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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魔法世界開創互聯網時代》第177章 電商平台
余生安收編鐵須部落過程很順利!

不,這話並不嚴禁。

余生安從未主動干涉鐵須部落內政,應該說,他對鐵須部落的影響滲透十分順利。

對於飽經掠奪,陷入饑荒的鐵須部落來說,一頓酣暢淋漓的大餐,都足以讓他們感到滿足。

尤其是這頓大餐,無需付出任何代價之時。

余生安對鐵須部落的援助不止於食物。

他平價出售自行車生產線,分享【魔法之森】菌類種子,甚至下了大量魔法道具訂單,刺激其萎靡的經濟。

必須得承認,矮人族在鍛造方面的驚人天賦,尤其是魔法道具。

只是魔法道具無法批量生產,這才無法對多元宇宙形成影響。

不過,想要控制鐵須部落,憑借這些“小恩小惠”,一時可以讓他們感恩戴德,長期絕對不可能。

因為任何智慧生物都是健忘的。

黑格爾說過,人類從歷史中學到的唯一的教訓,就是人類沒有從歷史中吸取任何教訓。

這句話適用所有智慧生物。

要不了一兩代,矮人族就會視他們所得到的,為應該的,必須的。

誰敢拿走,它們就會跟誰拚命!

雖然余生安已經達到了傳播互聯網的目的,但這已經無法滿足他的胃口。

他需要的是一個唯他馬首是瞻的矮人族,而不是一群自由散漫的互聯網用戶。

想要控制矮人部落,余生安還是決定還是走既定策略——利益捆綁。

讓矮人加入克維爾帝國工業體系,是一種利益捆綁。

搭建平台,讓矮人成為平台受益者,更是一種利益捆綁。

是時候在互聯網加入電商平台了。

維利亞主位面深海古堡神宮內,余生安本體睜開眼睛,離開神座,在神殿中徘徊沉思起來。

關於電商平台,他很早就有這想法了。

不過,這個想法推演沒多久就放棄了。

一方面,不要說多元宇宙,僅僅是他完全控制的克維爾帝國,城市和城市之間的距離就十分遙遠。

交通更是十分欠發達 物流體系可謂完全依靠雇傭兵的人拉馬馱。

至於傳送陣?這高端玩意 誰能用得起?

另一方面,這個世界商品也十分欠發達。所謂的商品完全兩極分化 要麽是貴得要死的魔法道具 要麽是價格低廉的手工產品。

魔法道具,都有固定的小圈子 誰走你電商?

手工產品,更不可能用你電商了。買個簸箕 不說運費 更不談運輸風險,等送到手,都要十天半個月,直接在集市上買不香麽?

最重要的是 大多數平民還掙扎在溫飽線上 根本沒有那麽強的消費能力。

雖然數量可以彌補,奈何運輸成本太高。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好馬配好鞍,傻逼配腦癱!生產力跟不上社會發展,只會扯著蛋。

既然如此,現在余生安為何決定開發電商平台?

原來 軍火交易給余生安提供靈感。

——個人電商很難發展,但可以先走大宗商品交易電商平台嘛!

既然是大宗交易 商品價格上去了,開傳送陣成本自然也就攤薄了。

現在多元宇宙到處都在打仗 余生安不方便、也不可能派人一家家推銷軍火。

麻煩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甲乙雙方都在打 兩個都賣 兩個肯定都要被氣死了 必然懷恨在心。

然而搭建平台就沒這苦惱了。

東西是商家賣的,與我互聯網之神無關,有種你就不買?

另外,交易本來就是最原始的共贏模式。

缺糧食?

手裡堆積的礦石沒銷路?

不好找賣家買家?

找到賣家買家,又怕被欺詐?

別擔心,所有問題互聯平台幫你一次性全搞定,這裡的買家賣家涵蓋多元宇宙,總能找到你需要的商品,以及對你商品感興趣的買家。

有互聯網之神做擔保,更無需擔心遭到欺詐。

想到這,余生安突然發現,如果電商平台成了,對他的好處簡直數不勝數。

一,自家產品再也不用滿世界找買家,足以通過互聯網傾銷多元宇宙。

產品的傾銷,蛋糕的做大,必然會以巨龍工廠為首的利益鏈條越發牢固!

