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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帝唐》第265章:無奈納妾
數了半天也沒數清楚,到底有多少頭神獸。

殷清風自認現在已經可以適應這時空的生活了,但還是被眼前的狀況給搞蒙了。

在人類社會的物質生產、人口生產和精神生產這三大生產中,婚姻是實現人類自身生產的唯一方式,也是社會倫理關系的實體。

由於人類自身生產使人類的生命得到延續,從而形成各種人際關系以及社會文化心理和禮俗。

人類為了生存和發展,必須從事於生產資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產,其中一些產品則成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類精神生產所形成的社會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又作為精神文化反作用於物質生產和人類的自身生產。

正是由於婚姻在上述三大生產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稱為“婚姻大事”。所以,華夏文明中的倫理道德把婚姻當做人際關系的開端。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分成幾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為原始階段。

無論是母系氏族時期,還是父系氏族時期,都沒有所謂的婚姻家庭感念,兩性關系之間的關系毫無節製的,處於雜亂無序的群婚狀態之中。

中國古代神話中有一個典型的例子:伏羲和女媧傳說。他們本是兄妹倆個,可是不知怎麽搞的,人類遭遇滅頂之災,世界上只剩下他們兩個人。為延續人類種族,兄妹兩個不得不結合。

《列子.湯問》中:男女雜遊,不聘不媒。遊,乃是男女兩性間的自由結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則是兩性結合所經過的社會程序。

《管子.君巨篇》也雲: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第二個階段:血緣婚,也叫班輩婚,兄弟姐妹婚。

人類族群發展到了這個階段,才有了按輩份來劃分的家族等級,既祖父、父、子、孫等概念出現。婚姻制度也出現了匹配之道。

後人對這個時期的總結是:“昏禮者,禮之本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政”

這個時期,部族內的人們要婚配,只能是同輩與同輩通婚,不能錯輩結合。所以,當同一部族內男女人口比例失衡時,搶親婚製應運而生。

搶親婚,分單獨行為和族群間的行為。

單獨行為,就是男子到了婚配的年齡後,約上幾個幫手到別的部族周圍尋找適齡的婦人搶回來成親;族群間的的搶婚,則是兩個部族間為了水源、食物、生存空間等等,進行滅族戰爭,然後將失敗的一方的女性分配給勝利方的男子。

第三個階段是族外婚。

本部族之內沒有足夠的異性可以結合,搶親的對象又有限,於是,部族與部族之間開始聯姻。

前三個階段出現在人類文明的蒙昧期,婚姻的第四個階段則從中國的周朝開始。

從周朝尤其是東周,人類文明漸漸完善出嚴格社會秩序。

婚姻制度從這個時期出現了一夫一妻群妾制度,或者說是一妻一夫群妾製。妻與妾的出現,意味著子女有嫡庶之分。

等到一個個以姓氏為單位的家庭和家族出現後,同姓不婚制度依然保留,部族之間的聯姻演變為兩個姓氏之間的聯姻。

在一夫一妻多妾製的基礎上,又衍生出收繼製,也叫轉房製。

其含義是:父親死後,兒子可以娶庶母,叫做“蒸”,而兄、叔死後,弟弟或者侄兒可以娶寡嫂或者嬸母,叫做“報”。

“蒸”與“報”合稱為收繼製。

收繼製這種婚姻制度是符合當時的道德倫理的。

劉漢建立後,婚姻制度就到了第五個階段。

董仲舒將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義禮智等倫理道德觀念以及孟子提出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倫”道德規范等,按照他的“貴陽而賤陰”的陽尊陰卑理論,對孔孟的觀念作了進一步的發揮,提出了三綱原理和五常之道。

東漢後期的經學家馬融,也就是馬周的遠祖,將三綱原理和五常之道並稱為三綱五常。

這種並提連稱意味著封建思想家終於把封建綱紀和處理這種綱紀的道德原則結合為一體,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政治倫理道德體系。

《禮記·昏義》中,議婚至完婚過程中有六種禮節,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納采是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

