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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小地主》第一百五十七章 師爺
“此事還是小子孟浪,未先向使君報備,擅自而為。”

 大廳,匆匆換了身衣服趕來的李逍跟柳縣令一番見禮,寒喧之後,也是主動的先請了個罪。

 他心裡清楚,柳縣令突然到來,肯定跟鄉約堂有關。

 雖說鄉約堂其實就是個鄉民自發的民間組織,但畢竟是個組織,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事情,他之前弄合作社都是跟縣裡報備過的。

 “三郎啊,你這個事情弄的好。鄉有遺賢,我身為一縣父母,卻未能及時發現,並向上薦才,這是某之失職啊。”

 柳縣令對李逍很客氣,不僅因為李逍這次事情辦的漂亮,關鍵是李逍跟柳縣令家的老四也是有交往的,而且李逍還跟薛仁貴之子也關系極好,他又是薛仁貴的妻兄,說來那也是自家人了。

 “三郎啊,某在縣中聽聞了今次藍溪鄉的變化,很是震驚啊。你跟某說說,你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

 柳縣令也是開門見山,這次就是來取經的。

 “其實我們只是在自救,天災無情,久旱無雨,若不自救,徒增歎息也。某不過是帶了個頭而已,一切都是大家齊心協力。”

 柳縣令呵呵笑了幾聲。

 他在藍田也呆了些時間了,哪不知道藍溪的情況,不說藍溪,就是整個藍田縣,雖說道是京畿之地,天子腳下,但因為處於秦嶺之中,向來也算是窮山僻壤的地方。

 古人說窮山惡水出刁民,這大致是沒錯的。

 越是山溝裡的百姓,越來管理,也越凶惡,以前爭水就沒少死人。李逍說什麽大家自救啊,說什麽齊心協力啊,這是沒錯,但若說這一切沒有一人重要的人物在推動著,這是不可能的。

 柳縣令其實不是來問責的,他是想要知道李逍如何做到這一切的,讓一群刁民能夠做到這一步,他想知道,然後把此法推到全縣各鄉。

 如果這次大旱之中,他能讓藍田縣做到現在藍溪鄉這個樣子,並且保證今年能有一些收成,保證夏天不會有饑民,那麽功就大了。

 到時還能寫個奏章把這經驗上奏下朝廷,那時不但能得個優秀的考核評價,甚至說不好還能直接升個官。

 “方法,是何方法讓藍溪有了如今之局面,還請三郎勿要瞞我!”

 “豈敢豈敢。”李逍忙擺手。

 有些事情說難不難,但要說易其實也真不易。就藍溪鄉的情況來看,若不是李逍在這裡本來就名聲好,威望高,想牽頭弄這事是極難的。

 在藍溪鄉,一千二百余戶,其中八百戶已經加入了李逍的合作社,還有不少人家的子弟在李逍的藍溪書院讀書。

 不過人也是李逍家的佃戶。

 這樣的情況下,李逍本來就能一呼百應,更何況李逍又是那麽主動熱情,辦的事情既有條理,又很公平公正。

 那鄉約堂,也不是他的一人堂,而是推選出了議員和理事。甚至在減產救災事情處理上,他也把自家的好地拿出來給大家分種,若不是他這個最大的地主帶頭,藍溪鄉其它幾個裡的地主們豈會願意?

 蛇無頭不行,做事都要有榜樣的。

 李逍帶了好頭,行事又公正,這才會有大家願意聽從。

 說實話,就是他把藍溪鄉的這些如實告訴縣令,縣令也未必能在其它各鄉推行的。

 “三郎啊,你跟我家四郎關系也是極好的,你還跟我妹妹的兒子薛五郎也走的近,我呢,既是你的父母官,也可以自稱一聲你的長輩,沒錯吧?”

 柳縣令一臉溫和的笑道,這是在打感情牌了。

 “其實藍溪鄉如今之改變,關鍵在於鄉約堂,而鄉約堂之關鍵還在於鄉民自治。不能是縣裡指派人來管理,而是得由鄉民自己推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李逍道。

 “建鄉約堂,訂立鄉民公約就行?”柳縣令不信。

 事情自然沒這麽簡單,但有些事情也說不清楚,沒有鄉裡有一定威望的人來帶頭,事情不好弄。

 “三郎啊,你很有才華,尤其是這次的事情之後,更讓我看到了你的才華啊。如此才華,呆在鄉下實在是浪費了。你應當出來做點事情,如果你願意,我願意舉薦你為縣錄事,來縣裡幫我的忙。一任錄事下來,做出點實績,那麽轉入仕途,也是易事,這也算是一個出身之階了。”

