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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巨變》第五百章 是否願意去鄉下
看到張萌得到一個胡銘晨送的發箍,而且發箍上還有一朵鮮豔的玫瑰花,余思思就很不是滋味,就像是屬於自己的某種心愛物被送人了似的。m.x

 “老板,這個發箍還有嗎?”余思思將手裡那個帶著kitty的發箍扔在面前的盒子裡,指著張萌手裡的那個發箍問賣貨的婦女。

 “那個款式的發箍沒有了,小妹妹,你剛才看的這個也很漂亮啊,是今年的新款呢,純白色,多襯你的皮膚啊,你就買這個吧,很不錯的,價錢......”老板不愧是做生意的,立刻就展開了遊說工作。

 這些賣東西的老板,哪會說自己的東西不好看,你要麽不問她,要問她的話,估計哪個都合適。或者拿出幾款都說好,希望你能夠多買一點。

 “我才不要,我不喜歡貓。”老板的推薦讓余思思有些不耐煩,打斷了她的話。

 “思思,你不是很喜歡kitty的嗎?我也覺得你剛才拿的這個挺好,要不你就拿這個吧。”張萌從旁說道。

 一貫以來,余思思是比較喜歡kitty的,她文具盒的外殼圖案就是kitty,可是現在,她莫名的覺得kitty不那麽可愛了。

 “不要,那是以前喜歡,現在我不喜歡了,我要換一個別的。”余思思淡淡的道。

 “小妹妹,你要是不喜歡那個的話,你看,還有好些的嘛,這個怎麽樣,大紅色,戴起也好看,還有這個,上面有蘭花葉子圖案,挺清新,不行的話這個,有蝴蝶結,很配你的臉型......”老板娘在余思思否定了kitty圖案的發箍之後,又急忙推薦她面前的其他款式。

 “你別說了,這些我都不喜歡,我們走吧,到別家看看。”余思思心煩意亂的不願意再聽老板娘往下介紹。

 一開始胡銘晨還以為余思思是沒有看中的款式,女孩子挺挑。但是,後來胡銘晨就覺得有些不對味,再注意到余思思時不時的瞟張萌手裡的那個發箍,胡銘晨似乎明白了什麽。

 又逛了幾個賣頭上飾品的攤位,余思思還是沒有瞧中任何東西。

 “思思,你到底喜歡什麽樣的嘛,咱們幾乎都逛遍了,我覺得好幾個蠻漂亮的啊,可你都不喜歡。要是再選不中,就只有改天再看了,得回家吃飯了呢。”逛完最後一個攤位,張萌捶著腿苦著臉道。

 “那就回家吧,什麽都不買了。”余思思面無表情的淡然道。

 “你今天是怎麽了?我怎麽覺得你有點不對勁呢?是不是有不舒服,進了女人街後,好像就沒見你笑過。”張萌有所察覺的問道。

 張萌察覺到了余思思的異樣,可是她並不知道原因。

 “我沒有不舒服,走吧,我們回家吧,逛半天也累了。”余思思漠然道。

 “余思思,你要是不喜歡發箍的話,那你看看這個髮夾怎麽樣?要是覺得可以的話,我也送給你。”這時候胡銘晨從旁邊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白中帶紅的髮夾。

 余思思默然結果胡銘晨手裡的髮夾,顯得很隨意。

 開始,余思思只是出於本能接過來隨便看看,可是當髮夾到手,發現那紅色竟然是一朵一朵的細微玫瑰花時,余思思的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

 “我喜歡這個髮夾,就這個,我喜歡這個,你是不是也送我啊?”

 “我都說你喜歡就送你了嘛,收著吧,我已經在那邊付過錢了,現在,我們可以走了吧?”胡銘晨道。

 “謝謝,胡銘晨,謝謝你的禮物。”余思思小心翼翼的捏著那個髮夾道。

 “思思,我看看你的髮夾,選了半天,還是胡銘晨選了個你喜歡的。”張萌說著探出手去。

 余思思有些不願意放手,但是張萌是她的好朋友,拒絕的話她又說不出口,最終還是將精致的髮夾放到了張萌的手掌心。

 張萌收回髮夾,在手裡翻滾著把玩一下,倏然她的眼神暗了一下,不過也就是一瞬間,她又恢復了常態,將髮夾還給了余思思。

 從女人街出來,胡銘晨就與張萌他們分開,各自回家了。

 “看來陪女人逛街還真是辛苦活。”方國平斜刺裡竄出來,陪在胡銘晨的身旁道。

 “你有體驗過?”胡銘晨反問道。

 “一個男的的陪兩個女生,呵呵,我哪有那福氣。”方國平笑道。

 “你要沒體驗過你怎麽知道是辛苦活?”

