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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當個明星玩玩》二十八、造夢的反擊
  簡簡單單幾個字。

  自己猜的沒錯,周若凌那溫柔且倔強的性子,已經給她分析過利弊,但她還是選擇了跳槽簽約星娛。

  也不知道腦子是怎麽想的。

  放下手機,林霄沒有回復,該說的上次就已經跟她說過,該勸的也勸了。

  就是不聽,那林霄也沒有什麽辦法。

  ......

  第二天一早,林霄在生物鍾的作用下早早醒來。

  現在是他的一個空閑期,兩首歌已經製作完成,張大華和趙溫言都要忙其他的事情,所以專輯的事情只能順延。

  情歌兩三首的版權已經注冊下來,但是林霄並不準備製作成單曲發行,這首歌在前世不算太大眾,可以考慮收錄到專輯裡面。

  林霄在想要不要去公司,雖然去公司也沒什麽事情可做,可一直在屋子裡呆著又太過無聊。

  簽約金已經下來,扣完稅還剩下一百四十多萬,足夠林霄生活和開銷,剛好房租快到期,林霄拿起手機,打開像地球微信一樣的聊天軟件,將半年的房租給房東轉了過去。

  這邊房租較貴,而且租金都是半年半年的收。

  想了想,給杜月華發了條消息:華姐,今天我在家休息,就不去公司了。

  那邊回復的很快:好。

  去公司也是無聊,又不好去打擾張大華和趙溫言,杜月華就更不用說了,不僅要忙著做經紀人的事情,還要處理公司的一些事務,索性還是在家呆著吧。

  拿起手機,刷了刷當天的新聞。

  第一條映入眼簾的就是:震驚!周若凌和星娛娛樂不得不說的故事。

  老標題黨了。

  點進去啥有用的信息都沒有,無非就是周若凌簽約了星娛的消息,這點林霄早就知道。

  至於星娛給了什麽好處,完全是發布者自己腦補編撰的,林霄看了一眼就知道不現實。

  把公司賣了簽一個藝人,那星娛老板豈不是腦子有泡?

  這些娛樂小編有時候比一些寫小說的作者還要可惡。

  亂編造事實和小說寫到一半就太監,同樣的可恥。

  今天的頭條新聞全部都是鋪天蓋地的周若凌和星娛,順帶著造夢娛樂也被拉出來溜了一圈。

  之前林霄簽約星娛的時候,為了引導形象,星娛請了公關公司,將林霄在造夢被打壓雪藏一事添油加醋的發到網絡上,煽動起網友情緒,跑到造夢娛樂官方帳號底下刷評。

  那時候造夢娛樂沒有回復是因為不想再給林霄增加熱度,星娛打的什麽算盤他們自然也清楚,不過林霄只是一個小藝人,沒有足夠的粉絲基礎,引起不了太大轟動,所以造夢可以置之不理。

  但是現在不一樣,周若凌是目前造夢正當紅的藝人,結果合約一到期商量都不商量就直接跳槽走人。

  造夢能不急能不氣嗎?

  公司在你身上花了那麽多錢,那麽多人脈,好不容易出了成績,該輪到你回饋公司的時候,結果你跑了?

  而星娛就等於白撿一個頂級流量藝人,至於簽署的合約和雙方達成什麽樣的條件,這些就不得而知。

  今天的新聞完全是千篇一律的內容。

  公司的官方帳號已經發布周若凌正式加入星娛的公告,至於造夢那邊目前還沒有什麽動靜。

  林霄還在猜測造夢準備怎麽反擊的時候,手機鈴聲響起,是杜月華打來的,林霄接過,只聽那邊說道:“網上的新聞你看了吧?”

  林霄隨意點開一份關於周若凌的報道,

對著手機說道:“看到了,怎麽了?”  “造夢娛樂那邊是準備魚死網破了,公司從幾家合作的公關公司那裡截下了一些關於周若凌的黑料。”

  林霄不明白杜月華跟他說這些幹什麽。

  只聽她繼續道:“還有關於你的。”

  “我的?”

  感覺有些好笑,造夢這是準備把自己也給拉出來墊背嗎?

  杜月華略微思索,沉吟道:“你跟周若凌戀愛過?”

  林霄一愣,想不到徐天宏居然將這消息都給放了出來。

  他們以前雖然是悄摸著發展戀情,但前公司裡知道的人也有不少,徐天宏是其中之一。

  沒有隱瞞,林霄說道:“嗯,之前談過,已經過去很久了。”

  杜月華那邊不知道在想些什麽,沉默片刻後,方才說道:“周若凌跟公司簽約不會是因為你吧?”

  林霄一時不知該怎麽回答。

  那晚跟周若凌見面後的談話還清晰在腦海中,是或不是呢?林霄並不敢確定,說是吧,感覺有些自戀,說不是,那周若凌又為何死活要簽星娛?

  想了想,林霄說道:“應該不會,我們已經分開挺久,而且周若凌是個很有自我主見的人。”

  聽出林霄語氣中的不肯定,杜月華歎了口氣, 道:“你的感情私事我不摻合,既然都過去了那我也就當沒發生過,以後該怎樣還是怎樣。”

  “這件事爆出來對你們雙方都沒好處,公司正在想辦法壓下來。”

  林霄原本也沒想蹭這個熱度,聞言說道:“行,我知道了。”

  “還有一件事。”

  杜月華喝了口水,繼續說道:“造夢這次反擊的很徹底,之前周若凌發行過的所有作品已經被他們那邊全網下架,作品版權全都歸屬於造夢,這一點沒有辦法。”

  “還有,你前幾年發布的幾首歌也一起被下架,因為版權問題,現在連演唱都不行。”

  林霄倒是無所謂,他巴不得那幾首歌下架呢,正好借此機會了,要不然成名以後,那些歌都會成為林霄的黑歷史。

  至於周若凌,那就麻煩了,造夢花大價錢找人為她量身打造了幾首精品歌曲,但版權全部歸屬於造夢,周若凌這個原唱一離開公司,他們就有權利收回作品的演唱權包括後期的使用權。

  也就是說,現在的周若凌空有一身名氣,代表作品全都被擼走了。

  短時間內可能沒什麽影響,但時間一長,就會被人叫作花瓶。

  娛樂圈就是這樣,沒有代表作品,長得好看的女藝人,除了是個當擺設的花瓶,還能是什麽?

  星娛的當務之急應該是找業內權威人士,為周若凌打造優質的音樂作品。

  時間不能太長,作品質量不能太低,這就很有難度。

  而且不知道造夢娛樂下一步的反擊計劃是什麽,就顯得很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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