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破蒼穹》的火爆,出乎所有人的預料!
第二天,起閱24小時熱銷刷新後,《鬥破蒼穹》毫無疑問的出現在榜單上,位居第三位!
李銘昨天可是更新了幾十章,首訂超過2萬,居然還沒衝到熱銷第一?
從這裡也能看出,這個世界的網絡小說,訂閱銷售很高。
也因為版權的保護、實體書的衝擊,導致網絡小說的熱度、受眾面積沒那麽高,但是銷售卻比地球要好很多。
早上起來的時候,李銘又上傳了10章,又恢復了原本每天課室、圖書館、寢室,三點一線的生活。
這段時間,他在圖書館查看關於音樂方面的知識,以及編劇方面的書籍,也在網絡上查這方面的資料,整理LOL的背景,寫LOL的背景故事的章節。
三天過後,《鬥破》這樣恐怖更新,幾乎每天都熱銷榜單上,每天收入都是數萬之多。
“銘木,在嗎?”
“看到消息回復我,有公司要購買《鬥破蒼穹》的版權!”
李銘結束一天的課程,回到寢室打開電腦,看到編輯發來的消息。
他回道:“在了,版權你們做主的吧?我沒什麽意見!!”
李銘對此沒什麽意見,這個世界對版權保護很重,也導致小說沒有明目張膽的盜版,受眾面積不大,也隻有頂尖的作者,網絡和實體通吃,才能賣出版權。
他簽的是普通合約,版權都由起閱代理,基本上賣出的版權,起閱都要抽走一半,而且還是扣除代理費之後的一辦。
李銘對《鬥破》根本不看重,就是賺錢用的。
能賺錢就好,其他都無所謂。
這段時間,他的目標就是賺錢,敗家、抽獎,積累資金和資源。以後開個公司來運作,慢慢將手裡的LOL和近視治療眼液都開發出來。
過了一會兒,編輯回復:“你有時間的話,可以過來總部簽署一下合約嗎?我們這邊還要購買其他的相關版權,同時也會提高你作者等級,給你簽署大神合約!”
“你說個時間吧,我到時候抽時間去深市簽約,不過大神約就不用了。”
李銘請個假還是沒問題的,畢竟這是正事,關系著幾百萬的收入呢。
大神約什麽的,他則是拒絕了。
簽署大神約,是有不少限制的;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多少本書、多少字數。
如果沒有完成,合約也會製動延續,後續書籍的版權,也是歸起閱所有。
李銘已經在寫LOL的背景故事,如果簽署了大神約,到時候LOL的版權會出現問題。
“那就十一月初,你抽個時間過來一趟,這個月你的更新挺重要的。”編輯說道:“大神約的事情,到時候可以詳談,你如果有什麽條件,可以跟總編說說看!”
《鬥破蒼穹》如今是一書爆紅,不僅僅是實體出版,有人聯系起閱想要購買,起閱的母公司千訊集團旗下的千訊遊戲,也想購買《鬥破》的遊戲版權,千訊動漫也有想要購買漫畫版權、影視版權的。
這些,無疑不證明《鬥破》火了!
有了這本書的積累,李銘的下本書,隻要不是太差,肯定就有讀者跟讀。
根據編輯的了解,李銘似乎是中大學生,文字功底還是有的,下本書肯定不會太差。
李銘似乎並不打算簽署大神約?
李銘回復道:“我現在沒錢,去起閱總部的話,要等稿費發下來才行了,
所以月中,要不你讓出版社和購買版權的人過來找我簽署合約吧!” 李銘的恢復,讓這位編輯一陣無語……
李銘現在是真的沒錢,本來就隻有2000多,買電腦和手機還是找馬爸爸的致富寶借的,後面又忍不住敗家了幾百塊,抽了幾把100塊的抽獎,之後又來了一把500的抽獎,斷斷續續又抽了幾次100的。
反正總要吃飯,買東西他現在也盡量湊足100,好抽獎。
所以……他沒錢了!
“……”編輯發了一個省略號:“好吧,我和總編說下,到時候再和你聯系。”
……
整個10月,李銘都在加油碼字,每天更新都保持在10更3萬字左右。
就算他有著對內容的了解以及印象,加上基因強化藥劑強化過大腦。這10天,也讓他欲仙欲死,雙手打字都打到手抽筋了。
不過效果也很顯著,這十天,《鬥破》都掛在熱銷榜單,甚至登頂過熱銷第一,十天收入超過70萬!
月票榜榜單上,即便是這個月比其他書少了20天的劣勢,甚至沒有月初的雙倍月票,《鬥破》依舊拿下了月票榜第5的好成績。
不少人為李銘感到可惜,如果他11月上架,新書月票榜第一是穩地跟蛋一樣。
可惜他10月20號就上架,錯過躍出的雙倍月票,更比其他書少了20天的時間。
李銘的收入嚇人,掛在24小時熱銷10天,每天最少都是幾萬,十天下來幾十萬,一部車、甚至一套房就到手了。
時間進入11月,其他地方或許已經開始降溫了,但是對於廣市不存在的,依舊炎熱。
11月開始, 李銘的更新稍微放慢,慢慢還上個月欠下的債。
眾多書友對此表示理解,畢竟李銘上個月十天更行了70多萬字,簡直沒有比他更良心的作者了。
就算他有存稿,也頂不住這樣的更新。
微博方面,他的微博已經有50萬關注!
其中不少《鬥破》的書友,也有不少是被李銘寫的段子,吸引過來粉他的……不枉費他做了這麽久的段子手,效果還是有的。
但是這個漲粉的速度還是有點慢,李銘並不是很滿意。
“怎麽才能快速漲粉呢?把抽到的歌曲錄出來,發出去?”
這算是一個辦法,李銘到現在也抽到了幾首歌,但是他找誰來唱?錄歌不要錢啊?
他自己是五音不全,錄歌隻能先放一放,他將歌曲先拿去注冊了版權。
“看來還是錄視頻好了!”
李銘想到他手裡還有一部《電鋸驚魂》的劇本,還不如先從視頻開始,打個基礎,等稿費到帳,再製作一些簡單的視頻放出來,或者拍攝電影,從娛樂遊戲方面起步,賺到錢之後再將LOL放出來。
這期間,他肯定會繼續抽獎,如果能抽到特別的東西,說不定更快的將《LOL》拿出來。
想要拿出LOL,不是那麽簡單的,不但是推廣,就是服務器、以及那些 LOL賽事,就不是一點錢能搞定了。
LOL或許能帶來很大的收入,但也需要一定的資本!
“我記得有個視頻似乎挺火的……”
李銘的腦海中冒出一個點子,感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