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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小地主》第一百六十三章 1盤菜
“這個玉米能夠送給我嗎?”

 狄仁傑看著那個綁著紅繩子掛在屋簷下的玉米,雖然他對於李逍所說的玉米介紹並不相信,但他也不是完全不信。

 他是一個比較相信事實的人,李逍既然說的這麽神,那麽直接弄點種子種一下不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嗎?

 李逍看了看這個年輕人,又瞧了瞧他那個玉米。

 “不行。”

 “我可以給你錢。”狄仁傑道。他是一個做事認真的人,既然聽了李逍的故事,就打算驗證一下真偽。

 “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這個玉米摘的早了點,還沒完全成熟,你看,玉米粒還是一包水呢,這樣的玉米做不成種子的,曬一下就會癟掉,種到地裡也不會發芽。”

 狄仁傑仔細瞧了瞧那顆玉米,似乎確實有點嫩啊。

 “你就這一個嗎?”

 “嗯,就這一個。”

 “哪裡還有?”狄仁傑問。

 “就我所知,現在整個長安,不,是整個關中,整個大唐,也就我手裡有一個玉米,大唐如今僅此一個玉米而已,除此之外,別處再也找不到了。”

 狄仁傑大奇,“怎麽可能。”有一就有二,這玉米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如果是外來的,那麽也不可能隻帶來一顆。而這玉米明顯是剛摘下來的,那就說明這是種在大唐的,甚至就種在李家莊的。

 “你騙不了我,這是一個新鮮的玉米,你也說是剛摘下來的,那麽有玉米就有玉米苗。他的苗呢,總不可能隻結了這一根玉米,也不可能就只有一棵玉米苗吧?”

 “你很聰明。”李逍讚揚了狄仁傑一句,但也很不客氣的說道,“但是我也沒騙你,如今整個大唐確實只有這一顆提前采摘的玉米,至於其它的玉米苗有沒有,我也沒必要告訴你,但你確實再找不出第二個玉米了。”

 說完,李逍把那根玉米拿了下來,看樣子這個玉米確實是做不了種子的,既然如此,那也沒必要再掛在這裡晾著,趁著新鮮煮了吃了算了。

 新鮮玉米怎麽吃?

 弄點玉米粒下來,可以加上松仁或者蝦仁一起炒,也可以加上火腿丁、臘肉丁炒。

 當然,新鮮的嫩玉米拿來燉湯其實更好,玉米燉排骨,這可謂是絕配,國民菜式。

 另外烤玉米也行,煮玉米也挺好吃。

 可惜玉米就這麽一根,不過幾兩。

 “對了,你來找我有什麽事嗎?”李逍扭頭問狄仁傑。

 狄仁傑拱拱手,“就是在長安聽聞三郎之名,覺得很了得,心生仰慕,故而前來一睹真容,也想看一看三郎組建的合作社與公約堂究竟是個什麽樣子。”

 “你這個,挺好奇啊。”李逍對於他所說的倒也沒有什麽懷疑的。畢竟如今李逍的名聲還是挺大的,長安離的也近,長安城裡有人知道他的事情也不奇怪。

 對此他也無所謂,反正也不是什麽壞事。合作社與鄉約堂,也有柳縣令背書,不怕別人說什麽。

 李逍還是很喜歡交朋友的,這個狄懷英說話挺客氣,倒是不嫌棄厭惡。

 “中午就在這裡吃飯,正好拿這個玉米做幾道菜招待下你。”

 “真要吃掉這個玉米?”狄仁傑驚訝,按李逍說的,這可是全天下唯一的一根玉米了,而如果真如李逍說的這麽神奇,那這玉米可是國寶啊,怎麽能吃掉呢。

 “不吃掉留著也是沒用,反正還沒熟,是作不了種子的,總不能讓他老掉,老掉就不好吃了,還是吃新鮮的好吃,我跟你說,新鮮玉米做菜可是很不錯的,能夠做出好多道菜來。”

 狄仁傑覺得李逍也太隨便了一些,就算不能做種子,這樣重要的東西也不能隨便就吃掉啊。

 用來仔細研究研究也好啊。

 “聽兄台口音,似乎是河東並州人?現居長安嗎?是遊學呢,還是為官?”

 “做個刀筆小吏爾。”狄仁傑道。

 李逍挺懷念玉米的味道,提著玉米就要往廚房走。

 這下狄仁傑不淡定了,真要被李逍吃掉了,那剛才李逍所說的豈不是就死無對證了。

 哪怕李逍說的事情有萬分之一是真的,那也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李兄,這玉米送給在下可好?”

