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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小地主》第七十一章 水淺王8多
  程家五郎程伯獻隨著薛家五郎薛楚玉打馬並轡而行,兩人都是飛騎軍的軍官,此時騎著高頭大馬,各自帶著幾名騎馬隨從,一路引人測目。

  “這個李三還挺不識抬舉的,你父親和我爺爺都親自招攬他,居然還拒絕,真不知道說他是傻呢還是傻呢。”程伯獻搖頭道。

  他堂堂飛騎六品武將,居然還得親自跑趟藍田去尋個草民。本來是不想去的,可祖父有命,他卻不敢不從。

  “尚賢兄,這位李三郎可不傻,而且還是個非常聰明的人,一會你見了之後就知道了。他不但不傻,還很有趣呢,不瞞尚賢兄,我如今都跟李三郎是兄弟相稱了。”

  “你薛五郎一向自視甚高,長安城裡的勳貴子弟,都少有能入你法眼的,平時都不屑跟那些膏梁子弟同伍,如今怎的卻偏偏還跟一介草民稱兄道弟了?”

  薛五郎笑笑。

  薛家跟程家關系很好,蓋因當初薛仁貴那是在程咬金麾下任過幾年職,程咬金也挺提攜薛仁貴,兩人還挺對脾氣,因此兩家的子弟也是往來較近。

  程伯獻雖說是程家孫輩中的第五,可卻是極受寵,因為他的父親是廣平郡公、右金吾將軍程處弼。程處弼是程家的嫡三子,但程老三跟他兩個兄長不同之處在於,他的母親是出身清河崔氏。

  而他另兩個兄長的母親,卻是程咬金的原配孫氏。孫氏只是程咬金當年還沒發跡時娶的妻子,是縣令孫陸兒的三女兒,當年跟程咬金也算是門當戶對,但後來程咬金百戰功成,成為國公之後,這位孫夫人卻沒能享受多久的福,被封為宿國夫人不久後就病逝了。

  孫夫人去世後,程咬金續娶了五姓女清河崔氏的女兒,一個開國勳臣跟一個老牌世家聯姻,這也是唐初時的普遍做法。

  清河崔氏的名頭天下皆知,程伯獻做為崔老夫人的嫡出孫子,自然在程家更受寵愛。

  不過這位程五郎雖然受寵,但卻與一般被寵壞的勳戚子弟不同,他很爭氣,也很上進。

  現在做為六品飛騎武官,雖離不開家族的門蔭,但他在飛騎軍中,也確實深受同僚的尊敬和喜歡,皆因這人武藝高強,為人豪爽義氣。

  今天程五郎休假回家,結果立馬被老爺子抓了壯丁,讓他跑來藍田取酒。

  “老聽我爺爺說這燒刀子如何了得,我倒是有幾分不太相信的,一個鄉下百姓能夠釀出什麽好酒來?”

  “燒刀子嘛,酒如其名,喝下去就跟腹中有把燒紅的刀子一樣。一般人,真喝不慣,但是你爺爺和我父親就喜歡喝這樣的烈酒。我喝了一次,事後胃裡難受好幾天。不過難受歸難受,但這種感覺挺讓人回味無窮的。尚賢兄你的脾氣,肯定也會喜歡這酒的。”

  “這酒真要你說的那麽好,不,只要有你說的一半好,我肯定得買上一大桶。”

  “你想買還沒呢,據說這酒非常難釀,迄今也隻釀出了三瓶而已,其中我父喝了一瓶,你爺爺喝了一瓶,還有一瓶他自己喝了,現在還不知道有沒有呢。這酒啊,外面根本沒得賣。”

  藍溪。

  李家要挖魚塘的消息傳出去,莊戶們很快就來應工了。

  一天管兩頓飯,每頓飯都有至少四個黃米窩頭,小米粥管夠,還有大骨頭湯喝,有鹹菜吃,更別說一天還能發兩升小米做工錢。

  這待遇,誰不願意來。

  離家這麽近,下午收工吃完飯還能回家睡覺,比起去給官府做役好了不知道多少遍,

給官府服役,經常離家幾十上百裡地,得帶著被子去,吃的差,還沒工錢呢。  大冬天的清淤堆堤,活並不輕松,但大家卻也覺得不算什麽累活,莊戶人家,平時乾的不都是體力活,沒錢租不起牛馬的時候,甚至地都是自己一鏟一鋤的翻開來的,這點活又算什麽。

  挖魚塘也不是什麽技術活,靠著藍溪的一片窪地,量出一片大約二畝地來,然後把水清乾,再把淤泥清出,最後再挖深,然後把四面圍一條堤起來,到時可以蓄水養魚就行。

  李逍做了設計圖紙,其實只要在一側堤下留一個石閘門可以放水就行,其它的完全就可以隨意堆了,畢竟只是一個魚塘而已,又不是什麽水庫。

  聽說東家是挖塘養魚,大家都還挺好奇的。

  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秦嶺山下,藍溪江邊,倒還沒見人養過魚的。大家都好奇,這魚也能養著嗎?

  沒有抽水機,窪裡的那點水,只能拿桶一點點的挑出來。

  看著水不多,真到了挑水的時候發現還不少,不過也有些意外的收獲,就是那水窪底下,居然還有不少的魚蝦烏龜螃蟹河蚌等。

  野生的鯽魚、鯉魚等不少,大小不一,甚至還有一些水蛇。

  一群佃戶們很興奮,提著桶打著赤腳,也顧不得冷,就在那淤泥和渾水裡摸魚抓蝦。

  李逍籠著手,也蹲在岸邊上看,這窪地裡都還能有這麽些魚, 看來這水質其實還是不錯的,這片窪地,依著河靠著山,倒像是一片沼澤溪地,草多淤泥也深。

  “這些淤泥也是好東西,不能浪費了,挑上來曬一曬,回頭運到地裡頭去,可以增加產量呢。”趙先生還是比較有經驗的,知道淤泥可以肥田。

  李家的地都是租給佃戶們種的,自家並沒有留地請長工做地,因此清出來的淤泥其實自家也沒什麽用。

  “留下一點淤泥,回頭我們把這圍起來的堤上兩側鋪上淤泥,開上幾壟土,種上芋頭,用淤泥肥芋頭。剩下的淤泥,就隨佃戶們自己挑去肥田好了。”

  院裡一個仆人道,“咱們家的田明年都說好定額租了,那這淤泥他們挑去肥田增了產,跟我們又沒關系,要不咱們收點錢?”

  李逍搖了搖頭,何必算的這麽精呢,斤斤計較也沒啥意思。適當的讓點利,給大家一點好處,大家也是會記著這個好的。

  “嗬,這水窪子還真不簡單,平時看不出來,想不到下面還有這麽多魚鱉呢,尤其是老鱉好多,都摸了十幾個硬殼殼了,最大的那個足有十多斤。”柱子很興奮的提著一隻王八過來向李逍道。

  李逍看著那隻起碼三斤以上的王八,笑道,“給我留幾隻回去燉湯,其它的就放在這裡,中午燉湯喝。”

  王八因為沒什麽肉,都是個殼子,因此百姓們其它都瞧不上。不過李逍倒挺喜歡這王八的,看著龜腦的,但在後世這種野生王八可是非常珍貴的,尤其是這麽大個頭的,不得一千塊錢一斤啊。

  這些人啊,都不會吃,浪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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