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倏忽,兩個月轉瞬而過。
秋去冬來,幾場大雪過後,鹹陽已經進入了寒冬。
陳旭幾乎每天早出晚歸,除開回家陪伴懷孕的嬴詩嫚之外,大部分時間都窩在報館審閱法律,甚至很多時候工作到很晚城門關閉,就乾脆在清河侯府留宿,和范采盈享魚水之歡的同時也互相探討一些商律的細節。
新的商業法案在熱烈的討論和審編之中逐漸浮出水面,許多內容也開始傳播出去,但總體仍舊保持著一種神秘狀態。
因此上到皇帝下到商賈,包括滿朝文武公卿都非常希望能夠一睹這部新法令的全部內容。
十月底,經過無數人的熱情參與和討論審編之後,新商律終於徹底完稿,休息兩天之後,陳旭抱著厚厚幾本商法入宮面見皇帝,把商律草案交給皇帝審閱。
看著陳旭抱進來的好大幾本商業法律,皇帝大致翻看了一下便一個頭兩個大,但鑒於陳旭的熱情和認真,他還是將草案留下來硬著頭皮足足看了好幾天。
十一月初,皇帝將審閱完畢的新商律草案送去中書省讓李斯組織人手進行二次審核。
而當李斯拿到這套新的商律,看著這一整套幾乎覆蓋所有商業范圍而且一條條清晰羅列的法律條令之後,蒼老的臉上頓時顯露出更加的灰敗之色。
這部新的商律,不僅僅是為商賈松綁,而且是更加的廣泛和規范,將以前許多僅憑一句話甚至幾個字就框定的商業行為完全規范化,幾乎事無巨細,不僅僅只是涉及到商賈、工匠和平民的生產經營活動,而且還擴展到規范朝廷和各地郡縣官員在管理方面的限制和要求。
工商注冊管理法規定,任何合法取得經營資格的商賈、工匠在守法經營的前提下,朝廷和地方政府無權隨意干涉和剝奪商賈工匠的經營行為,不得強行增加稅收和沒收經營所得,對於平民種植養殖采集製造生產各種少量農副產品進行交易和銷售的情況不得阻攔和破壞。
這兩條,幾乎就是本次陳旭商律改革的核心。
作為當前法家人物的代表,李斯看到這兩條的時候,就感覺到了一陣頭暈目眩和無力。
一旦這兩條律法推廣出去,天下商賈和平民,將再也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繼續嚴苛的壓製了。
除開工商注冊管理法之外,《稅務登記管理法》也針對不同的行業和經營行為提出了不同的稅收和管理辦法。
所有商業經營以後必須在經營所屬地的官衙登登記注冊,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憑借一個商人的腰牌滿天下到處經商,和後世的工商登基一樣,商人先要在郡縣官衙登記注冊自己的公司名稱,同時登記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根據注冊資金的多少戶部將會安排不同等級的稅務官員定期審核帳簿催繳稅款,而一旦發現有帳冊造價或者其他欺瞞行為,將會給予極其沉重的罰款,情節特別惡劣的將會緝捕入獄甚至處以重刑。
不同的經營范圍,比如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農具製造、鹽糧布匹、陶器竹木、藥材等行業,稅率將從眼下的五稅一四稅一降低到十五稅一。
對於飲食、製衣、牲畜養殖、皮貨羊毛製品等的經營稅收也降低到了十稅一的地步,至於對於普通平民維持生計的家庭作坊式的生產經營,比如家庭織布和采集藥材等行為直接免稅。
對於允許售賣的製式武器、釀酒、瓷器、玻璃等奢侈消費級別的行業稅收規定為七稅一
允許特種經營的鋼鐵、水泥、冶煉、煤炭、開礦等屬於國家資源領域的行業,將會更加規范生產經營,從申請資質到環境保護到生產監督到稅收都有一系列的嚴格管理措施。
而且新的《工商注冊管理法》和《特殊商業經營管理法》專門針對錢莊做出了更加嚴格的規范和指導,稅收雖然定的極低,但管理卻嚴格到近乎於苛刻,從注冊登記到日常管理嚴格到令李斯都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步。
這兩條單獨拿出來仔細說明的法律,幾乎針對的就是華夏錢莊,而華夏錢莊是陳旭自己的產業,但這個華夏錢莊按照這些法律來嚴格執行的話,將幾乎處於少府和戶部錢幣署的嚴格管控之下,一點點兒的造假都幾乎做不到。
李斯坐在案桌前面,仔細的一條一條的翻看每一本草案。
作為法律界的扛把子,這些條令沒有他看不懂的。
甚至其中許多條令的制定和解釋都讓他茅塞頓開,恍然大悟原來法令還可以如此這般制定。
