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頭調一份資料統計一下,給你一份名單。”於朗當然沒有不同意的道理,教官有事讓他辦,他還覺得受寵若驚呢。
“到時候你順便幫我擔保一下,免得他們當我是騙子。”蘇墨覺得找對人了。
“這個沒問題,不過……”於朗猶疑了一下,說道:“墨哥,你那邊是不是急缺人啊。”
“應該是吧。”蘇墨其實沒怎麽關注這個,這些事情都是盛世安寧在管,他只是覺得這妹子一天到晚想辦法招人進來,年紀輕輕頭髮都快急白了,所以順口提了一嘴。
沒想到這個在公安系統裡工作的朋友還真有門路。
“墨哥,是這樣的,我有一個戰友分到監獄那邊去了,他那邊有不少人手,”於朗說道:“那裡面的人,不管罪大罪小,只要進去待過,出去就很難在找到工作,這些人就算想要改過自新也很難,所以很多人是出去兩年又進去了,墨哥你看能不能給安排一下。”
“我去,這可不是什麽好買賣,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蘇墨覺得有點牙疼。
那種迫不得已違法犯罪的畢竟少數,大部分犯事的都是自己控制不住自己,自我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底線,並不多麽值得同情。
“我知道,這些人基本上都挺可恨的,但是不管也不行啊,小錯不斷,大錯早晚的事情,進去幾次之後,就開始憤世嫉俗,膽子也變大了,最後基本上都要犯大事,我才到所裡兩年,手上就擊斃六個人了,我研究過,這些人裡有五個都是慣犯,最開始的時候只是偷偷摸摸的小問題。”於朗在陳述自己的理論。
這些東西憋在他的心裡,和別人說的時候,大部分人都覺得他想多了。
現在碰到了以前的教官,喝了兩杯,才能拿出來說。
“你覺得我這裡能把他們給漂白?別一顆老鼠壞了一鍋湯。”蘇墨搖頭,還是決定拒絕。
不是說這哥們對自己非常敬仰嗎,怎麽挖坑呢。
挖個坑埋點土,數個一二三四五,就直接涼了。
“教官,你放心,我們絕對挑最正派的,也不需要多,目前我關注的就三個人而已,打算給他們找個工作,免得再被帶歪了。”於朗說道。
這年輕人,性子有點直啊。
葛二蛋在旁邊聽著這倆人的對話,更加深了自己對這個副所的認識。
能力有,心腸熱,但是就是有點直。
或許他內心覺得這部分人是值得被拯救的,而他欽佩的教官也一定不會看著這些人眼睜睜的走向罪惡的深淵。
事實上呢,他欽佩的教官這會兒神色淡淡,恐怕並不希望這些個害蟲禍害他的退伍兵團隊。
退伍兵,出獄的罪犯,這哪跟哪啊。
“要不,去我那吧,安排幾個人還是沒問題的。”葛二蛋覺得現在需要自己上場了。
“你那邊不行,誘惑太多。”於朗立刻就搖頭。
“我……”我婦產科你大爺。
葛二蛋覺得自己簡直是馬屁拍到了馬腿上,現在被踢了一蹄子。
他轉過頭去看蘇墨的時候,卻發現蘇墨在歪著頭看自己,似笑非笑,眼神裡卻有些惋惜。
葛二蛋知道這種惋惜不是針對自己的。
是針對於朗。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蘇墨覺得這於朗真的挺認真的,他在認真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自己認為自己該做的事情,他或許覺得自己不僅僅是一個抓賊的,還應該是一個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的人。
可他的這種認真恐怕不需要多久就會被這個社會抹平。
於朗還在很認真的說他對這些犯事分子的想法。
“行,就你說的這三個,讓他到這個地址來,你和他們說好,我這裡不是一個舒坦的地方,而我的脾氣也不是很好,得罪我比得罪那些獄頭還要受罪。”蘇墨打斷了他。
於朗愣了一愣,他不是傻子,他只是太認真,不放過任何一個機會。
他覺得這些犯事的人,如果能夠送到一群退伍兵中間,一定有更多的可能改過自新被同化,所以才一直說。
蘇墨一開始的時候顯然是不同意的。
不同意和不感興趣有區別,前者很堅決,後者可以被說服。
他也不知道自己那句話起了作用,居然就說服魔王教官了。
“謝謝,謝謝教官,謝謝墨哥。”於朗拿過三個一次性杯子,全都倒滿,一口一杯,毫不猶豫的灌了下去。
“哎,於所,於所,咱慢點,這樣傷身體啊。”葛二蛋連連製止。
於朗沒理他,擦擦嘴,眼神就開始有些迷糊了。
“等會你送他回去,二蛋,別乾壞事啊,你這樣的人,要是進去蹲幾年再出來,可沒有機會進我的公會。”蘇墨繼續吃自己的,也沒有很豪氣的給自己倒三杯。
“墨哥你放心,咱做正當生意,隻做正當生意,如果有誰敢在我的地方犯事,我一定第一時間揪住他。”葛二蛋連連點頭。
他知道自己今天的目的是徹底達成了。
不過,走到這一步的他,也沒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權力,場子真的出了事,比以前還慘。
吃完了飯,蘇墨直接回家,人事不知的於副所就由葛二蛋和他的馬仔們送回家,家庭地址他們都摸得一清二楚。
至於於朗說的那幾個人也非常簡單。
丟給二哥老貓就行,曾經進去過的老貓比誰都了解這些人,加上他本身的敏銳,介紹來的人究竟可不可靠,能不能改造,必然瞞不過他的眼睛。
來串門的七大姑八大姨都走了。
留下的只是疲憊的一家人,蘇墨很納悶自己小的時候為什麽會喜歡走親戚, 不帶著一起去就哭的那種。
接下來的幾天都是各種上門的親戚,有時候蘇爸蘇媽也要去別人家拜訪,蘇墨和蘇小玖是能躲就躲,實在躲不了就互相出賣。
於朗介紹過來的人也到了基地,蘇墨還專門打車過去看了一下。
三個人都很年輕,小的只有十九歲。
都不算什麽大事,一個持刀傷人,一個偷竊,一個泛讀。
持刀傷人的那個在裡面待了三年,他最冤,如果律師請的好,說不定可以算見義勇為,可惜現有的證據都對他不利,而被他傷到的人二級傷殘。
偷竊的人隻判了六個月,偷單位倉庫裡的東西,他說別人也都在偷,可是誰讓他被抓住了呢。
最後一個是泛讀,本來應該是很重的罪,但是他不知情。
不知情也不行,於是就進入待了兩年,出來的時候正好十九,再過一個多月就能過生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