為了自己利益,利益鏈條內的所有人都會拚死效忠於他,誰敢和他作對,那就等於在和他們作對。

二,電商平台也有利於推廣互聯銀行,進而逐步統一貨幣,在金融層次控制多元宇宙。

三,交易本身就是最原始的共贏模式。用自己盛產的、泛濫的東西,換取別人盛產的,泛濫的東西,這不是共贏,這是什麽?

因此一旦達成全宇宙共贏,沒人還能撼動得了他的互聯網。

四,冥神必然會抄襲他的電商平台。

現在可以說正是他發展電商的最好時機。因為冥神已經陷入四神圍攻,短時間休想脫身,自然抽不出精力,發展電商。

一旦讓他達成先發優勢,一步快,步步快。

通過一點一滴優勢積累,最終全面擠壓暗網生存市場空間。

“呼……”

余生安深深吐了一口氣,平抑激動的內心,開始思考起如何構建大宗交易電商平台。

模仿藍星模式,搭建第三方資金托管平台,最大程度保證交易公平?

不不不!

不行。

在眾神眼中,互聯銀行等同於互聯網教堂。

搭建第三方資金托管平台,必然要在多元宇宙到處開設銀行網點,不說對他的難度,眾神恐怕也很難接受。

既然如此,如何保證交易和公平?

以物易物?

也好,前期還是不要強製推廣銀行為好,隨便用戶選擇網銀支付,還是以物易物。

那麽如何保證公平?

簽訂契約?

正好他執掌詛咒權柄,是否可以擬定出標準化強力詛咒型契約,一旦違約,直接對契約者靈魂施加更加殘酷詛咒?

不行,這裡面有漏洞。

如果交易方通過幽魂簽訂契約,進行欺詐怎麽辦?

除非保證實名製!

但他又如何保證實名製?

多元宇宙這麽大,他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開著神之視角進行審核!

工作量太大了!

交給下屬也不保險。

想到這,余生安沉默起來。

“噠噠噠……”

腳步聲在古堡神宮中,幽幽蕩漾著。

一個個念頭在他腦海中生出,又一個個被否決掉。

他想要搭建的是一個自動化電商平台,而不是需要大量人力監管的平台,但實現自動化談何容易?

別說智能?就是派人親自盯著,也有可能出錯啊!

等等!

親自盯著?

余生安驀然站住腳步,睜大眼睛……他知道該怎麽做了。

監管這方面,老子為什麽要包攬?

丟給買家賣家不好麽?

反正你們又沒見過藍星電商模式?

老子完全可以利用靈魂權柄, 為買家賣家在對方發貨地,形成一具精神體,現場考察商品,節約找貨成本。

一旦確定交易,再傳送本體過去,現場盯著發貨。

如此再遭到欺詐,那就不能怪我了,我能做的真的都做了。

話說,此舉還能如何欺詐?

譬如說,賣家製造極度真實的幻境,對精神體甚至買家本體,進行欺詐。

不過,這個可能性不高。

一方面,製造極度真實幻境也需要成本,依此欺詐,得不償失。

另一方面,想要破解也不難,在交易的時候,分批傳送,這樣即便遭到欺詐,也能及時止損。

除此以外,還能進行何種欺詐?

余生安就想不到了。

只能說,欺詐是所有智慧生物都會的技能。

矛與盾的競爭,也從來都是螺旋升級。

他只是平台,撮合彼此交易的平台。

他只能盡可能的堵住一切漏洞。

思考完畢,反覆推演一些細節,發現基本沒問題之後,余生安隨即著手構建大宗電商平台。

在構建商品展示功能之時,余生安略一沉吟,將光之權柄加入其中,順手在已有的功能中,加入拍照、視頻功能。

省去以往上傳圖片、視頻,需要特殊魔法道具輔助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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