而這些法令當中,並不僅僅只是為了松解商賈、工匠和平民的經營行為,而且對於經營行為和產品質量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范和懲處措施,例如短斤缺兩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直接會被懲罰巨款,造成人身傷害和巨額財產損失的還會承受牢獄之災甚至重刑。
寬松的經營,輕松的稅收,嚴格的管理,沉重的懲罰。
這就是這套商律的核心所在。
這套新商律草案,李斯足足看了五天,然後也沒有組織法家門徒進行審閱,隻字未改便再次遞呈皇帝。
被陳旭用東方道四億的投資逼到死角,李斯不得不答應這個曠世巨賭。
如今既然已經承認失敗,那不得不吞下這個苦果。
既然陳旭費時兩個月時間將這套商律審編修訂完畢,而且還是大張旗鼓廣邀天下名士參與,因此裡面的各款條令必然已經深思熟慮甚至是反覆斟酌修改無數遍。
改是不可能改了,李斯自己感覺也無從下手去改,因為這種全新的法律審編方式已經超越了他對於法律的認知范圍,完全是一種大開眼界似的經過和結果。
而且即便是能改,李斯也不會去動一個字。
這是失敗必須承受的代價。
作為一個浸淫官場近三十年的官僚,一步一步從一個小吏爬到如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李斯深刻明白官場的規矩。
一旦他再次針對陳旭的新商律提出不同的看法而要堅持修改,必然會被滿朝文武甚至天下百姓看低,由此必然會被無數人鄙視和唾棄。
在這個把名聲看得比性命還重要的時代,一旦名聲受損名望很快也要一落千丈。
李斯最近已經感覺到了這種清晰的苗頭。
他一場大病之後活過來,朝堂的風向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陳旭的聲望更大,他已經知道有一些官員在提請皇帝用陳旭代替他的左相職務執掌中書省,其中不乏重量級的侯爵公卿,甚至還包括少府令趙威。
而對於自己這場差點兒奪命的重病,李斯已經對陳旭產生了深深的忌憚甚至是憎恨,但同時又感覺到一股靈魂寒徹的恐懼。
雖然他眼下還無法知道那種神秘而霸道的藥水的真正來歷,也不知道陳旭是否察覺到了李歸的身份,但這件事畢竟是他自己貪圖歡愉才得到的懲罰和結果,如果在這件事上繼續阻撓,說不定會換來陳旭更加瘋狂的報復。
因為從這段時間看來,陳旭的變化也非常大,特別是制定新的商律,整整兩個月的時間幾乎都在報館,即便是懷孕的公主都沒有怎麽去照顧。
他花費如此大的代價和精力來推動商律改革,已經到了不允許任何人再次破壞的地步,加上有皇帝的支持,商律的改革和推行已經到了再也無法阻擋的地步。
十一月中旬,東方道籌備總署主管楊堃上奏皇帝,新東方道的修建徹底結束完工,兩千余裡的水泥道路全部鋪設完畢,剩下就是栽種沿途的樹木和進一步完善服務站和物流市場的建設。
而這也標志著陳旭一手推動的東方道工程提前竣工,並沒有因為李斯提前承認失敗而拖延下去。
其實在東方道還未修建結束,全國郡縣到處都有雪片一般的奏書遞入朝堂,希望皇帝允許將通往各郡縣的道路修建成為水泥路,以加強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和來往聯系。
雖然皇帝對這些奏書沒有任何表態,但通過一些朝堂議政看來,皇帝也早已按捺不住這種想法,數提出讓三省六部的官員進行策劃和商討,而且還要求組建一個主管全國水泥道路修建的公路署衙來專門處理這件事。
但顯然這件事皇帝也非常謹慎,三省六部的官員同樣如此。
比照東方道的模式修築連通全國的水泥公路是不可能的,商賈不會接招,因為這個投資已經大到超出了整個大秦的承受能力,每年的全部稅收投入進去也不過是浪花一小朵而已,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而如果提前讓陳旭出面也是不可能的,在新商律還未正式推行之前,陳旭也必然不會接招。
對於陳旭審編的新商律草案,皇帝也沒有貿然就下發諭令推行,而是連續召集王侯公卿和諸多大臣入宮商討,一直拖到十二月中旬,等待工部、少府和監察省組成的聯合驗收小組勘測驗收完東方道全線工程之後才將新商律草案在朝堂之上公布出來。
陳旭終於是長長的松了一口氣。
走一步千難萬難,終於還是走到了最後。
代價巨大,但他卻感覺到了無與倫比的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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