這個程序的注意要點是,如果兩個家族間之前有過聯姻的記錄,則要確定新促成的夫妻關系中是否會出現錯輩結合的情況。如果輩分合適,才能進行下一程序:問名。

於是,像收繼製等不再符合新的倫理道德的婚姻制度,從漢初開始就漸漸消亡了---最少在中上層社會是消失了。在民間,那些貧寒和偏遠地區娶不起媳婦的,或許也會有的。

悲慘的是,隨著鮮卑等異族南下,不但以漢人為主體的中華文明遭到嚴重破壞,連收繼製也重新出現。

隋文帝楊堅死後,他的兩個寵妃宣化夫人陳氏、容華夫人蔡氏,被煬帝楊廣收留了,歷史書還一本正經地說“太子蒸焉。”“亦為煬帝所蒸。”

殷清風知道隋唐兩朝皇室的許多做法體現了胡人的習俗,可他沒想到有一天這事兒落到他身上。

韋尼子有過婚史,這沒問題。而且,這麽年輕漂亮的小姑娘尋找自己的幸福,誰也不能攔著。但她的前夫可是他的老丈人啊~~~雖然不是完全符合“蒸”的定義,可...可這陰影太大了吧?

腦補一下畫面:“前丈母娘,咱倆嘿喲得爽不爽?”“前女婿,你的前丈母娘很爽。”“那,咱們繼續啪啪起來!”.....

惡寒!太惡寒了!

當然,他也知道他的想法在這時的人們看起來是可笑的。

韋尼子只是妾,不是妻。妾近乎於奴婢,不在婚姻制度的約束下。不要說她已經是自由身,就算她現在還是李世民的妾,世人也允許李世民將自己的妾贈送他人---不管贈送的對象是李世民的長輩還是晚輩。

也就是說,殷清風的惡寒是“沒理由”的。

韋妃問道:“怎麽,清風不中意尼子?”

殷清風心說,這是中不中意的事兒嗎?她曾經是我的丈母娘啊,雖然是庶丈母,可我有心理障礙啊~~~

他看了一眼略顯緊張的韋尼子說道:“這位韋娘子鍾靈毓秀,國色天姿,清風豈敢覬覦。”

韋妃顯然沒想到殷清風會拒絕。

在她看來,韋尼子雖然不是嫡支之女,但把她這個韋氏女當做妾室送出去,應該不會辱沒殷清風的身份的。

她的概念裡,沒有三婚幾嫁的說法,只要單身就可以結婚或再婚。於是,她追問道:“是嫌棄尼子的相貌還是品性,還是年齡?

清風也評價尼子鍾靈毓秀、國色天姿,嬸嬸也敢擔保她的品性上佳,那清風就是嫌棄她的年齡嘍。韋氏還有許多族女...”

殷清風趕緊攔住她,這明明說的就不在點子上嘛。

“清風只是不想身邊有太多妻妾而已。”

韋妃立刻放心了,她看了一眼羞愧的韋尼子,嚴肅的說道:“清風可知你叔叔嬸嬸為何要你納了尼子?

你拒絕了河東裴氏的聯姻意願,讓你的兄長娶了芸兒。

芸兒的父族已經衰弱,所以,在外人看來,芸兒代表了嬸嬸我,嬸嬸又代表了京兆韋氏。是韋氏而不只是嬸嬸出身的韋氏鄖公房!

但芸兒只是韋氏的外女,無論以韋氏來看還是他人看來,殷氏與韋氏的關系並不牢固。

你叔叔同意賜婚,就是想將裴氏與韋氏對立起來。韋氏的族人也願意追隨你叔叔,所以想讓清風你再納一位韋氏女。

嬸嬸我和尼子同出一支,但這一支的族女中又無適齡的,而且尼子與嬸嬸我親近,是最合適的人選了。

若清風嫌棄尼子的年齡...”

