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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真的不記仇》第一百八十五章 女人不是羔羊(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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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曉娜這幅模樣,就是擺明自己不吃。

 她不吃,嘴裡卻不住的催促錢茂森母子。

 錢茂森&錢母:……

 這特麽真是進退兩難啊。

 尤其是錢茂森,內心的憋屈與苦逼簡直不要太明顯。

 今天這是怎麽了?

 之前他還想賭運氣呢,現在看來,別說特麽的“好運”了,他根本就是霉運罩頂啊。

 計劃的事兒,就沒有一件順利的,全都脫了軌!

 更可怕的,是他們母子二人,為了不激怒吳曉娜,趕在吳曉娜發飆之前,已經吃了幾口菜。

 這才不過幾分鍾的功夫,錢茂森的眼皮就開始打架了。

 “特麽的,勞資放這麽多藥幹什麽?”

 錢茂森不住的在心底暗罵,他後悔啊,他真是悔得腸子都青了!

 偏偏面前還有一個女煞星,滿臉威脅的逼迫他們:“快點兒吃!你們再這麽磨蹭,我就直接點了你的穴道,然後把飯菜都倒進你們的嘴裡!”

 草(一種植物)。

 錢茂森還在猶豫,錢母卻有些撐不住了,她不敢再耽擱,抄起筷子,就往自己嘴裡塞東西。

 什麽排骨、什麽辣子雞,她根本就吃不出美味與否,她隻想用行動向吳曉娜證明:我聽話,我吃飯,你、你千萬別再點我了!

 錢茂森見親媽拚命的往嘴裡塞東西,心裡著急:親媽吃了這麽多,肯定會很快暈厥。

 到那時,他、他又該怎麽跟吳曉娜解釋?

 算了算了,索性一起昏睡吧,就算要挨打,好歹也能讓他吃飽了、睡夠了!

 抱著這樣的想法,錢茂森也開始甩開腮幫子,拚命的吃起來。

 一刻鍾後,錢母和錢茂森進食的速度就慢了下來。

 啪嘰!

 筷子落地。

 砰!

 人直接趴在了桌子上。

 緊接著,飯廳裡就響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嚕聲。

 吳曉娜冷眼看著。

 如果不是魔珠提前示警? 自己有了防備,此刻睡成死豬的人,就會變成她吳曉娜。

 而一旦她睡熟了? 等待她的? 就是被捆綁、被加倍的暴打!

 她、以及她肚子裡的孩子? 估計也會有危險。

 想到這些,吳曉娜的臉色愈發陰沉。

 吸氣、呼氣,吳曉娜吐納了幾遍? 總算將紊亂、暴躁的情緒平複下來。

 她緩緩站起身? 來到錢茂森身邊,從他褲子口袋裡掏出了手機。

 劃開屏幕,嗯? 毫無意外? 需要指紋解鎖!

 吳曉娜直接拿起錢茂森的右手食指? 按在手機上試了試。

 解鎖成功!

 吳曉娜沒有耽擱? 直接登錄了錢茂森的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的帳號? 將他帳號裡的余額? 全都轉到了自己的帳戶上。

 還別說,錢茂森帳戶上的錢還不少呢,加起來足有三四萬塊錢。

 吳曉娜想起來了,錢茂森前兩天倒是提到過,說是工地上有個工人不小心從梯子上摔了下來。

 人沒有什麽大礙? 但還是送去了醫院。

 醫藥費等一系列的花銷? 自然由錢茂森這個小包工頭負責。

 所以? 他應該是從銀行轉了些錢到微信帳號? 用以那些費用的支出。

 而現在,這些錢,都便宜吳曉娜了。

 將錢茂森電子支付上的錢都轉完? 吳曉娜又找出他的銀行卡、身份證等,查詢余額,然後轉帳。

 錢茂森雖然不是什麽成功的大富商,但做了幾年的包工頭,刨除買房買車等花銷,手頭上也存了些錢。

 上百萬不至於,但幾張銀行卡加起來,也有二三十萬。

 這些錢,都被吳曉娜轉到了自己帳戶上。

 做完這一些,吳曉娜又把相關的銀行短信、轉帳信息全部刪除。

 嗯,只要錢茂森不動用大面額的錢,應該暫時不會發現自己的錢不見了。

 而就算他發現了,吳曉娜也不怕。

 事實上,吳曉娜還是低估了錢茂森對於金錢的看重與謹慎。

 這對母子吃完這頓加滿料的飯,足足昏睡了兩天兩夜。

 直到第三天,他們才相繼醒來。

 清醒後,錢母整個人都有些蔫兒,精神不濟,腹內空空。特別是那種長期睡眠而引發的頭疼,更是讓她無比痛苦。

 錢茂森還好些,他到底年輕,底子也好,除了些許的頭疼、暈眩等不適外,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了正常。

 而她清醒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機、確定余額。

 當他看到自己的幾大電子帳戶被清空,又急又怒,直接撥打了妖妖靈。

 打完電話,他才陡然想起,在自己昏迷期間,有機會偷走他帳戶上的錢的人,除了吳曉娜,再無別人!

 好個吳曉娜,她、她居然敢偷我的錢?

 這些可都是我的血汗錢啊,她一個啥也不乾的家庭主婦,平時白吃白喝也就算了,現在居然還有臉偷拿我的錢?!

 錢茂森還沒有查看手機銀行。

 否則,他一定會急得跳起來,暫時忘了對吳曉娜的恐懼,跑去找吳曉娜算帳。

 不過,也快了!

 妖妖靈接到報警,很快就趕到了錢家。

 一番了解,警察便鎖定了“嫌疑人”。

 其實不用他們鎖定,人家吳曉娜就主動交代了:“是我把我老公的錢轉走的,警察同志,不好意思啊,我忘了和我老公打招呼了!”

 說到這裡,吳曉娜故意看了眼滿眼血紅的錢茂森,問了句:“警察同志,我動我老公的錢,應該不算偷吧?我這樣,不算違法吧?”

 妖妖靈雖然不是律師, 卻也懂得起碼的法律常識,便問道:“你們夫妻有沒有簽訂婚前協議,書面約定彼此的財產各歸自己?”

 吳曉娜繼續看著錢茂森含恨的眼睛,笑著說:“沒有!我們又不是富豪,都是平頭百姓,哪裡會簽什麽婚前協議?”

 “如果沒有簽署書面合同,那麽你們婚後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任意一方使用,並不構成違法!”

 妖妖靈一板一眼的說道。

 錢茂森險些吐出一口老血,更是差點兒脫口喊出:什麽夫妻共同財產,那些錢,都是勞資賺來的。

 吳曉娜這個死娘們兒,整天啥也不乾,一分錢也不賺,一切都是我來養活,她、她有什麽資格來分我的錢!

 幸虧錢茂森沒有喊出這番話,否則他會被吳曉娜懟回來:“不好意思,這是婚姻法賦予我的權利。”

 所以,有時候,婚姻也是個好東西,端看怎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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