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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紅了半個娛樂圈》第537章張家榮
亞視唱片的總經理林安華,怎麽也沒想到,鄭佩佩的廣告被內地來的曲筱筱給搶了去。

 還是直接搶了象征一線天后地位的跌奧的廣告代言。

 那就是說,自己敗在了寶麗的手上了。

 林安華氣得發抖,剛想把電話打給韓約翰,沒想到自己的大老板王永勝的電話已經打過來了。

 林安華連忙接了電話。

 “鄭佩佩的歌寫的怎麽樣了?”王永勝的語氣讓林安華有些不安。

 “差不多了,還在最後編曲。”

 王永勝嗯了一聲道:“待會有人把曲筱筱的新歌樣帶發給你,你知道該怎麽做吧?”

 林安華馬上明白了這是要讓自己抄襲曲筱筱的作品,這可是大忌啊。

 何況他也不信曲筱筱歌曲都錄製好了,還能沒有申請版權?

 “王董事長,恐怕這事會有麻煩。要是鄭佩佩碰了有版權問題的歌曲,恐怕就不是一線位置被搶這麽簡單了。”

 王永勝還是先嗯了一聲,然後咬牙切齒般地說:“誰讓你給鄭佩佩唱了,給個男歌手,一輩子也不可能大紅的男歌手,也算是我們給他機會了。”

 林安華心中一陣大寒,這是給機會?這就是把男歌手往火坑裡面推啊。

 林安華沒敢說話,這個“機會”給誰,他都不敢啊。

 哪怕自己也不是什麽純良之輩,也害過不少人。

 但這件事,有點太損,自己真不忍心去做。

 見林安華又沒有吭聲,王永勝直接罵了一句道:“都特麽是窩囊廢,機會給張家榮。這小子害老子虧了這麽多,這時用他,算是我給他最後的機會了。而且他老子也有錢,早就讓他回家了,正好圓了他老子的夢。算我積德了。”

 林安華其實都猜出王永勝會把這個“機會”給張家榮。

 張家榮雖然是富家子弟,但和王永勝很不對付。

 而且他製作的歌曲雖然都是新潮的,但就是水土不服,一直賠錢,並且連一點浪花都翻不起來。

 電視劇拍攝也是,從男一一直演到男十八,是越來越差,越來越沒有紅的跡象了。

 關鍵他還有個有錢的爹,而且就算他爹不同意他乾這一行,但還就是鍥而不舍。

 這次可能也有他老爹的意思在。

 這麽一想,而且林安華也和張家榮不太對付,就心安理得的多了。

 “我馬上安排他來錄歌,只是,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看上這歌?”林安華還是有些擔心張家榮的審美和脾氣。

 王永勝沒好氣地說:“申林的歌,你說他能不能看上?你們要是能寫出這樣的歌,我還用做這樣的事情?”

 說完重重地掛了電話,而林安華這才想到,這可是曲筱筱的歌,現在她的歌可基本上都是出自申林之手啊。

 沒用林安華多等,有匿名的加密郵件就發了過來。

 林安華連忙打開播放器。

 曲筱筱的歌聲一從播放器中流淌出來,他就知道曲筱筱這天后的位置是遲早的了。

 但就是不明白,跌奧這麽著急幹嘛。

 恐怕這次跌奧和曲筱筱乃至申林,都要因為這件事情栽跟頭。

 但管不了這麽多了,保住鄭佩佩的位置,保住自己的位置最重要,這就是生存法則。

 一想到這,林安華馬上拿出作曲的稿紙,把這首歌的歌詞和譜子都記了下來。

 完成後,他又不得不感歎申林的詞曲能力。

 這首歌,就跟是在哪裡經過時間的沉澱,被他拿來的一樣。

 新歌都發著經典的光啊。

 林安華本來想在譜子上簽上自己的名字,但一想可能會生出的麻煩,還是隨便換了兩個英文名字。

 完成這些後,他先打了電話給張家榮,通知他來看歌。

 然後又讓秘書找製作人,抓緊把曲給編出來。

 等他在錄音棚中和製作人還在編曲定稿的時候,張家榮來了。

 張家榮平時待人客客氣氣,對誰都很好,只是對自己的作品要求很嚴。一點也不像是富家公子。

 製作人沒想到這麽好的歌是給張家榮的,連忙欣喜地說:“張哥,這次公司對你真的不錯,這歌是到我手中最好的歌了。沒有之一。”

 林安華在旁邊冷哼了一聲說:“機會就這一次,能不能把握地住,就看你自己了。”

 張家榮頭髮蓬松而有型,隨意穿著的白襯衫,不用特別的打理,就顯出一副貴族的氣息。

 他點上一支煙,坐在製作人的旁邊翹著二郎腿笑著說:“我都三十了,紅不紅我已經不在乎了,所以要不是我喜歡而且適合的歌,我馬上就走,別怪我不給面子。”

 製作人也不尷尬,只是呵呵笑著,可見對張家榮的脾氣是太了解了。

 林安華本來對張家榮還有點惻隱之心,現在見他還是這麽傲氣,也就坦然了很多。

 “行,你要是不滿意馬上就可以走。但你可別說我不照顧你,要是你滿意,現在就要錄音,過了今晚,它就是別人的了。”林安華用激將法說著。

 張家榮用夾著香煙的手輕輕撓了撓嘴角。

 心想這歌林安華親自出面錄製,可見就不一般。

 但就自己這種紅不了的人物,有這必要?

 還是最後想讓自己死心?要是自己實在火不了,就乖乖的回家做生意?

 但這些人,有這麽好的心?

 “就這麽定了。”張家榮說完把煙掐滅,接過譜子,對照著基本做好的伴奏樣帶開始聽了起來。

 張家榮對自己的新歌有一萬種想象,各種風格的都有。

 但就沒想到,自己會對一首不是舞曲風格的慢歌,這麽有興趣。

 製作人見張家榮臉上的表情,也是舒心的笑了。

 也是張家榮執著,終於等到了一首佳作啊。

 憑借張家榮出眾的外貌,肯定會瞬間爆紅的。

 哪怕年紀大點有什麽了?

 劉福榮紅的時候,年紀也不小吧?

 林安華也是覺得這件事情是成了,以後公司裡會沒有一個不服管理的刺頭了。

 而且最關鍵的是,這首歌我們提前放出來,曲筱筱的廣告就會受影響。那就不可能再重新錄歌,更是不可能再把廣告合約給曲筱筱了。

 林安華很有信心。

 而且張家榮的唱片合約已經到期了,就算是出了事情,也和公司無關,他自己背著吧。

 他不是家裡有錢嗎,最多就損失幾輛跑車而已。

 “這歌我要了,不管作者要多少錢,我都要了。”張家榮有些興奮地說著。

 而林安華攏了一下頭髮。

 “公司給你特意訂的歌,用你買什麽?喜歡就唱,不喜歡就滾。”

 其實林安華是在擔心張家榮真的要自己買。

 那找誰簽這合約?

 誰簽了誰特麽就是死啊。

 這可是抄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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