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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小地主》第一百五十二章 鄉約堂
“活人總不能讓尿憋死,辦法總是能想出來的。今天請大家來,也是希望群策群力,我李逍可以先提一些意見,但隻算是拋磚引玉,希望大家一起討論,共同找出一個好的解決辦法。”

 “三郎你有什麽好辦法就先說出來,讓大家也聽聽。”上河裡的裡長有些不滿李逍的長篇大論,有貨你就出,別東講西講,講這些有什麽用。

 “好吧,我也不多耽誤大家的時間,我先講幾點。其一,我希望今天在座的諸位,能夠公開公正,大家是來講理協商的,那就都先拿出坦誠的態度來。”

 李逍昨晚上已經考慮了許久,如何抗旱救災,那不是簡單的事情。

 首先要做的是什麽?不是打水車、打水井這些,而應當是大家一起表明一個態度,一個合作友好的態度,不能你上遊的就攔水建壩,一點水不給下遊,而下遊的人又來挖壩搶水,直接毀壩一點不給上遊留。

 真要這樣搞,那大家都別想用水,都把精力用在這些方面,還如何抗旱救災呢。

 “首先,我認為我們藍溪鄉的鄉親們應當先訂立一個抗旱救災的公約,組織一個抗旱救災鄉約堂。這樣一來,行事有規矩可依,也公平公正,此外也有人領導組織,不會各行其事,混亂無序。大家覺得這第一條可否?”

 做事不能頭痛治頭,腳痛醫腳,得有大局觀。

 李逍的第一條不是什麽具體的救災方法,但說出來後,大家卻都覺得挺有道理。

 訂一個鄉約,建一個鄉約堂,沒什麽不行的啊,如果大家能訂一個鄉約,共同遵守的話,那確實能避免很多矛盾。而若是能建一個大家公認的鄉約堂,推舉一眾有名望的鄉老族長等,那也是能夠公平公正的代表各裡各村百姓的利益的。

 “沒意見。”

 五位裡長最先表態,雖說他們對李逍很妒忌,甚至想看年輕的李逍跌個跟頭出個笑話,但在天災面前,也一樣還是很期待李逍能夠真正幫大家解決問題的。

 現在李逍提的這個,還是讓他們挺讚同的。

 李逍有過建合作社的經歷,在場也有許多鄉民加入了合作社,對李逍要訂鄉約建鄉約堂很支持。

 所謂鄉約,就是鄉民們共同訂立,然後大同遵守,用來約束大家的一些協議,鄉約堂,就是建立在這個鄉約之上,用來實行監督鄉約施行的一個組織。

 李逍的合作社裡,也有社約,其實跟鄉約差不多。

 現在要訂一個鄉約倒也簡單。

 大家同意訂鄉約,然後李逍提議先推舉出鄉約堂的人。

 “鄉約堂應本著平等原則,為代表各村各宗族之利益,因此當每村選舉一到兩位代表,做為鄉約堂代表,然後為便於議事,再在諸位代表中推舉出幾位理事,負責牽頭。大家意下如何?”

 蛇無頭不行,李逍雖然願意出頭,但也得有一個大家公認的名份才行,要不然名不正言不順。

 鄉約堂,就是一個這樣代表議事的地方,而推舉代表和理事則也是需要的。

 不可能每次議論個事情,上千戶鄉民一家派一個代表來,那沒效率。

 下河裡的裡正提議,“我讚成,我提議推舉三郎為我們藍溪鄉約堂的理事長。”

 既然有理事,那肯定得有理事長,既然鄉約堂為李逍提議,那大家也認為由李逍來當這個理事之長很適合,其它人也沒這名望。

 李逍當理事長得到眾人一致同意,都沒人反對。

 李逍推辭了幾下,然後讓大家舉手表決,同意的舉手。

 結果呼拉一下,所有的鄉民們都舉起了手,再沒比李逍更適合的了。

 李逍順利當選為理事長。

 接下來便是推選理事,毫無懸念,五個裡正也都被推舉為理事,然後又推舉了幾位比較有名望且年長的老者為理事,一共十三位理事。

 理事既要有名望,且也不當人太多,否則就沒效率。

 最後選代表,李逍給這些代表取名議員。一個村至少兩個,一些大的宗族還能得到一個議員資格,這樣做,也是為了能夠讓所有村民們都有自己信的過的人在鄉約堂裡說話,要不然,這鄉約堂也就無公正可言,更不能服眾

 最後總共推選出了四十九位鄉約議員,代表了藍溪鄉五個裡大大小小幾十個村莊,一千多戶村民們。

 “鄉約的根本應當是大家協商共議,少數服從多數。”李逍又提出了訂立鄉約的原則。

 建立一個鄉約堂,然後推舉出議員和理事,其實也是為了能夠讓一個大家都接受的鄉約早點出爐,不讓大家一起商議,也是人多嘴雜,上千張嘴怕是吵都能吵死,沒有效率。雖然現在選的議員和理事人少,但卻已經能夠代表所有人,這已經是既公正又最有效率的方式了。

 但就算議員和理事少了,可畢竟還有六十多人,如何做決定?

