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秋去世了,初夏僅有的幾個親人又少了一個,她像一顆野草飄蕩在這個世界裡。星辰,他名義上的繼父關系隨著宋秋的離開也將不複存在。
星辰整理了宋秋大部分的東西,包括那本精美的筆記本,初夏還沒來的及翻閱。
最後星辰和初夏協商決定去三元市生活一段時間,初夏可以思考繼續選擇讀書或者工作,時光雖然匆匆,但這一切仿佛沒有需要那麽急迫需選擇了。她想慢下來,靜靜地思考人活著的意義。
七月的風,八月的雨。
初夏拿出黑色的行李箱,準備收拾行李去三元。無意中,她在書房又看見了宋秋去世前放在她床邊的精美筆記本。坐在書房,打開閱讀起來。很意外,這居然是宋秋寫給自己的一本日記。
第一頁:致初夏,我的女兒。尾部署名宋秋。
Hi,初夏,我是宋秋,你的媽媽。雖然從來沒有聽過你喊我媽媽,但在我的內心深處,你一直都是我最愛的女兒。
時光荏苒,今天是你爸爸去世的第十四年了,你也已經二十歲了,這是一個多美好的年紀,你要盡情地享受它。
關於你的父親,我想你應該知道的很少。十幾年過去了,我仍然很想念他,不知道他在另外的一個世界過的好不好。
我和他從小就認識,是別人眼中的青梅竹馬。我們一直在同一個學校上學,直到八年級的時候,我們才有緣分到了同一個班級,更有緣的是,老師選他當班長,我當副班長,所以經常會有機會一起參加學校的各種會議,雖是如此,可我們卻沒有怎麽說過話。
直到有一天,我在課桌抽屜看到了一封我內心其實期待已久,署名為“落木子”的一封情書,情書如他一般,看起來簡單又那麽陽光。
信的內容就只寫了簡單的一行字“宋秋,我喜歡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記得當時我直接在他的信裡回復了一句“好”。
第二天,他拿著信來問我這是不是真的。
我說:“是”。
他似乎並沒有很開心,神色有些緊張起來。低下頭去,結巴著說:是我和同學打賭看多久能追到校花,這個結果出乎了我的意料。
“是什麽賭注呀!一起分了。”
“是一百塊錢。”我還挺值錢啊,不錯不錯。”
我越這樣,他就越覺得羞愧,最後,他像做錯了事情的孩子,轉身跑的飛快,一下子就不見了蹤影。
當我回到教室的時候,發現課桌上放了好多好多的棉花糖和棒棒糖,夠我吃成蛀牙的了。底下是落木子留的字條“打賭100元,全給你買糖了,最好胖死你,這樣就只有我一個人喜歡你了。”他得意地笑著。
記得那個時候,我開心的恨不得一口氣把所有的糖吃完,才能表達我當時所感受到的甜度。
原來,喜歡一個人,不管他對你什麽傻事,都能讓人感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