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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親戚有點多》第二十一章 有禍1起抗!
  “署長,獵豬行動出岔子,我覺得主要責任在家駒,若非他搞個人英雄主義,拚命追逐朱滔,朱滔根本不會那麽瘋,把車開進棚戶區,弄的雞飛狗跳不說,還損壞了大量財物……”

  文建仁辦案能力不行,甩鍋能力一流。

  昨天的獵豬行動,明明是他暗中攪局,險些放跑主犯朱滔,這會還能避重就輕,將主要責任推給陳家駒。

  一番話下來,氣的家駒鼻孔直冒煙。

  “你還說?”

  陳家駒惱羞成怒道:“昨天要不是你擅離崗位,帶人衝上來橫插一竿子,我和東仔早把朱滔給抓了,這分明就是你的責任,居然還好意思推給別人?”

  “你這麽說什麽意思?”

  文建仁眉間露出一絲慌色。

  他也知道昨天表現的太過火,讓一些人懷疑自己的動機,只是找不到直接證據,所以沒人多說什麽。

  正如一旁的東仔,始終閉口不言。

  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文建仁根本不怕陳家駒,怕就怕,林署長和彪叔聽了起疑心。

  咚!

  林雷蒙拍了拍桌子,呵斥道:“好了,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

  嘟!

  辦公桌上的電話,忽然響起了起來。

  林雷蒙瞥了文建仁一眼,抄起電話:“什麽事?”

  “公共關系科的madam來了。”

  “請她進來。”

  推開房門。

  一名穿著警裙的文職女督察,捧著一份文檔走了進來。

  女督察開口道:“署長,記者已經到齊了。”

  “家駒,這件案子由你發言。”

  林雷蒙說這話的時候,給了外甥一個歉意的目光。

  潘浩東是整個行動中,出力最多、功勞最大的哪位,緝拿主犯的陳家駒,只不過是撿了便宜,若不是東仔用飛刀乾光朱滔的人馬,陳家駒最後哪能那麽輕松抓捕主犯?

  按理說。

  這件案子的發言人,應該交給東仔才是。

  交給家駒,完全是在避親。

  當然,潘浩東立了多大功就有多大功,一點都不會少。該升職就升職,該加薪就加薪,這點林雷蒙絕不會坑自己外甥。

  “我?”

  聽到自己當案子發言人,陳家駒喜中帶憂:“我不行啊!”

  “我們已經預備了發言稿,你照著念就行了。”

  公共關系科的madam說道。

  “家駒,你跟她出去把發言稿背熟了。這裡沒你們的事,都出去吧!”

  “yes,sir。”

  支走潘浩東、陳家駒等人。

  林雷蒙留下彪叔,道:“上面說家駒的表現,重振了我們警察的威風,決定捧紅他。”

  “呃~~”

  彪叔表情有些意外。

  林雷蒙繼續說道:“待會記者完了,你帶他去拍招生海報。還有,盡快安排他上少年警訊和電視台的訪問……”

  “讓家駒成為模范警察?”

  彪叔詫異道。

  “沒錯。”

  林雷蒙點了點頭。

  “可是獵豬行動,東仔才是功勞最大的那位,而且他形象非常好,在警校受訓時各項成績第一,我覺得東仔更適合成為模范警察。”

  彪叔還是東仔比較靠譜,家駒辦案能力不錯,就是太容易闖禍,一旦被好事的記者,把家駒以前辦案時,搞出的種種破壞報道出來,反而會影響警隊的形象。

  畢竟,警察是人民的公仆,

不是家具破壞者。  “東仔的確更適合當模范警察,不過模范警察容易招人嫉妒,而且……太出名,今後辦理一些案子,有暴露身份的風險,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林雷蒙一本正經的回應道。

  他這是把風險嫁接給陳家駒,庇護自己的親外甥,話卻說的冠冕堂皇,彪叔不禁翻了翻白眼。

  得了。

  有功勞不錯過,有風險給別人,這很雷蒙。

  不愧是當年的小機靈鬼。

  當初,林雷蒙考入警隊的時候,彪叔已經是督查了,雷蒙還在他屬下乾過一段時間,兩人關系莫逆,深知對方的脾性,默契十足。

  他們聯起手來坑人,別人還得感恩戴德!

  ……

  重案組。

  潘浩東回到辦公室,走到劉保強身後,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阿強,出去走走?”

  劉保強起身道:“去哪?”

  “上街,隨便溜達。”

  “行,開你車。”

  劉保強答應的很爽快。

  因為他也有話要對東仔說,重案組辦公廳不是很方便,畢竟,有些話需要避諱著點。

  開著霍老板送的豐田佳美,飛馳在寬闊的街道上,向來話比較多的劉保強,竟然陷入了沉默,單手托著腮幫,不知道想些什麽。

  二十分鍾後。

  西區域多利道路段,一處風景較佳的海岸邊,潘浩東停好車,拎著兩罐啤酒,隨手遞給劉保強一罐,邊走邊說:“阿強,我想查文sir。”

  劉保強動作戛然而止。

  他怔怔地看著潘浩東,楞了好長一會,適才開口笑道:“東仔,你真不愧是我的搭檔,居然跟我像一塊去了,剛剛我還在想,怎麽跟你開口呢!”

  “文sir昨天擅自離崗, 帶著你們衝進巷子,看似英勇的舉動,卻透著種種怪異,他肯定有問題。”

  “沒錯,昨天文sir左手中彈,卻松掉右手的配槍,捂住左手傷口,如若是在平時很正常,可在和毒犯火拚的時候,卻顯得非常突兀且不理智,但凡有點經驗的老警員,都不可能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他是黑警,否則區區一個朱滔,怎麽可能用匕首劫持一位督察?文sir又不是酒囊飯袋,靠馬屁上位的廢物!”

  “我也是這麽想的……”

  就這樣,潘浩東、劉保強兩人,在你一言我一語中,達成了共識——查文建仁。

  雖然以下犯上不對,但也得分清楚情況。

  他們吃的是公家飯,不是文建仁給的飯,文建仁知法犯法,為了掩護大毒梟朱滔,不惜陷下屬於不義,害死一位無辜同僚,那就別怪他們不客氣。

  “東仔,這事我必需說清楚,以下犯上忌諱很深,我們要是能查出什麽,自然萬事大吉。可若查不出證據,很容易被文sir倒打一耙,重則開除警籍,輕則升職無望,你可得想清楚。不行,就讓我一個人查吧!”

  劉保強自己無所謂,就怕連累搭檔,東仔可是很有前途的新人,未來成就不可限量,要是因為調查文sir耽誤前程,那就太冤了。

  一個黑警哪能比的上東仔?

  “我想的很清楚。”

  潘浩東正色道:“你我既然是搭檔,就應該共進退,有禍一起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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