 少數服從多數,這不是絕對公平的,但已經是相對比較公平的一種方式了。

 “可以。”

 這條又獲得大家的認可。

 選出了議員和理事,李逍也便讓人馬上端來了桌椅,就在打谷場上,用桌子圍起了一個大圓桌,這就算是鄉約堂了。

 做為理事長,李逍提出了第一條鄉約堂建立後的意見。

 全鄉各莊可以在藍溪修建蓄水壩,但不得完全截流,只能截一小部份,必須給下遊留夠足夠的水流。

 具體的標準,則可以由大家共同商量,比如蓄水壩只能建多高等,得保證有多少水可以流下去。

 完全不讓攔水,這也不可能,畢竟如今旱情如此嚴重,但怕就怕在大家恐慌之下,上遊的直接把水全攔了,都留給自己用,這就讓下遊完全沒水可用。

 把溪水合理分配,每村攔一點,各自蓄一點水,這樣就能讓各村都可以有水用,哪怕水少,總不至於一村有一村沒。

 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公,若是大家水都少,那就沒矛盾,若是你有我無,這可是要打出腦漿來的。

 “還有一點,根據目前的情況,結合往年如此旱情時的經驗,我認為今年我們鄉必須減產,主動的減少種植面積,水太少了,想全都保住,太難。還不如主動的少種一些,全力保住一小部份糧田,這樣既能減少用水量,還能保證能夠把水澆到地裡。”

 廣收薄種的如今耕種方式下,沒有雨,要靠人來澆水,這是很恐怖的事情,一家幾十畝上百畝地,水車提不上,水井乾枯,靠從藍溪裡挑水澆地,一天能挑多少?

 每塊地都想保住,結果就可能是哪裡也沒照顧到,最後顆粒無收。倒不如主動選擇,先就放棄部份,這樣既減少用水量,又能保證剩下的那部份田可得到足夠的勞動力和水的澆灌。

 這個方法,就是有些狠了,可謂是壯士斷腕。

 這就好比發生了火災,關鍵的時候,就得把著火房子附近的房子給先推倒一兩棟,雖然這棟房子倒了,但卻能保住後面更多的房子不被火燒。

 主動放棄,這對很多人來說是第一次聽說。

 這也是一個艱難的選擇,大家誰都不能確定這旱情會繼續到何種程度,都想的是努力的搶救,也許就能等到下雨,也許所有地裡莊稼都能保住呢。

 場下沉默。

 大家都在考慮,都有些難以選擇。

 李逍敲了敲桌子,“我提請理事和議員代表們一起商議一下這兩條提議,若是下面的鄉民們有不同意見,也可以舉手提出。”

 下河裡的裡長劉理事站起來首先開聲,“我覺得三郎提出的第一條很不錯,大家公平分水,不能獨佔,否則最後大家都用不成水。堰壩一毀,反而浪費了寶貴的水,藍溪不能攔死,溪流不能斷,得大家都有水用,哪怕是少用點,也不能你有我無。”

 其它理事們也都同意。

 “我也同意三郎的這個提議,不過我要加一條,如何保證大家做到呢?我認為應當考慮這個,最好是能夠組織一個鄉約團,讓人巡邏藍溪,以避免有村子偷偷的多攔水、獨佔水,破壞公平。”另一位理事提出自己的看法。

 鄉約團,自然就是維護鄉約的民團,類似於村莊裡巡守村牆村門的村衛,輪流當值。

 對這個提議,李逍很支持。

 再好的鄉約,若沒有人監督,肯定就能以真正落實。

 有了主持鄉約的一眾議員理事們, 還得有一個巡邏隊才行。

 “鄉約團可由村民們輪流當值,一班百人,一天分日夜兩班,分段巡邏。若有違鄉約者,可立即阻攔,敢有阻抗的,可將人抓來鄉約堂中由大家審理,對違約者,可處以罰錢,或是罰做鄉裡勞役,諸位看如何?”

 “可以。”

 “可以。”

 藍溪鄉有一千多戶,一個鄉約團一班才一百人,一天兩個班,也不過兩百人,輪流當值的話,差不多五六天才當一天班,對於生產耽誤不太多,而如果能維護好鄉約,保證用水抗旱,就還是值得的。

 現在大家還有些拿不定主意的,還是李逍剛才提出的第二條,主動減產之事。

 到底該不該主動減產,如果減,又要減多少?減產劃不劃算,是不是正確的決定,將來會不會後悔?

 大家一時難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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