 柳縣令還是很有誠意的,一開口就要舉薦李逍當藍田縣的錄事。

 縣錄事,這算是柳縣令能做到的最大手筆了。

 縣錄事,在唐朝屬於吏。

 唐朝地方州縣中的吏員繁多,但純粹的吏,只有佐、史等少數吏,而更多的吏,如白直、執刀、典獄等其實是胥,也就是職役。

 雖然大唐通過流外,把官和吏分了開來,但流外官以外,依然還有大批吏職,他們屬於雜任。

 大唐的胥吏系統,其實就是由流內吏、流外吏,和雜任三大部份組成。

 大唐的基層組織,縣是最底層的組織機構。縣令是縣的最高長官,掌管縣內大小事務,由於公務繁忙,其下便設置了幾員僚佐,有縣丞、主簿、縣尉,分管事務。

 其中主簿掌勾檢稽失、糾正非違。

 而縣錄事,正是縣主簿的副手,協助主簿辦理糾察非違之事,這是一個介於官和吏之間的中間階層。

 大唐天下各縣有七個等級,藍田就是品級較高的畿縣,縣主簿為正九品上,主簿之下有兩名錄事,沒有品級。

 說白點,縣錄事的工作職責,大抵就是勾檢所有與本官府有關的行政事務,縣衙所有的文案上奏或下發,都要經過錄事的勾檢,這職務大抵就相當於後世的縣辦主任了,非常重要和專業。..

 在藍田縣裡,有品級的官員就只有縣令、縣丞、主簿、縣尉,這四大頭之下,就以縣錄事為最高,因此柳縣令一開口就要舉薦李逍做錄事,也算是非常下本錢了。

 按常例,縣錄事的選用,一般是必須選用本州之人,首取州內五品以上勳官者,若無合適者,那麽就取六品勳官以下,甚至是白丁也可以。

 縣錄事也不需要朝廷吏部選拔,而是由地方官府自行選取錄用,故而柳縣令說可以舉薦李逍任錄事。他一封舉薦信,然後只要州府不否決,就沒問題了,一般州府也不會否決這麽一個小任命。

 按理說,柳縣令覺得李逍應當會願意。李逍本只是個鄉中地主,雖說掛了個流外的品級,但那不過是空銜,再說流外品其實也沒什麽用處,若有實職還有點權,沒實職,那就只能領點俸祿而已。

 李逍之前弄合作社,又弄鄉約堂,這讓柳縣令覺得李逍是個想管事的人,那麽縣錄事,好歹能算的上是縣裡的第五把手,怎麽也比鄉約堂的這個什麽理事長更好些。

 然後出乎他的意料,李逍卻直接拒絕了。

 李逍是真不想當官,所謂當官就得受人管,一入官場深似海,哪有如今這樣逍遙自在呢。

 他對官場更多的還是有些畏懼的,沒根沒基的人進那渾水可不容易。

 如今這樣挺好,呆在鄉下,建個合作社,實際上也能管著好幾百戶人,如今又弄了個鄉約堂,在藍溪鄉更是直接由他說了算了。

 不是官場中人,卻也勝似在官場,藍溪五個裡正都要聽他的安排呢,這豈不比什麽縣錄事更舒適。

 再說了,他真要當官,上次就直接答應朝廷的征召,去東征軍營裡當個錄事參軍豈不更好,那還是實職七品官呢,比縣錄事的直接上司主簿還高幾品,主簿不過才九品而已。

 “三郎莫要嫌棄這縣錄事官小,你可能有所不知,在朝廷地方州縣的吏員之中,錄事是個比較特殊的位置。不比佐、史等吏,也不比典獄、執刀等胥吏,錄事早有機會可以升遷為官的。”

 官吏分流,這是形成多年的一道壁壘,吏與官是不相通的,做吏就沒機會做官,這是官場慣例了。

 但有時也有例外,這個錄事就是個例外,雖然縣錄事無品無階,但縣錄事卻由於其工作的特殊性,讓他在日常實際中是府中的五把手,因此只要乾的好,那麽縣錄事就有資格有機會可以轉升為有品級的官。

 雖說這樣的升遷機率也不高, 而且升上去也得一步步慢慢爬,比起其它出身的官員要慢的多,但起碼這是一個極好的進入仕途的機會啊。

 你要是當個佐啊史啊,那一輩子就在吏海裡打滾了,根本別想當官。若是當個典獄、執刀,那更是不上台面。

 “多謝使君抬愛,恕小子不能接受。”

 柳縣令碰了一鼻子灰,臉色有點不好看了,這麽屈身來請,居然還被拒絕。

 “縣君,非逍不肯給縣君面子,實逍無志於官場也。縣君其實不必勉強逍,若縣君有需要之處,但管召問,逍定不會推辭。”

 柳縣令畢竟是縣令,一縣父母官,不說李逍跟柳縣令的兒子柳溫關系不錯,就算沒這層關系也是不能輕易得罪的。

 該表態還是得表下態,做官他不願意,但不做官吏也是一樣可以幫縣令出謀劃策的嘛。

 就當是柳縣令的私人幕僚軍師,柳縣令可稱他為幕友、賓客,或者乾脆叫他師爺也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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