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輛馬車,莊小月,蘇朵朵,譚雅和安琪拉乘一輛。
方宇,方念青,還有趙虎乘另外一輛。
一輛車三四個人,說起來有點多,其實並不然。
因為譚雅和趙虎二人,依舊還是趕車的。
譚雅一個美貌女子趕車,確實有點奇怪。
之前他們回到采礦船上的時候,譚雅趕著馬車,不知引起了多少路人驚豔而怪異的目光。
但譚雅卻並不為意。
當進入馬車後,莊小月和方念青全都被車內的豪華配置給驚到了。
在這個時代,長途趕路是件很辛苦的事,即便是乘坐馬車,走上幾百裡,也能把人顛個七葷八素,要不然,為什麽會有“舟車勞頓”這個詞兒呢?
可他們坐在這兩輛馬車裡,不但絲毫不覺得顛簸,甚至還非常享受。
而馬車內部,裝飾奢華不說,裡面各種設施樣樣俱全。
趕路居然還成了享受,在這個時代,幾乎是不可想象的。
坐在車裡,渴了有甘甜的飲料,餓了有食物點心,若是興致來了,還能小酌幾杯,簡直舒服到家了。
可是,坐在馬車裡,方宇卻覺得並不是很舒服。
並不是馬車不舒服,而是坐在對面方念青看向他的目光,讓他感到有點不適。
“子厚,你到底是怎麽回事?自從你身體強化後,你怎總用這種眼神看我?”方宇最後忍不住問。
方念青急忙收了目光,低下了頭,道:“船長……”
“到了外面,就別叫我船長了。”
“方公子?”方念青試探著問。
自從隱約猜到了方宇的身份後,方念青真不知道怎麽稱呼方宇,以前常用的“方公子”顯得似乎有些生分。
“隨你便吧。”
方念青把牙一咬,道:“以後我就稱你為‘少爺’吧!”
方宇的打扮就是一個富家公子,方念青則是仆人打扮,這個稱呼也沒錯。
“隨你便!”
“少爺,你對我方念青恩同再造,我方念青時時銘記這份恩情,因此看少爺您時,總覺得親切,若少爺覺得不妥,我以後盡量改正便是!”
方念青雖做了解釋,但方宇卻還是覺得哪裡不對。
“少爺,我們這是一直前往京城麽?”
“正是。”
“我還從未去過京城,想來京城極為繁華吧……”
“我也沒去過。”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此時……
皇宮內,崇楨正拿著一份密報,雙眉緊蹙。
“方宇一直向東,登上了一條巨艦……而後很快又乘馬車向西而來……他此次又要去哪裡?”
連日來,崇楨與眾大臣商議了無數次,卻沒有一個能拿出個有用的章程來,這讓他又急又惱,卻又無可奈何。
每日裡都有來自前線的緊急奏折,崇楨每看一次,眉間的愁緒便愈增幾分。
但他卻又不得不看,因為這關乎他屁股下的皇位,關乎著他脖子上的一顆腦袋,關乎著他的皇后愛妃,以及皇子公子們的性命。
不管是李自成,還是皇太極,都不是什麽良善之輩,心腸之毒辣,遠超他朱由檢。
因此,對於這些急報,崇楨全都是必看的。
可是今日,他卻從前線急報的奏折中,無意中看到了這份關於方宇的密折。
“對呀!這方宇或許能幫助寡人度過困境!”
他強打起精神,叫過人來,傳他的旨意,命沿途各地,嚴密注意方宇的動向。
這一次崇楨學聰明了,他隻讓人遠遠盯著方宇,切不可與他接觸。
“若是能知曉他的落腳點,孤此次便親自前往!”
為了自憶的身家性命,朱由檢這次真的拚了。
幾乎從未出過皇宮的朱由檢,準備要出京會見方宇。
他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眼下他真是焦頭爛額,四面楚歌,只能急病亂投醫了。
“據說方宇身旁還跟了許多喬裝打扮的隨從,這些隨從,想必就是他手下的精兵強將了……”
聯想到方宇的傲人戰績,朱由檢對方宇的這些屬下,充滿了期盼。
其實京城距離海邊並不遠。
方宇的兩輛馬車趕路的速度非常快,且日夜不停,沿途那些想要跟蹤他的各地官兵,常常跟著跟著就跟沒了影兒。
崇楨一覺醒來,有人又遞上了一道密折。
“什麽?他們已經來到了京城外!”
方宇的兩輛馬車非常容易辨認,跑得快,馬車還非常寬大,最重要的是,其中一輛馬車,還是由一個極為美貌的年輕女子趕車,辨識度極高。
因此,方宇等人一接近京城,早有人把消息傳到了宮內。
崇楨大喜:“他果然還是進京來了!”
他心裡有點小得意,不管怎麽說,方宇還是他的治下之民,即便他桀驁不馴,最終還是給他這個皇帝面子的。
“這麽說來,他今日就能進京來了!”
想到今日就能見到方宇,崇楨居然隱隱間有些激動。
他還從未有過此種感覺。
但是……
他一直等到了傍晚時分,卻並沒有等到方宇來見駕。
“人呢!方宇他人呢!”
方宇進了京城後,並沒有直接前來皇宮,而是找了家上好的客棧住下了。
“或許他是想要好好休息一晚,沐浴熏香更衣之後,等明天再來見朕吧?”臨睡前,崇楨這麽想著。
可是……
第二天,崇楨一直等到了中午時分, 還是沒有方宇的消息。
崇楨早已下了旨意,只要方宇到了宮門,立刻放行,任何人不能阻攔。
但方宇並沒有來。
方宇來到了京城後,並沒有第一時間進宮。
其實,來京城見崇楨是次要的,他主要是想帶莊小月見識一下繁華的京城,順便逛逛街,買點稀奇玩意兒。
因此,來到京城後,方宇帶著莊小月,在京城裡到處閑逛。
莊小月第一次來京城,看什麽都覺得稀罕。
“這麽多人,這麽多店鋪,這啥時候能瞧得完啊!”莊小月直發愁。
在莊小月以前的觀念裡,京城肯定很大,肯定有好幾條街,要想全部看個遍,一天可能都不夠。
可當她進了城,親眼看到人流如織的一條條街道後,她才明白,這哪裡是一天兩天就能看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