韋妃痛惜的看了韋尼子一眼,回頭說道:“還可從其他支房裡挑選嘛。”

殷清風這才想起來,李世民同意賜婚,有他在政治上的打算,而韋氏讓他納韋尼子也是看到了他的力量。

從賜婚開始,就意味著,京兆韋氏把他作為與李世民的第一聯系人。既然他的地位這麽重要,怎麽可能不加強一下關系呢?而聯姻是最有效的方式。

京兆韋氏和河東裴氏一樣,各支房基本是各自為主的,哪怕面對共同的敵人,也不會齊心協力共渡難關的。韋妃所說的其他支房,應該指的是她出身的鄖公房的那一支裡的分支。

韋氏的鄖公房,定名於韋妃的曾祖父韋孝寬,但這一支的顯赫源頭還要再往上推幾代。可惜的是,到了韋妃這一代,人丁的確有些凋零。

韋妃的老爹,在隋朝的時候就死了,她只有一個哥哥韋義節。韋義節在隋末投靠李淵,最後官至刑部侍郎、襄城郡公。

韋妃的二叔,也就是韋尼子的父親,只有兩個女兒,另一個女人韋檀特前兩年嫁給隋朝尚書左丞、國子祭酒宏農楊汪第五子楊政本。

韋妃的三叔在武德六年掛了。

除了韋妃爺爺韋孝寬這一支外,韋妃另三個叔爺叫韋壽、韋霽、韋津。

如果韋妃想從鄖公房挑選族女,最合適的就是韋義節的女兒和韋妃三叔的孫女中挑選。既然沒有合適的,那只能從韋壽、韋霽和韋津的孫女裡面找。

可無論是哪一支哪一房的韋氏女,殷清風都不想要啊。

“既然韋妃把人都領來了,說明韋尼子已經是最合適的人選了。如果當面拒絕了,人家小丫頭回頭再來個上吊自殺啥的,到時候算誰的?是結親還是結仇?嗚呼哀哉,小爺就娶了這個三婚女吧...”

殷清風站起來,恭敬的向韋妃和韋尼子行禮,“是清風慮事不周。”

韋妃喜笑顏開,“清風也不用在意尼子和芸兒之間的輩分。在這座府裡,芸兒就是清風的嫂嫂。如果回到韋氏族地,尼子才是芸兒的姨母。”

呃...有點兒亂...

不過殷清風能說啥,事已至此了。

韋妃又回頭說道:“尼子,清風雖然已經答應了,但你若反悔也來得及。”說完,她又對殷清風說道:“若是尼子反悔了,清風不會在意吧。”

既然同意聯姻,又同意了韋尼子是那個人選,那就大度點兒吧。

於是,殷清風對著羞澀的韋尼子說道:“若韋娘子不棄,清風就去親長那裡秉明此事。”

古代人是怎樣納妾的?不是你想象的有錢就行!

中國古代社會的妻妾制度,自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了。隨著階級名分製越來越趨向規范、嚴格,作為夫妻關系中妾的奴屬地位更加固定化。

傳說周文王就有後妃二十四人、漢元帝寵幸三千宮人,東漢桓帝蓄美五千、晉炎帝的后宮美女竟然超過了一萬人。隋場帝的后宮雖然只有五千人,加上各地的行宮,宮女人數也超過一萬。

最高記錄的保持者還要數唐明皇李隆基,當時從都城皇宮到各地行宮的宮女人數竟達萬之眾。

古代對娶妻納妾有嚴厲的規則,相應的身份等級對應相應的妾的數量。

《春秋公羊傳·莊公十九年》中寫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諸侯一聘九女,諸侯不另娶。”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一國的諸侯娶另一國的女子,這個女子通常為國君的女兒,即公主為妻時,嫁女方還必須有兩個媵女做陪嫁。媵女多為正妻的姐妹,位置低於妻,高於妾。

此外,正妻和兩個媵女各自都還帶有兩個侍女,所以一共是九人。也就是說諸侯一次婚姻就能娶到九個女人,但爾後不另娶。

漢代史學家蔡邕所著的《獨斷》稱,“卿大夫一妻二妾”,除非有特殊奉獻,才能夠最多娶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士大夫能夠娶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即庶人,就只能一夫一妻了。

