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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風飛揚》第一百四十一章 與房玄齡探討法律問題
署理平陵縣令房喬房玄齡在接到張安和石當再次呈遞的訴狀後,經命人對代阿婆母女身份的核查,很快便查出了顧沁兒冒名頂替代阿婆的女兒小螢獲釋的實情,於是,應張安和石當的請求,派了差役來傳楊凌到衙問話。

 兩人雖僅兩三天沒見,但此次再見面時,彼此的關系發生了變化,房喬命差役押著楊凌走上公堂,劈面就問:“楊凌,你明知顧沁兒才是白草山一案的告訴對象,為何要有意欺瞞本縣,將她放走?”

 因奉命來傳楊凌的差役提前向他透露了事由,楊凌在一路之上已想好了該如何答話,才能使自己免責,加之他之前旁聽過房喬審理湯餅館縱火一案,對房喬審問涉案人等的套路有所了解,便裝做一副受了委屈的樣子申辯道:“回老爺的話,小的與顧沁兒相識並不假,可那日在與她一道被釋放時卻不知她被人告發,是什麽告訴對象啊。再者,她既被老爺下令釋放,要去哪裡,本是她的事,老爺為何要說是我放跑了她呢?”

 房喬被楊凌噎得一怔,隨即便意識到楊凌旁聽過自己審案,使用先前的方法來詐使他承認有意放跑顧沁兒的事實恐怕不靈,略一沉吟,改口問道:“若說當日你對顧沁兒身為白草山一案的被告尚不知情,也是實情,但數天前就在你當差的平陵驛中,你分明知道了顧沁兒已被人告發,卻為何不如實稟報本縣,顧沁兒是與你同一日獲釋的實情?即便不是你有意放走的顧沁兒,僅憑這一點,本縣就可問你一個包庇嫌犯的罪名,你還有何話說?”

 “小的鬥膽請教老爺,顧沁兒所犯的是何罪?如果她真的犯下了罪過,被官府認做是罪犯,那麽小的情願接受處罰。”楊凌再次抓住了房喬話中的漏洞,從容反問道。

 “你並非不知,顧沁兒不僅拒不遵守其父早已與張伯和立下的約定,應張伯和之請向其交付白草山,並且還與他人私下簽訂了專斷白草的書契。本縣不妨據實相告,如今已不止是張伯和一方將顧沁兒告到了官府,而且陰行功也向本縣呈遞了訴狀,指告顧沁兒拒不履行與他簽下的書契,導致他未能收購到所需數目的白草,請求本縣盡快將她捉拿到案,問明原由。楊凌,本縣奉勸你,就不必巧言狡辯了吧,如實說出顧沁兒的去向、下落,本縣或可從輕發落於你。”

 “小的承認,之前確實向老爺隱瞞了我是與顧沁兒一道被釋放的實情。”楊凌從房喬的這番完全沒有必要向他這個接受傳訊的小驛隸所做的解釋中聽得出,房喬也是受到來自東宮和晉王府雙方共同施加給他的巨大壓力才派人來傳自己前來問話的,遂見好就收地退了一步,承認了有意向他隱瞞顧沁兒當日即被釋放的實情,隨即機智地替自己,也替顧沁兒辯解道:“但請老爺明查,小的確實不知顧沁兒的去向,更沒有有意放她逃走。並且,小的還想請教老爺,僅憑張伯和與陰行功的一面之辭,能否就認定顧沁兒犯下了罪過?”

 “顧沁兒如無錯失,為何要逃走,有意躲避接受官府的審問?”房喬心中一動,盯著楊凌問道。

 “不敢欺瞞老爺,陰驛長,就是陰行功,前幾天也曾找到小的,尋問顧沁兒如今的下落,當時小的便提醒他,不必隻盯著顧沁兒這個人不放,而要注重顧沁兒是否有與他簽訂書契,專斷白草之資格,也就是說,需看重的是白草山現歸何人所有,時隔數日,想必是陰驛長未能收購到所需白草,一時惱怒,忘記了小的先前對他的提醒,這才向官府告發了顧沁兒。”

 楊凌對房喬的質問未做正面回答,卻先向介紹了數天前自己與陰行功所作交談的內容,爾後才說道,“顧沁兒或許至今還不知陰驛長也將她告到了官府一事,又或許是因為別的緣故離開了平陵,如依小的所說,老爺要查清問明白草山之爭一案,不妨也從查明白草山應歸何人所有開始,或許不必非要顧沁兒本人到案受審,就能給兩告訴方一個公正,滿意的答覆了。”

 “本縣問案,當然注重的是真憑實據,卻不是你所說的這麽多或許。”房喬不滿地申斥了楊凌一句,卻接著說道,“本縣已查驗過代氏所交出的白草山原有地契,張伯和一方也向本縣呈交了他與顧沁兒的父親於開皇六年所簽之購買白草山的契約,以及顧家開具給張伯和的收錢憑據,無疑,顧家早已將白草山賣給了張伯和,只是不知因為什麽原因,這麽年來一直沒有辦理相應的地產過戶手續而已。所以,本縣有充足理由認為,顧沁兒拒不向張伯和交付白草山的行為有明顯不當之處,應當將其拘傳到案接受問訊。 楊凌,你對此還有異議嗎?”

 “沒有過戶?那麽,老爺,代阿婆交到您手上的白草山地契上面標注的是何人的姓名?”楊凌當即問房喬道。

 房喬對楊凌的此一問有所預料,從容答道:“我知道你接下來想說得是什麽?不錯,依《開皇律》,凡我大隋的一應田產、地產,須依官府核發之地契確認其歸屬,可就白草山之爭一案來說,斷不能僅憑一張地契來判斷孰是孰非。所以,楊凌,你如誠心幫助顧沁兒脫罪,就如實告知她現在的下落,勸她盡快到案接受問訊吧。”

 “老爺,譬如說吧,珠娘將她在南北大街上的三間店面賣給,而不是租給了我們母子開店,雙方簽訂了買賣契約,小的也向她如數交付了購房款項,而我們母子因忙於開店,沒有和珠娘一道去官府辦理店面的過戶手續,事隔一段時間後,又發現珠娘背著我們將三間店面高價賣給了別人,當我們找到珠娘理論時,她當即表示願退給我們所有的購房款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堅持把店面高價賣給別人。請問,您能據此認定珠娘犯有錯失嗎?”楊凌拿他穿越前在大學法律基礎課上聽老師講過的一個具體案例來與房喬探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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