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恪並不知道的是,當他剛剛坐上前往辛斯海姆汽車的時候,薩利霍維奇就到了他的小院前。
“曾!曾!!”
薩利霍維奇在門口叫了幾聲,曾恪沒有見到,倒是系著圍裙的珍妮弗從房中走了出來。
“是珍妮弗啊!”
薩利霍維奇是認識珍妮弗的,畢竟他經常來這裡找曾恪,一來二去的,和珍妮弗也算是有了點頭之交。
有時候薩利霍維奇就在想,曾恪真是個眼瞎的家夥,家裡面放著這樣一顆水靈靈的大白菜不去拱,偏要去追求希爾娜,難道這就是俗話說的野花比家花香?
“要進來坐坐嗎,塞亞德?曾他剛剛出去了,假期開始了,他說要去和幾個朋友道別。”
打過招呼後,珍妮弗邀請薩利霍維奇進屋坐一會。
“靠!這家夥找我們去了?有這麽巧?就這樣錯過了?”
薩利霍維奇抱怨兩聲,卻又立即想明白了,以曾恪的性子,估計找朋友道別隻是個幌子,這家夥肯定是去找希爾娜告別了。
果然,珍妮弗又說道:“我看他背著吉他去的,可能是先去找特貝爾了吧。如果你有急事的話,要不你去他那裡看看?”
背著吉他去找特貝爾?這理由傻子才信,曾恪肯定是去找夢中女神去了!
“曾這家夥,果然奸猾似鬼!糟糕,曾可能要被坑了,不行,我得跟著去看看!”
薩利霍維奇表情變幻的喃喃兩句,珍妮弗蹙了蹙眉頭,問道:“有什麽問題嗎,塞亞德?”
“沒什麽。我準備回波黑了,這不是來跟曾告個別麽。行吧,我先去特貝爾那裡看看,就這樣吧,再見,珍妮弗。”
不等珍妮弗再次發問,薩利霍維奇轉身擺手,一溜煙的跑遠了。
珍妮弗搖了搖頭,說了一聲“莫名其妙”,轉身回了房中。
……
“希爾娜今天沒有來這裡啊?”
“……可能是在家中?好吧,謝謝,不用,我知道她住在哪兒,我可以自己過去……”
曾恪表情有些鬱悶的從咖啡廳走出來,那個叫做蘭尼的伺應生似乎還記得他,知道他是老板的朋友,跟他聊了兩句,從對方的嘴裡得知,今天的希爾娜並沒有來咖啡廳,似乎在家中。
曾恪是知道希爾娜的住址的,猶豫了一下,曾恪還是決定親自上門,不管怎麽說,他馬上就要回國了,離開之前,他還是想和希爾娜見一面的。
“產自馬洛卡的烈酒,火熱熾烈!”
“!隻有真正的男人才能痛飲的烈酒!”
“嘿,夥計,要嘗一下嗎?你真是夠走運的,今天廠家做促銷活動,買一贈二!怎麽樣,要來兩瓶嗎?”
經過街角的時候,有賣酒的推銷員正在賣力吆喝,曾恪背著吉他從他面前走過去,在聽到“買一贈二”的聲音時,眼睛一亮,忽然頓住了腳步,又走了回去。
“哈,夥計,你是要來上一瓶嗎?我看你背著吉他,一看就是一個與眾不同的藝術家,藝術家怎能缺少好酒的陪伴呢?來吧,喝上一瓶,保管你能夠彈出更加美妙酣暢淋漓的音樂!”
“聽起來似乎很不錯啊。”曾恪眼睛忽閃了兩下,問道,“聽說酒壯慫人膽,你說,要是我喝了這酒,會不會就變得膽子很大了?”
帶著促銷帽子的年輕推銷員拿起了一瓶藍色包裝的,得意道:“當然,這是男人才能喝得烈酒……唔,就算你不是男人,喝了它之後,你也會變成男人!它可是好東西,有了它,你將成為真正的勇士,什麽都有膽量做!”
曾恪眼睛大亮的點點頭,笑著道:“聽起來似乎真的挺不錯的……對了,真的是買一贈二?”
年輕推銷員肯定的點頭,指了指身後的促銷牌:“上面寫著呢,童叟無欺,貨真價實,買一贈二!”
“好!那這瓶酒,我就要了!”
曾恪說著,拿起一瓶,轉身就走。
年輕的推銷員愣住了:“嘿,夥計,你……你好像還沒付錢呢!”
曾恪頭也不回,往前快步走,聲音遠遠的傳了過來:“買一贈二!那買0是不是就贈一了?我買零啊!所以我免費拿走一瓶,是不是沒毛病?”
“好……好像……似乎,沒毛病?”
年輕的推銷員愣住了,想了想,覺得對方說得好像挺在理的,這麽簡單的數學題,稍微推論一下就得出結果了,不過……
“不對啊,你要是什麽都不買,我幹嘛要送你一瓶?”
推銷員終於反應過來了,可是再想找到那個無恥的家夥,卻早已失去了對方的蹤影。
……
希爾娜所住的地方是一樁很平常的公寓,不在富人區,也不在貧民區,就是城市內很普通的一個小區,很難想象,有一個算是德國首富的叔叔,家庭條件優越,住的地方卻是如此平常。
估計她的鄰居們都不知道,和他們相隔不遠的地方,住著一位真正的“白富美”吧!
