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東突然發出質問,讓侯長發一愣。
“誰的規定?王副部長,這是我們的電力部的規定,事實上在咱們國家,很多部門都有這個規定,工業部想必也是如此!”
“呵呵,是吧?在八四年,我們國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在這個法律中有明確說明,如果各位不知道,我現在就給大家說明一下,法律第十一條中說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第六十條中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可要求其賠償一萬至一百萬的金額。”
王振東毫不客氣,竟然當著所有人的面把專利法說了出來。
除了江波濤外,所有人都是一愣。
“專利法?這是什麽意思?”
現在是八九年,距離國家頒布專利法已經過去四年多了,可這法律基本上沒什麽用。
倒不是說沒有什麽法律效益,國家制定法律可不是開玩笑的事情,只是在執行上非常有難度而已。
劉琅的變形金剛模型和《灌籃高手》漫畫都申請了專利,國家也都通過了,可是結果依舊是市場上充斥了各種盜版,想要維權都做不到,因為實在是抓不過來,即便抓住盜版商充其量也就罰個幾千塊錢坐上三個月的“班房”,出來後換個地方接著弄。
這是版權專利,技術專利也是如此,申報的人不少,但是具體的保護卻有著缺失。
在八五年有一件事非常說明問題,首都有一家工廠的技工發明出一種工藝,可以鍛造出的零件精度提升不少,不過他的這種工藝卻帶不來多少收益,不是說企業沒有收益,而是他個人得不到什麽好處,充其量工廠一次性獎勵他幾百塊錢。
此時有一家個人的小加工廠發現了這麽技工,於是偷偷聯系他,讓他在周末幫忙乾活,一個月給他三百多塊錢的酬勞,三百多塊錢已經和他在原有單位的工資差不多了。
這個人當然很高興,於是在周末時到私人工廠打工,很快製造出的零部件就佔領了市場,他原來的工廠受到了不小的衝擊,工廠的廠長一調查就發現出了“內鬼”,於是報了警,警察把這名工人抓了起來,當地法院一審判他一年徒刑。
工人不幹了,使用自己的專利賺錢難道還犯法?於是申請了上訴,還請了一位律師為自己辯護。
官司打了一年多時間,最後二審宣判他無罪,可因此他也被工廠開除,戴上“叛徒”的帽子。
這件事當時在國內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很多人覺得他有道理,但是也有人認為他這麽做就是背叛,雖然沒有違法,也不值得提倡。
這就是一種集體意識在“作祟”,國家自古就講究“大局觀”,一切以國家以君主為重,不是說集體意識不好,恰恰這種集體意識的建立形成了華夏民族,靠著這種意識戰勝了一個又一個的敵人。
但是“大局觀”不是什麽地方都能用的,在科技創新和市場經濟的環境下,這種“大局觀”恰恰阻礙了科技的發展。
就那專利來說,一個人辛辛苦苦發明了一種新技術,結果被人家以顧大局的說辭拿走,到最後自己什麽也沒得到,久而久之誰還會去發明創造?
而且將這種集體意識發揮最好的就是一些國家部門,甚至到了讓人“發指”的地步。
前世劉琅的一位同事就跟他說過一件事情,這位同事在九十年年代是一家製造廠的工程師,工廠製造的是高壓管材。
這家工廠的廠長原來就是國有企業的骨乾,善於思考和創新,通過幾年時間的摸索創造出了一些製造模具的小工藝,通過這些工藝製造出的產品在市場上有些優勢,質量比一些國有企業還好。
企業做的不錯,在同行業中漸漸有了名氣,於是決定競標某家國有電廠的管件,招標過程就如侯長發所說的那樣,企業要把他的所有技術“交代”的清清楚楚,要是對方沒有聽明白還得負責教會,如果說不清楚,那不好意思,你的企業就會出局。
這家企業廠長沒有多想,對方是電力部,自己不過是個小企業,胳膊擰不過大腿,讓幹什麽就幹什麽唄,於是他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的所有工藝都“交代”的明明白白,期間電力部的研究所還派人到這家企業現場“觀摩”,直到學會為止。
後來這家企業也沒有得到電力部的合同,廠長雖然有些不滿,可人家得罪不起,只能吃了個啞巴虧。
過了不到半年的時間,市場上突然出現了一種和他類似的產品,工藝方面跟這家企業一模一樣,價格還便宜一些,更為關鍵的是,這種產品是電力部下屬的一家承包公司製造,負責人竟然是那次競標的負責人。
這說明什麽不言而喻了,這家企業的廠長氣的要死,想要找上門去評理,但這有用嗎?後來一打聽,不光是他一家企業,很多同行都跟他一樣,企業的核心技術被對方“搶”了過去,只要有用對方就會心安理得的拿過來,你想去和人家打官司?不好意思,結果就是你輸,沒有任何的勝算。
這家企業的結局就是幾年後實在無法生存, 只能宣告破產,而那家電力部的企業風光了近十年的時間,沒辦法,很多企業的核心技術都被它搶走,人家還有人才,拿過來直接就能投入生產,科研經費這一塊基本為零,另外他們背後還有電力部的支持,誰能和他們競爭?
直到他們的技術再次落後,那已經是新世紀了,新世紀國家重視了專利產權,這種情況再也不會發生,不過人家錢也賺的差不多了,即便是企業破產也夠本了。
但此時再看曾經那些辛辛苦苦靠著勤奮想要有所作為的企業,八成以上早就作古了,不能說百分百因為對方的剽竊行為,可也有很大的關系,關鍵是他們可能從此就放棄了自主創新這條路,因為沒用呀!
連你主管部門都來搶,我花大力氣搞科研幹什麽?甚至有不少企業私下裡花錢到對方那裡去買一些企業的核心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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