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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帝唐》第88章:仁智離宮(4)
  李世民在旁邊著急了。

  一個是心腹愛將,一個是無人能取代的絕世良才,現在這兩人起了衝突,幫哪一邊都不合適啊。

  殷清風將李世民的表情看在眼裡,他向敬德深鞠一躬,“黑旋風已經與一匹精良的大宛馬交#配了,明年春天,將軍就能得到他們的後代。”

  “真的?”

  敬德歡喜的看著殷清風,又看了看黑旋風,惋惜的說道:“可惜,這馬已經被你馴服了。否則,真想奪了過來。”

  李世民見敬德有放過此事的意願,高興的說道:“敬德暫且先用本王的戰馬。”

  敬德用埋怨的口氣說道:“秦王當初怎麽就舍得將這麽好的馬,讓這小子糟蹋了?你看他連佩劍、腰刀都沒有,明顯就不是習武之人嘛。”

  一提這個,李世民就更鬱悶了。

  當初他臥床休養,根本就沒見過這匹馬。要是他之前見過的話,還能舍得送去交#配?寧願他自己用些時間,也不會送走啊。

  敬德轉身對著殷清風,“還有,除了賠某一匹寶馬,你還得說說,你是怎麽馴它的。”

  不等殷清風說話,他對李世民和杜如晦說道:“秦王和杜學士也見了,他這匹馬與某的那匹踏雪烏騅都是通體黝黑,某見著就心喜。

  在秦王府前,他這馬竟然能橫著挪動。要不是當時秦王下令行軍,某早就想問個究竟了。

  一路行來,某暗中觀察到,這小子根本就沒有控馬,但那匹馬卻靈性得很。隊伍快馳,它也快馳,隊伍慢行,它也慢行。它和那小子之間,仿佛...仿佛...”

  “心有靈犀。”

  殷清風替他說了。

  “好!心有靈犀用得好!”

  杜如晦在旁邊讚了一句。

  敬德歪著腦袋看看殷清風,看看杜如晦,嘟囔了一句,“是什麽意思。”

  “好吧,心有靈犀。那馬就像知道那小子心裡在想什麽似的。你說,這讓某如何不喜?

  某從七歲就騎馬,到如今也有三十余年了。騎術竟然還不如這小子,真是愧煞某了。”

  李世民眼睛亮晶晶的看著殷清風,想知道殷清風是怎麽解釋的。

  敬德接著說道:“秦王和先生是沒看見啊,某剛伸出手,你們猜怎麽著?它,”

  他指了一下黑旋風,“它竟然斜著後退。”

  然後轉頭對李世民說道:“秦王也是在馬背上長大的,可見過馬匹能斜著後退的?”

  李世民搖搖頭。

  “對啊!”

  敬德拍了一下巴掌,“秦王府門前,這馬就橫著挪動,剛才又斜著後退。”

  他轉頭又惡狠狠的說道:“不把你馴馬之術教給某,某和你誓不罷休!”

  殷清風也看出來了,這敬德...敬德?尉遲恭尉遲敬德吧?

  嗯...這敬德是一個愛馬成癡的人,也是面惡心善的人。

  “小子會知無不言。”

  李世民、敬德、杜如晦眼睛一亮,他們等著就是這句話。

  李世民拍了下敬德的肩膀,“必須學會。”

  說完,他轉身就走。

  杜如晦讚許的看了殷清風一眼,跟了上去。

  敬德站在那裡哈哈大笑,“值了。”

  但是,笑完了,他又轉身走到他的坐騎旁邊跪倒在地,“是某害了你,是某害了你啊~~~”

  殷清風沒來由的,心裡一陣酸楚。

  從側面看去,這個威武的中年漢子,

一臉哀傷,一臉淚珠、一臉不舍、一臉慈愛。  “哎~~~”

  殷清風回頭看著黑旋風。

  黑旋風一副無辜的樣子,一雙大眼睛和殷清風對視著。

  月眉、白雪,還有這個結識了不到兩個月的新朋友,是他在大唐這時空,最親密的“人”了。

  歷史上,壽命最長的馬活到六十二歲。現在,他和白雪都已經五歲了。就算自己再精心呵護他們,他們也會先他而去。到時候,只剩下月眉陪著自己了。

  王雄涎八人此時有些摸不到頭腦。

  在李世民來之前,他們剛剛趕到。他們剛才還在為叔叔化解了這份殺馬之仇而高興,現在叔叔一副傷心的樣子,絕不亞於那個無聲悲哭的將軍,這又是為何?