 李逍瞧了瞧狄仁傑,“送禮也沒送這個的道理啊,何況我這玉米還已經摳掉了幾粒呢,不好看。”

 “買,我買。多少錢,你開個價。”狄仁傑不管不顧了。

 “我說了,這東西還沒成熟,你買了也種不了種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這種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買呢,倒也不是不行,但這樣的你買回去也研究不出啥來。不如等過些天,我再送你一點成熟的種子,到時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種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說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說僅此一個嗎?”

 “現在是僅此一個啊,但以後還會有的。”李逍笑笑,“走吧,來者是客,既然來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們就吃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傑被李逍弄的有點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開玩笑呢,還是在說真話。

 但是他仔細想來想去,這玉米的模樣和名字,他確實是從未聽過的。

 李逍的手藝還是非常不錯的。

 就那麽一個玉米,他還真給弄出來了四五個菜。

 一個松仁玉米,一個蝦仁玉米,又來了個玉米胡蘿卜燉排骨,最後還蒸了小半截。

 因為就那麽一個玉米,所以每個菜裡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後端上來,卻份外的好看。

 鄉下人也沒有豪門大戶那麽多規矩,李逍直接在廳裡擺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貞也一樣上桌吃飯,趙先生、楊夫子兩個也被叫來一起吃。

 他們對於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這一粒粒金黃的是啥啊?

 “這是玉米,一道海外傳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糧,鮮嫩時可做菜,今天弄了一個新鮮的,做了幾道菜,大家嘗嘗鮮。”

 狄仁傑做在那裡,看著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裡有點複雜,最後還是伸出了筷子。

 先夾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沒夾松仁,特意夾的玉米粒。

 輕輕的咀嚼,能夠感覺到玉米粒確實非常的新鮮水嫩,還帶著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這玉米與松仁的搭配,也似乎並不是隨意亂搭,玉米的鮮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組合出一種極佳的味覺。

 婉娘她們並不知道這玉米是一種相當寶貴的新作物,還以為只是如黃瓜、茄子一樣從西域傳來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夾起來也很輕松,吃起來很愉快。

 一個個吃了都大聲說好。

 “這玉米味道很好啊,鮮甜可口,以後咱們家要多種一點。”

 ‘嗯,嫂子,我覺得這玉米燉排骨特別好吃,尤其是這加了玉米後的湯,味道更鮮美了呢,不再油膩了。”

 趙大夫也驚歎著道,“這玉米直接蒸熟,什麽也沒添加,可味道一樣的清甜呢。吃起來還糯糯的,好吃。”

 狄仁傑覺得自己越來越相信李逍關於玉米的話了,但是他又奇怪,為何李逍的家人們,也一樣是第一次聽說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說過段時間會有玉米種子,那他的玉米種子又是哪來的?

 極大的可能,李逍手裡肯定有玉米樹,也許是他之前從胡商那裡得到的種子,然後自己栽培,這個玉米只是摘的第一個。

 這究竟只是一種菜,還是真的能當糧食呢?

 當他也吃了一小塊蒸玉米後,狄仁傑心裡已經相信玉米確實是能當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燉的,明顯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這玉米長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說的曬乾後,再碾磨後,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時就跟糜子粉、麵粉或米粉一樣,能夠做成各種食物,也易保存。

 一種主食,需要幾個關鍵的條件,一是得易生長,還得可能大面積種植。再一個就是得有產量,然後能長期保存,當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營養。

 而現在看來,這玉米似乎已經都具備了這些條件。

 他心頭火熱起來。

 產量高、還耐旱,南北適宜,易儲存,口感好,有營養,這樣的新作物,簡直就是上天的恩賜啊。

 可惜了這個玉米啊,狄仁傑每吃一口,就覺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顆玉米粒若是播種下去,那就能長成一棵苗啊,能結出更多的玉米棒,收獲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這玉米現在種還來的及不?”李貞問。

 現在已經是三月中了,玉米這個時種有點晚。但要種也行,一般情況下,玉米可以春種也可以夏種,所謂春種夏收,夏種秋收。種玉米基本上是種一季,但可以早種或晚種。

 “來的及,不過現在種子還沒好,還要再過些天。”

 “那等有了種子多種點。”李貞道,她念念想著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傑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寶物,當獻先朝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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