,想想看,的確如此,如果家有三五個“剩女”,就等著破產吧!)。

  口賦與算賦的征收時間為每年八月,先由地方官吏按戶登記人口,核實年齡,編成戶口簿,再征稅。

  更賦:也稱徭役,二十歲至五十六歲的男子,都要服更賦。更賦包括更卒、正卒、以及戍卒三種勞役或兵役。

  更卒是指農民每年要為地方服一個月的勞役(義務勞動),親自服役的,叫做“踐更”,如果不願意親自服役,可繳納三百錢由官府雇人代為服役,此種出錢雇人服役的辦法,叫“過更”。

  正卒是指正式服兵役,男子年齡在二十歲至五十六歲,必須為國家服兵役一年,服役完後便可回家,但遇有戰事,還要臨時被征調,數年不能歸,如果不願意親自服役,可繳納二千錢,由政府雇人代為服役。

  戍卒是指要到邊境為國家屯戍一年,或到京師做侍衛一年,如果不願親自去,也可每月繳納三百錢由政府雇人代為服役。

  賦稅作為國家的主要財政收入,是不可以隨意減免的,但也不應該達到“猛於虎”的水平,但如何做出調整,劉欣還需要等到回京後與大臣們進行商議。

  可連續三年遭災的會稽郡百姓,不僅得不到朝廷的救濟補貼,還被迫繳納苛捐重稅,這實在是不應該。

  更重要的原因,是某些地方官員隻考慮自身的利益而不考慮百姓的死活。

  於是,劉欣向百姓的做出承諾,除了免除未來三年的賦稅錢糧之外,還將過去三年受災期間被強行征收的賦稅全數退還。

  聽到這一消息,會稽郡的百姓無不歡呼雀躍,交口稱讚。

  而皇太后趙飛燕也承諾,會每年將自己大半的俸祿補貼給吳縣的貧困家庭,這麽一來,在吳縣百姓的心中,趙飛燕這位不到三十歲的皇太后,不僅容貌嬌美,其心靈則更美。

  雖然,趙飛燕這次來吳縣並沒有嘗到楊梅,卻並沒有因此而感到遺憾,因為就算能吃到楊梅也不過是甜在口中,但如今幫助到了家鄉父老,真是甜在心中。

  這事處理好之後,劉欣與趙飛燕一行人便離開吳縣,轉回京師長安。

  ***

  劉欣回京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組成調查組,在全國范圍內調查摸底瞞報災害,強征賦稅等情況, 第二件事,當然就是與群臣們商議如何減免賦稅。

  經過商議,確定將田賦大幅減少,將三十稅一調整為百稅一(百斤糧食繳納一斤),其次是減少口賦和算賦的稅額,口賦由每人每年二十錢減少為十錢,而算賦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減少為六十錢,取消女子年齡十五歲至三十歲的未婚女子算賦五倍於常人的規定。

  但如此大幅減少賦稅,國家財政收入必然失衡,為保持財政平衡,無奈只能向富商大賈們增加賦稅。

  房屋稅:除諸侯王府之外,任何超過兩千尺的住宅,須繳納房屋稅,稅額為每尺一百錢。

  遺產稅:除諸侯王之外,任何繼承財富總額(包括土地、房屋、現金、牲畜、糧食等)達到或超過五百萬錢,須繳納遺產稅,稅率為四成。

  車舟稅:除諸侯王之外,任何車舟的使用,須繳納車舟稅(營運性車舟除外)。

  所得稅:除諸侯王之外,按照年收入的多少,征收階梯式所得稅,年收入達到或超過十萬錢,所得稅稅率為一成,年收入達到或超過五十萬錢,所得稅稅率兩成,年收入達到或超過一百萬錢,所得稅稅率三成,年收入達到或超過五百萬錢,所得稅稅率四成,年收入達到或超過一千萬錢,所得稅稅率四成,年收入超過兩千萬錢,所得稅稅率六成。

  在如此短的時間之內,賦稅調整的幅度和力度如此之大,實在是超出所有人的想像,勞苦大眾們無不拍手叫好,而富商大賈們則叫苦不迭(那時候,還不流行移民,不然富人們肯定都得想著逃往賦稅輕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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