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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陳烽煙》第一百五十四章 朝堂上的爭論(1)
另外那個武將聽到陳姓武將的詢問後,便接著回道:“人還好,躲過了刺殺,據說只是受了點內傷。不過這次,那些刺殺的人,卻是出動了一個二品武者和一個三品武者啊!”

“娘的!”那位姓陳的將軍則頓時罵道:“這些世家勢力的人,現在還真的是越來越膽大了啊!多少年了,他們把持著我們陳國的諸多產業,利用手上的技術盤剝民脂民膏不說!現在竟然還敢公然刺殺我陳國的官眷和對我陳國有大功之人了!這是真不怕死啊!”

“按我老陳的脾氣,陛下真應該讓我領兵去將這些世家勢力給全部都剿滅咯!看他們還能囂張到幾時!”

而那另外一位武將則是不由笑著道:“你這話啊,最好是別被那些文官給聽到了。不然肯定是又要參你一本的。畢竟那些世家勢力,也並不全都這樣。何況他們有多少人在朝中做官,你又不是不知道。連陛下都不好直接跟他們翻臉,你又能有什麽法子!”

那陳姓武將則立刻道:“怕什麽!而且這件事也總不能不管啊!葉家那小子是對我陳國有大用,也有大功之人。身上卻並無一官半職,又不是品級武者。所以那些世家勢力的人,只要隨便派幾個人過去,就都能刺殺他。萬一他真出了什麽事兒,那對我們陳國可是一個極大的損失啊!”

但那另外的武將卻不由笑了笑道:“這你就放心吧,我想陛下也不會不管這件事的。畢竟那小子這次立了這麽大的一件功勞,陛下肯定會有一些新的賞賜。或許會賜他個一官半職也說不定!那到時候,相信那些世家勢力,也就不敢再那樣肆意妄為了!”

“嗯!”那陳姓的武將不由點點頭。

而也就在這時,朝堂中間,那位戶部尚書,也同樣已經開口為葉恆他們請功道:“陛下,臣覺得,在這件事上,葉凌峰父子獻犁實有大功,應該給予重賞才行!”

“嗯!”此時,坐在龍椅上的趙顯,則也不由有些高興的點了點頭,然後問道:“那你覺得,朕應該給予葉家父子什麽樣的賞賜呢?”

而戶部尚書則恭敬的回道:“回陛下,這件事的功勞實在太大,臣不敢妄言。所以還請陛下乾綱獨斷,親自決定要給葉凌峰父子什麽樣的賞賜!”

“嗯!”趙顯也再次點點頭。

畢竟一下增加了他們陳國一倍的耕種面積啊。

這種功勞,的確已經可以用潑天大功來形容了,不亞於為陳國開疆辟土。

真要說起來,封個國公其實也不為過!

畢竟一個國公一年的俸祿才幾個銀錢!雖然也不少,但和整個陳國增加一倍的農業稅收比起來,簡直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普通官員的確是已經沒資格決定要給予葉凌峰父子什麽樣的賞賜了。

不過也就在這時,朝堂之上,卻突然又有了一些不同的聲音。

有人直接出列說道:“陛下,此事臣覺得不妥!”

他接著說道:“那葉家父子雖的確是有獻犁之功。但臣記得,陛下去年十月的時候,便已然有下旨褒獎和賞賜過他們了。”

“何況那葉凌峰還牽涉到了當年的那件貪腐大案,是個被貶出京的犯官,向陛下敬獻新式耕犁,本就屬於戴罪立功。不應受到過多的獎賞。”

“胡說!”這時朝堂上卻有人出聲表示異議道:“功是功,過是過!那葉凌峰雖牽涉到了四年前的胡國祥案(當年的戶部尚書),但畢竟是沒有參與貪腐,只是定了失職之罪被降級外放而已。”

“如今四年已過,他便已然受到了相應的處罰。爾等怎能再將此事拿出來說事兒!”

這人還接著道:“要按爾等這麽說,

那豈不是我朝所有被降職外放的官員,以後都將永世不得再受皇恩?立了功,也不能再晉級,只能是以功替罪?朝廷何時有這樣的法令了?”“是極!”有人也接著道:“何況敬獻新式耕犁,使我陳國的耕地面積一下翻了一倍!這是何等的潑天大功啊!張大人你怎能一張嘴,就要將人這樣的功績給抹掉呢!這不是要寒了我陳國所有百姓的心嘛!都這樣,那以後我陳國百姓,還有誰願意向朝廷敬獻這樣的好東西啊!”

這人還接著說道:“再加上, 陛下在去歲的旨意中也說明了。會視今年那新式耕犁的使用情況,對那葉家夫子再行賞賜。現下既然已經證明,這新式耕犁的確是十分有用的了,還立下了如此大功。卻怎能又說是戴罪立功,不再進行賞賜了呢!你這不是要陷陛下於不義嘛!”

但之前的那個姓張的官員卻道:“陛下,臣並沒有說不用再對葉家夫子進行賞賜了。而隻覺得,可以不用再給予過高的獎賞!”

“是啊陛下!”此時有另外的人也表示同意道:“畢竟,當年的那件事情,因為有兩個重要人犯突然在獄中離奇死亡,而胡國祥又死不開口。所以至今,依舊是還有許多的事情,沒有被徹底弄清楚的。”

“而那葉凌峰,作為當年的戶部右侍郎,到底有沒有參與到那件貪腐大案中,至今也一樣是還沒有一個準確的定論。只是當時沒有能調查清楚而已,卻也是對此難辭其咎!故而判了外放出京。”

他最後說道:“現下案子未清,又怎可再輕易的給他加官進爵!”

但這時,朝堂上卻又有人仗義直言道:“所以按你這麽說的話,那葉凌峰也還是一樣要永世都不能再翻身咯?什麽時候我們大陳又有律法說,凡是查不出有罪的,也都並不一定沒罪了?”

顯然,葉凌峰當年在京都府,也還是有一些真朋友的。

“是極!”之前那個表示異議的人也接著道:“既然當初沒查出葉凌峰有參與貪汙戶部錢款的事情,只是定了失職,便就是失職之罪。哪有即查不出有罪,又非要給人定罪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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