但衛國有一個故事是這樣說的:一對夫妻當中的妻子求神明保佑,許下願望:讓我隨便得到一百束布疋吧。他的丈夫就很不滿了,訴苦道:這也太少了吧。老婆說道:假如更多一點,你就會去買妾了。

故事裡頭描寫的顯然是一對布衣夫妻,可是他們竟然商量著買妾進門,這意味著,在市場上妾的報價不高,當然也許要比一百束布疋高一些,但也高不到哪裡去。

《孟子》中所說“齊人有一妾”的故事中,那“齊人”是個乞丐,但他也有妾。

西晉期間官方規則,王公一級的能夠置妾八人,郡一級的公侯能夠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員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員置妾三人,五品、六品兩個人,七品、八品只能納一個妾。至於庶人,天然就沒有納妾的資格了。

這和秦漢期間的規則對比相似,僅僅細分的愈加清晰了。

到了明期期間,當官的納妾十分遍及,即便是海瑞這樣的大清官,也納了兩房小妾。而普通百姓,只需年滿四十無子,才能夠再納一房小妾。

從清朝開端,有錢人的社會位置不斷提高,只需有滿足的財力,沒人管你納幾房小妾。那時很多聞名的商人,家裡都是妻妾成群。

唐朝社會風氣對比敞開,所以在納妾方面就對比寬松。

唐《六典》規則,親王能夠納妾十二人,郡王以及一品官可納十人,二品官八人,三品官六人等等。庶人假如有條件和才能的話,也能夠納一房小妾。

殷清風是三品的侯爺,他之前有一妻四妾,現在算上韋尼子,法律上他還有一個妾的名額。

娶妻的禮儀相當嚴格,夫妻雙方地位越高,禮儀越講究。但納妾就不同了。

納妾前,只要父母和正妻同意了,然後先向女方送少量財物,即“納妾之資”,最後從側門或角門把人接進來,不用拜天地和父母高堂,只需向正妻行禮就算完事兒了。

所以殷清風才有了“去親長那裡秉明此事”的說法。

在《唐律疏議》裡有明確的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後照樣得離異。

當然,殷清風早就準備公平對待自己的女人。不但會要求她們之間平等,也不會將他的兒女們區別什麽嫡庶。

他向殷元和裴氏、聞氏說明此事,不但關乎納一個妾室那麽簡單, 還要點明韋尼子的出身。這背後的含義,他們應該立刻就會想清楚的。

殷元只會樂見其成、聞氏只會在乎將來她有幾個孫子孫女,唯一難受的只有裴氏了。

對於殷清風來說,裴氏的確不是他親媽,殷元“也不是”他親爹,裴氏想怎麽折騰殷氏的利益他可以不在乎。但,那是以前。現在他和殷氏一族算是一榮俱榮的捆綁關系,裴氏以前的行為必須要得到製止。

他不但要斷絕河東裴氏將手伸過來的想法,以後還要跟殷清栿講明白,殷氏有殷氏的利益,利益只能交換而不能白白付出。

如果他說的話殷清栿不聽,就需要李芸這個新嫩的郡主向他吹枕頭風了,而韋尼子則要充當傳話的那個人。

就衝這一點,韋尼子也得留下來。

韋尼子聘聘婷婷的站起來,隻行了個禮也不說話。

韋妃見大事落定,歡喜的說道:“那嬸嬸就將尼子交給清風了。”

殷清風行禮道:“定不負嬸嬸所托,也不負韋娘子所願。”

“好好好,嬸嬸相信清風。還有一事剛才沒向你父母說明,嬸嬸想先問問清風的看法。”

殷清風回道:“請嬸嬸示下。”

“嬸嬸想芸兒像月麗一樣到這裡來住下。”

殷清風立刻說道:“侄兒今日就讓阿兄準備好屋舍。”

韋妃沒想到殷清風沒有半絲猶豫就答應了,她有些激動有些哽咽,“好...好...,那就拜托清風了...”看書還要自己找最新章節?你OUT了,微信關注公眾號:優讀文學或者suduwx美女小編幫你找書!當真是看書撩妹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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