“還真是很低調,也很簡單的一個女孩子啊!”
曾恪在公寓下面的小公園邊的花壇上坐了下來,發出了這樣的輕歎。
希爾娜身上確實有著一股很令人沉迷的魅力,不是富貴之氣,也不是高貴驕傲的氣息,相反的,希爾娜很簡單,簡單的工作,簡單的生活,撇開工作狀態不談,生活中她就是一個很安靜很平和的青春少女。
曾恪覺著,也正是因為希爾娜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自己才會喜歡上他。
和她呆在一起,總會感覺到平靜和安寧。
曾恪知道希爾娜住在哪裡,但貿貿然就直接去女孩子的閨房總歸有些不大合適,所以他給希爾娜打了電話,不巧的是,希爾娜此時並沒有在家,而幸運的是,希爾娜就在不遠的超市。她讓曾恪等一會兒,她馬上就會回來。
左右是等,曾恪乾脆將吉他從琴盒中拿了出來,架在手中,閉上眼睛,找尋一下感覺,先熟悉熟悉,等會兒就不用找狀態了,直接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兄弟,你也是一個藝術家?”
忽然耳邊有聲音響起,曾恪睜開眼,就看到一個留著性感小胡子的金發青年坐在他對面,手中拿著一份報紙,正對著他點頭微笑。
“是啊,不過,你為什麽要用一個‘也’字,難道你也是……”
閑著無聊,有人願意聊天,可以打發時間,曾恪自然也打開了話匣子。
金發青年指了指放在腳邊的琴盒,點頭說道:“沒錯,我也是一名藝術家,我擅長的是拉大提琴……”
說著,金發青年神秘兮兮的將身體靠了過來,小聲道:“兄弟,你真的是一名藝術家?”
曾恪有些莫名其妙:“怎麽了?”
“我有些不相信啊,哈,我這雙眼睛可是明亮著呢,最會看人了,隻一眼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是一個流浪音樂家。讓我猜猜,你是在這裡等人吧?等女朋友?”
曾恪大感驚奇,只知道國內有許多能掐會算的瞎子,原來國外也有半仙啊!
“別不好意思了,這沒什麽可丟人的!”金發青年大喇喇的說道,“實話跟你說吧,我其實也不是什麽藝術家,音樂家,我就是來這裡等女朋友的。你知道的,女人有時候很麻煩的,這不是她喜歡音樂嗎?我就去學了,等在這裡,就是想給她一個驚喜。”
曾恪讚歎道:“朋友,你還真是有心了!我想你的女朋友一定很漂亮,有你這樣願意為她付出的男朋友,她肯定幸福死了!”
金發青年咧嘴臭屁道:“那是當然。”
曾恪笑笑,卻是用右手不著痕跡的摸了摸褲兜裡揣著的藍色瓶子。剛才心血來潮,想著的是借著酒勁去表白,但現在情況有變,身邊有一個等女朋友的哥們,這就有點難辦了。
這酒,曾恪是不打算喝的,他準備等希爾娜來的時候,用酒漱口兩下,然後身上頭髮上再撒上一點,這聞起來,就可以造成自己喝了很多酒的錯覺――就算表白被拒,也可以解釋成為自己喝醉酒了,這樣一來,再見面也不會太尷尬。
“看來等會兒是要跟這金發哥們提前打個招呼了,可別讓他拆穿我的西洋鏡了!”
曾恪這麽想著的時候,曾恪就看見遠處的樹蔭下,希爾娜和一個有些矮胖的女孩出現在了他的視線之中,女孩估計是希爾娜的閨蜜,兩人應該是從超市裡回來。
“靠,該上就得上,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在來的路上曾恪就是下定了決心,所以這會兒也不磨嘰,就想把藍色瓶子逃出來,然後對旁邊的金發哥們說一句“等會兒別拆穿我的把戲”,接著把酒淋在自己的頭上。
結果,令曾恪目瞪口呆的是,旁邊那哥們比他的動作還要迅速,只見金發青年臉上露出“視死如歸”的表情,飛快的對曾恪說了一句,“兄弟,待會兒不要拆穿我!”
然後把報紙一掀,一個酒瓶子露了出來,金發青年將酒瓶蓋子打開,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飛快喝了一口,將剩余的酒液淋在身上,拖著自己的大提琴就衝了出去!
“希爾娜,其實我第一眼見到你的時候,就深深的愛上了你,你的眼睛,你的頭髮,你的嘴巴……你的一切的一切,都令我著迷,無法自拔!”
“為你,我學會了彈琴!”
“為你,我能獻出我的所有,包括我的生命!”
“希爾娜,請接收我的愛吧!”
金發青年一下衝到了希爾娜的身前,趴下來,滿臉的痛哭流涕,一副為愛而醉的模樣,嘴裡似乎還在說著深沉的“胡話”。
這演技也是絕了,妥妥的一個癡心男啊!
什麽情況?
MD,這特麽也有人搶先?
曾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