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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將魂歌》第131章 匈奴代理人
  長城防線的內側,二十裡開外,數月之後,一座雄偉的軍營拔地而起。

  高高的旗杆上面,秦國特有的黑色龍旗,迎風飄揚,獵獵作響。

  蒙恬的大本營,便設在這裡。

  不是沒有人勸過,此處距離長城防線太近,但蒙恬不為所動。

  天子守國門,將軍守長城,距離前線太遠,雖然安全許多,但卻不利於及時掌握前線動態,對士氣也會有所影響。

  戍守長城的士兵,回頭一望,主將的營地清晰可見,心氣兒神倍足。

  這日,陽光燦爛,軍營的一處密室,卻幽幽暗暗,燈火照在奴赤的臉上,晃得他有些刺眼。

  坐在他對面的蒙恬,身形隱藏在燈火的陰影處,若隱若現,帶著一絲神秘的色彩,更增添了奴赤心中的畏懼之感。

  蒙恬暗地裡打量著奴赤,只見他滿臉橫肉的臉龐瘦削了不少,坐臥不安,卻又不敢動彈。看來電影裡學到的審訊罪犯的技巧,給奴赤帶去了不小的壓力。

  “叫什麽名字?”

  “奴赤。”

  “來自哪個部落?”

  “野豬部落。”

  “野豬部落,這麽難聽的名字。”

  “······”

  蒙恬的語氣十分平淡,沒有任何喜怒哀樂,奴赤回答著,頭卻越來越低。

  他敗在蒙恬手下,成了蒙恬的俘虜,按匈奴人的習慣,他現在便是蒙恬的奴隸,而奴隸,是不應該有脊梁的。

  “回稟將軍,匈奴人各個部落信奉不同的圖騰,有的部落圖騰為黃羊,有的為老鷹,我們野豬部落的先人,據說屁股後面有條尾巴,所以就以野豬為命······”

  屁股後面有條尾巴,不就是返祖現象嗎?

  蒙恬心裡吐槽道,古人沒有這方面的意識,看見人屁股後面有尾巴,不是打成妖孽,就是被當成某種圖讖。

  野豬部落的祖先,後面的尾巴肯定看起來像豬尾巴,才有了野豬的名號。或者說北方的草原上沒有猴子,要不然,應該叫猴子部落才對。

  蒙恬對野豬部落的來歷沒有興趣,他問這麽多,同樣基於犯罪學上審訊罪犯的心理,讓奴赤接受自己的角色。

  人心說來很奇怪,即使潔身自好的人,一旦有了汙點之後,就更容易繼續墮落下去。就像女人的第一次往往很難得到,可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順利得多了。

  當殺了休屠部落的俘虜之後,奴赤心裡的最後一絲虧欠,早已煙消雲散。他現在只希望秦人信守承諾,讓還活著的休屠俘虜,永遠留在秦國,世代為奴。

  “我聽手下的人匯報說,你想回匈奴?”

  蒙恬見奴赤以頭磕地,整個人幾乎趴在了地面上,用匈奴人的習慣表示臣服。

  “我的女人和孩子還在部落裡。”

  想到女人和孩子,奴赤心裡更加憤怒,這個時候,他的女人,只怕已經進了奴哈的帳篷吧!

  “你的部落可沒有送來贖金。”

  蒙恬察覺了奴赤的不甘。

  以前的奴赤,一心征戰,沒有想那麽多,可人心裡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惡念就不容易收回去。

  奴赤的妻子,年輕漂亮,來自鄰近黃羊部落的第一美女。匈奴人的女子,喜歡強壯的勇士,而奴赤去黃羊部落參加賽馬節的時候,成功贏得了美人的芳心。

  現在回想起來,他的大哥奴哈,眼光時常在女人的身上來回打量,分明透著猥褻的齷蹉。

  “我回到部落,

掌控部落實權後,願意每年給將軍貢奉一千匹河曲馬!”  想到頭上開始綠油油的草原,奴赤一狠心,自己給自己出了贖金。

  “一千匹馬?打發叫花子呢?”蒙恬假裝不悅道。

  一千匹馬其實不算少,可談判場上,虛虛實實,哪有一口價的道理。

  “兩千匹,兩千匹已經是部落的極限了!”

  野豬部落只是一個中型部落,跟休屠王、谷蠡王這樣的大型部落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為了自由,奴赤也顧不了那麽多了。

  “好啦好啦,你也別做出一副被強奸的樣子了!”

  蒙恬揮了揮手,奴赤便秘的神情,落在燈火之下,要多難看有多難看。

  “本將軍見你還算識趣,只要你聽話,我也不會虧待你。你回到部落後,如果能執掌大權,以後河套地區的酒水貿易,我特許你獨家經營。”

  “將軍,獨家經營是什麽意思?”奴赤抬起頭來,一臉迷茫。

  “就是本將軍隻與你做生意。”蒙恬伸出手指,指著奴赤,點撥道:“其他部落想喝酒,就得找你做交易,明白嗎?”

  “明白,小的明白······”

  奴赤忙不迭的點著頭,頓時大喜過望,哪裡還有半點肉疼的感覺。

  匈奴人只有兩樣終身愛好,上馬砍架,下馬嗜酒。北國風吹,萬裡雪飄的時候,帳篷裡有酒的生活,算得上天堂般的日子了。

  只是匈奴與中原各國,戰爭不斷,商路時斷時續,酒水在草原上,價格高昂,一壇酒可以換一匹駿馬,完全成了奢侈品。

  買不起,還搶不起嗎?

  北方修起了長城,各國派優秀的將領戍守,越到後來,搶劫的成本越來越高。十幾年前,單於親自去搶趙國,結果搶劫不成,反倒失了一把米,扔下被包圍的騎兵們,落荒而逃。

  趙國是塊硬骨頭,頭曼繼位後,目光轉移到了秦國身上,可沒有想到,秦國也不是那麽好惹的。

  現在,秦匈休戰,聽說單於庭設在了大河北邊,看來再沒有大規模越過長城搶劫的心思。

  以前的奴赤運動的是肌肉,腦子很少轉動。可他腦子並不是很笨,腦筋開動起來,很快想明白了。

  只要蒙恬繼續戍守上郡,河套地區的匈奴部落,可就迎來了和秦國做生意的黃金時期。

  和平年代,商道暢通,錢財滾滾來,放到哪個年代都適用。

  蒙恬將酒水的生意給了他奴赤,每年上供兩千匹馬,又算得了什麽!

  “一手大棒,一手胡蘿卜,走遍天下都不怕。”

  奴赤歡歡喜喜的離去了,蒙恬手裡拿著奴赤簽字畫押的賣國條約,心想,這個匈奴代理人的培養,總算走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用利益招攬當地土著,挑動內部矛盾,兩邊通吃,英國人殖民時代爐火純青的外交戰術,用在這個時代的匈奴人身上,最合適不過。

  “荊蘇?”

  “將軍。”屏風掀動,荊蘇跨步走了出來。

  “烏懷商隊的事情辦妥了嗎?”

  “我軍的暗探已經加入進去了。”

  “另派一些暗探,別的商隊也要安排。不僅要勘察匈奴各地的地形,還要收集匈奴人文化、經濟、軍事各方面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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