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族長的登位儀式正式完成。我接過了象征羊仂部落權利的權杖,登高示眾。
族人交頭接耳,紛紛議論說,這權杖是上天賜的,他打敗了老族長,得到了它,也就是說,上天如今也承認他統治羊仂部落的合理權了。
兵士們鎮守秩序,無人敢動。
我:『自古天下,能者居之,我,如今為新任族長,全族上下,自當奉我尊我,如若還有違背我的,必誅之,因為你們在違背羊仂部落,然而,我以此鮮血立誓!』
割腕獻血,鮮紅的血滴滴落在高台上。
我對天大喊道:『只要我二營長在世一日,還有一息尚存,則羊仂部落族人,皆為我兄弟姐妹。我在一日,辱我兄弟者,誅!犯我姐妹者,殺!二某身死,此魂亦守護茫茫草原,眾兵將聽令!』
『在!』
全軍一同奉我為尊。
我:『即便我死,全軍一樣要守護羊仂部落的一切,代代傳承,永遠不息,將我基業和人民護衛萬世。此誓,日月為證,天地共鑒!』
『日月為證,天地共鑒!』
『日月為證,天地共鑒!』
眾兵將都卷起袖子,露出粗壯的手臂,用短匕首割破皮膚,放血立誓。
我點點頭,再度高舉權杖。
『好!從今往後,全族上下當團結一心,我會解決所有人的生活問題,你們不必窮困受餓,你們終將得食,得衣,得住。終生安享無憂!然而,我在此也有一令,各位需當謹記。』
緩緩走下高台,我道:『本族長,和歷任族長治理部落是不同的。我不會和他們那樣燒殺搶掠,靠掠奪其他部落的牛羊為生。我羊仂部落,今後不可再為強盜!本族長在此立下族法。違法者,即違我二營長!你們且聽好,第一道律法的內容很簡單,只有幾句話。』
在宣布律法前,我下令士兵將原來族長豪華暴奢的帳篷拆毀,又將裡面存放的財寶盡數分給全族老少。
為了取得民心,隨後我又把族人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說:『沒有法律,正義就不存在,今後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第一條,殺人者要處死。為什麽處死?因為他已經殺了人。別人已經因為他永遠死了。第二條,傷人者要治罪。因為別人已經因為他受傷了。第三條,盜竊者要判罪。因為他偷了本來屬於別人的財物。而現在,你們全族上下都有了我所分賜的財物,可以當做路費,願意遵守我法律的人就留下,不願意遵守我法律的人,你們可以離開羊仂部落!』
族人們開始面面相覷,有的人因為恨我,最終不願意留下來,帶上財物離開了。
而大多數族人對我卻有所改觀,加之不少家庭並沒有戰死的人,他們聽了,反而良心醒悟。
的確,靠著燒殺搶掠的羊仂,既不光明,也不正大,更為其他部落仇視。無法和他們友好的打交道,也無法和任何部落交易。
唯有改過自新,才能讓天下對羊仂刮目相看。
而事已至此,便有許多人開始熱烈的擁護我。紛紛用牛羊酒食厚謝我施加的恩德,並且願意留下。
我當天就命令龍十三嚴厲執法,派三百個人組成執法隊,堅決貫徹法令的執行。開始建設集權的制度。
可能這時候,有些族人會嘲笑我。飯都吃不飽,沒事竟然要鬧什麽法律治理部落?他沒病吧。
但是,我正是這樣想的。
遊牧部落,為什麽落後於農耕,
又常常被文明國家稱為野蠻國家? 除去地理因素外,最要命的是他們沒有團結,部落裡人人好勇鬥狠,生活又沒有規矩制度,他們不創造文明,而是遊牧打獵,跑到哪兒就是哪。
正因為,他們行事沒有章法,從不遵守規矩,也沒有統一的法律。所以人人都難以管轄。
有些部落,甚至任人唯親,倘若任用的親人能力出眾,部落興起,然而,倘若親人昏庸無道,反而誤事。
這正是我從前想過的,這樣治理部落的方式,充其量不過是“人治”,大家總是猶如一盤散沙,既沒有秩序也沒有統一的方向和目標。生產力也得不到提升,無法強大國家。
要想讓遊牧不再被稱為蠻夷,如何才能成功?首先就是立法,設立規矩,即便身處苦寒,也得想方設法為環境而創造能方便大家的規矩。
人們開始遵守規矩,國家社會穩定,才會有繁榮和文化的出現。
同時,治國者的權力和力量從哪裡來?權力從法律來,力量從人民那兒來,有了法律的規定,人民自覺為國家提供力量,沒有法律,治國者就毫無正統性可言,人民同樣也不願為國家盡忠。
法律保護人民,也要求人民按照它要求的秩序生活,如此,才能塑造出舉國強大的上進動力。倘若法律不能執行,舉國糜爛。
所以,我意圖集權於一人,獨攬大事。打算發揮出羊仂部落的全部力量,只要法律一日不倒,部落的力量就一日尚存。如此,方能成就不可動搖的千秋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