 “從你的表情看出來的啊,如果不辛苦,你就不會鬱鬱得不情不願了。”方國平一副理所當然的神情道。

 “連老婆都還沒有,裝得像是花叢中的高手一樣。你猜錯了,我不是為她們兩個,是為了王輝,糾結自己要不要找王展談談。”胡銘晨死鴨子嘴硬,扯了個別的話題當理由道。

 “你就瞎胡扯吧你,你已經答應了王輝不告訴他爹的,你能和王展談什麽?你是那種不講信用的人嗎,真以為我好騙啊,嘿嘿。”方國平一眼就看穿了胡銘晨的意圖。

 這也是怪,在沒與胡銘晨親近之前,方國平感覺是蠻木訥的一個人,可隨著與胡銘晨之間的關系越來越無界限,他卻顯得越來越老練,人情世故,也不是那麽一句話就可以忽悠過去的了。

 說來也是,方國平作為曾經的軍中精英分子,不太可能笨,要是愚笨,也不可能會入選。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或許起先他只是因為拮據而放不開。但是和胡銘晨在一起一段時間後,方國平的收入穩定了,而且兩人之間有了信任關系,方國平自然就恢復他隨性和自在的一面。

 次日是周六,學校隻上半天課。

 周五這天胡銘晨以為高志鵬和羅剛軍會來找他的麻煩,結果來的是王輝和武長青,周六這天,胡銘晨覺得那兩個混蛋應該冒頭了,結果到了放學,他愣是他倆的影子一個也沒見著。

 奇怪,那兩個家夥難道真的認了?真的就這樣算了?胡銘晨自己不太確定的暗忖。

 依照胡銘晨的認識和判斷,不應該啊。別的胡銘晨或許不敢講,但是和這種十幾歲的半大孩子比眼光,他還是很自信的。

 前天高志鵬和羅剛軍明顯很不服氣,從他們的作風和性格上講,不報復一下找回場面,他們怎麽能罷休。

 胡銘晨只能猜想,他們兩個可能是還沒準備好,兩天的時間有些短,等他們準備好了,絕對會找上門來的。

 下午不上課,胡銘晨就打算到興盛超市那邊去找王展聊一聊在杜格鄉那邊開設分店的事情。

 少了白練生他們的騷擾,興盛超市已經走上正軌,雖然還是有一些政府單位來打秋風,可是那些給點購物券就能打發,最近幾個月,興盛超市已經實現了盈利,而且隊伍也已經磨合得差不多,已經具備了擴大發展的條件。

 不僅僅是杜格鄉那邊要開分店,所有適合的鄉鎮,乃至於高山縣那邊都可以考慮拓展新的據點。

 胡銘晨到興盛超市的時候,王展並不在,而是陳華士在辦公室。

 “陳經理,王叔叔呢?”

 “哦,是小晨啊,你快坐,我給你倒水,王總到鄉下去安排新店的裝修去了,估計要下午才能回來。”見到胡銘晨進辦公室,陳華士很熱情。

 陳華士不得不對胡銘晨熱情,這間超市不但是他叔叔的(陳華士還不知道胡銘晨其實是實際所有人),而且王展對胡銘晨的態度陳華士也看得一清二楚,平時胡銘晨對興盛超市的關心也比陳建強多得多。

 所以為了自己的位置,陳華士也根本不敢怠慢胡銘晨,這小家夥別看年紀不大,可是聰明著呢,並且有手段,有膽識,不是一個可以隨便忽悠的主兒。

 “去鄉下?哪裡鄉下?”胡銘晨問道。

 “你家那邊啊,杜格鄉,走之前他還交代我,要我這邊開始準備貨品,順利的話,應該下個月就可以正式營業了。”陳華士將一杯水放在胡銘晨的面前道。

 “呵呵,王叔叔做事就是利索,陳經理,要是杜格鄉那邊的超市開起來了,你願不願意去當經理啊?”胡銘晨笑著瞄了陳華士一眼後問道。

 “去杜格鄉......長住嗎?”陳華士猶豫了一下後反問道。

 換成誰估計都會猶豫的,實在是杜格鄉的條件與市裡面相差太遠,偏僻落後,來回不方便,缺乏便利的生活設施和娛樂設施。到杜格鄉長住,說不好聽點,與發配好像沒什麽兩樣,況且陳華士本身就是在市裡面的其他超市乾過主管,現在又在興盛超市當經理的人。

 “當然是要長住的嘛,新店開起來,自然需要人在那邊盯著,起碼,要等一切順利上軌道了,才可能離開。新店就像一個小孩子,不扶著走一程,讓它學會自己走路,那是不行的。”胡銘晨道。

 “嗯,有道理,如果公司真的需要我去的話,我也會去的。”

 胡銘晨以為陳華士會一口拒絕,哪知道,他竟然一口答應下來。

 胡銘晨盯著陳華士多注視了兩眼,希望可以從他的臉上看出他是真心的願意去還是拖延的托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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