  韓成峰捅了一下王雄涎,王雄涎苦咧著嘴走上前,“叔叔,可要用些乾糧?”

  殷清風與黑旋風頂了一下腦門,收起哀傷的心情,轉身說道:“幫將軍掘一個墳墓。”

  “喏!”

  王雄涎再次苦咧著臉應道。

  殷清風陪著敬德,親手埋葬了被殃及魚池的戰馬。

  在現代,有很多喜愛動物的狂魔。

  他們喜愛動物的理由千奇百怪。

  有因為孤單的、有為了炫耀的、有追逐時尚的、有真心喜歡的...

  在他的童年,有一隻陪伴他長大的土狗。土狗是爺爺收養的流浪狗,它沒名字,它通人性。除了夜晚,土狗都跟在他身邊。

  他被爺爺逼著學書法、學太極拳,土狗就安靜的趴在地上,一雙狗眼,時刻放在他身上。

  土狗很乖,無論他怎麽欺負它,它都是一副很開心的樣子;土狗很凶猛,除了家人之外,不論誰接近家宅半步,它都衝上去撕咬。

  小學六年暑假,他回老家看望爺爺奶奶,土狗沒有迎出來。

  土狗被人殺死了。

  他哭了,為一個親人的離開,哭了;為一個朋友的離開,哭了。

  從那以後,他不敢再養狗。

  他怕。

  他怕那種失去親人、失去朋友的滋味。

  後來,他的姐姐養了一隻貓。

  他不喜歡貓,他把貓裝在口袋裡,坐公交車到了終點,把貓扔下。

  第二天,被拋棄的貓,凍僵在他家的門外。

  從此,他不敢再養小動物。

  有人說,人,也是動物,只不過,人,會思考。所以,人,比其他動物高級。作為高級的動物,有權利飼養低級的動物。

  他不知道這句話對不對。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能與其他動物交流。他更想知道,它們的喜怒哀樂。

  但是,他怕。他怕了解的越多,越傷心。

  漸漸地,他有些孤僻。

  幸好,他的體質不錯。他去了體校。

  幸好,他的智商不錯。沒有憑著體育加分,就考進了帝都的名校。

  青春的荷爾#蒙、父母給的基因,他在花癡的眼裡,是校草。

  一天,酒醉,索性逃課。四個女生,來送飯。

  關閉心門的他,不知她們為何來送飯。

  宿舍的老大說,“老二, 你長著老二,不是為了打球、泡網吧、喝酒,是為了妞兒!”

  從此,異性不如狗。

  喜歡了,多相處幾天。不喜歡,提上褲子,從此是路人。

  很風光,學校沒人不知道他,也沒女生逃過他的*。

  直到,他在電梯前,有一個窈窕的女郎說:“只有花癡的女人,才會喜歡無知的小白臉。”

  從那以後,他開始慢慢找尋自我;從那以後,他慢慢醒悟自己的荒唐過往;從那以後,他懂得珍惜;從那以後,他再次封閉自己;從那以後,他重新成長!

  月眉,從見到她第一眼,從他意識到他穿越了,他就把心領的慰藉交給了她。

  白雪,一個不能用語言交流的朋友,出現在他在大唐的時空裡。

  或許是因為經歷過難以置信又無法解釋的穿越,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曾經的陰影似乎不見了。她的美麗,深深吸引了他。

  從救下杜伏威的性命開始,到他參與到奪嫡的這一切經歷,從決定改變祖先的命運開始,到親自帶領梧桐山莊的百姓開始新生活,他覺得他的心境提高了不少。

  黑旋風,是另一個打開他心結的“人”。讓他從新開始審視生命的意義。

  剛才,因為他的失誤,一個美麗的生命,瞬間就消失在他的眼前。要不是有這穿越的經歷,他可能還像當初那樣,抗拒一切的生老病死、畏懼生命的消失。

  但是,生命畢竟是生命,不管以何種方式結束,都難以讓人坦然相對。

  今天,一個生命因他而消失,他日,他要千萬倍的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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