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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當個明星玩玩》一十五、簽約
  幾天后,星期天。

  林霄跳槽的消息還沒落實,徐天宏這邊就已經收到了消息。

  對著電話驚訝道:“什麽?他哪裡來的一百萬?”

  電話那頭的聲音有些沙啞低沉,開口道:“不清楚,大概率應該是星娛出的吧。”

  徐天宏聞言哈哈大笑,說道:“星娛的人腦袋是被驢踢了吧,寧願花一百萬買一個林霄?那家夥能值一百萬?哈哈哈,這樣算起來我們豈不是還賺了?”

  “不,你們虧了。”電話那頭說道。

  “嘎...”徐天宏笑到半截,被一句話堵住,問道:“什麽意思?”

  “等著,我給你發個東西,你看過就知道。”

  沒過多久,徐天宏的郵箱收到一封郵件,鼠標點開,是一段視頻。

  點擊預覽,應該是用手機拍的,像素不高,背景是在晚上,等鏡頭拉近,徐天宏看到了那張讓他憎惡的臉。

  赫然是林霄幾天前晚上唱歌被人偷拍的視頻,背景先是嘈雜,後來吉他旋律響起四周瞬間安靜,音響音質和手機錄製的效果都不是很好,但徐天宏還是能夠聽清。

  直到視頻放完,徐天宏一直直愣愣的看著,這首,感覺比那首什麽藍蓮花更好啊。

  至少,在他聽來,這第二段視頻裡林霄唱的歌更符合他的音樂審美,簡直戳到他內心。

  媽的,虧了。

  ......

  此時的林霄,正第二次坐在杜月華狹小擁擠的辦公室中。

  算起來一共也不過幾天時間,但就是這麽巧妙。

  桌上擺著兩份合同,並不急著簽,杜月華正在跟林霄分析著後期一系列的運作計劃。

  起先,杜月華是看在許莞晴的面子上,簽一個藝人,她自己就可以做主。

  但經過第一段視頻的發酵,她將事情上報給公司上層,經過分析,林霄的潛力絕對是有的。

  最終事情的轉折是第二段被網友分享出來的視頻,剛一傳出來的時候星娛就已經把勢頭控制住,沒讓它繼續在網絡上傳播。

  簽,必須簽,賠錢都要簽,這兩首歌,他們要了。

  所以那天夜裡杜月華才會那麽晚給林霄打電話。

  大家都不是傻子,沒有利益的事情誰會乾?

  林霄現在最大的資本就是他的那兩首作品,風格差不多,但在這個世界裡面這種類型的音樂作品少之又少,最幸運的是它能被大眾所接受。

  大家都是娛樂圈裡的老人,看過的聽過的作品不計其數,但像林霄這種類型的音樂作品還真是第一次接觸。

  不僅歌詞有蘊意,旋律也甚是好聽。

  簡單來說,這個世界好的音樂作品和影視作品,包括綜藝節目,都匱乏的可憐,大眾的耳朵和眼睛已經很少出現新奇的東西。

  星娛給的合同,林霄看了很多遍,沒有太過苛刻的條件,一些規則,他作為藝人也是必須要遵守的,要不然顯得太過另類和格格不入。

  原本林霄覺得不滿意的幾點,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最後完美解決。

  總得來說,林霄對星娛很滿意,而且對方也確實夠意思。

  就是這年限問題,一直沒有統一。

  星娛的意思是最少五年,跟林霄現在的合同一樣,五年是一個起步階段,公司培養藝人推廣一個藝人沒個兩三年時間基本都不會有太大起色。

  而剛推廣完,藝人合同就快到期了,那公司拿什麽賺錢?

  續不續簽是一回事,

公司必須將這種風險降低。  林霄也能理解,但是五年對他來說有些太過長久。

  杜月華在一邊苦口婆心的勸道:“年限的問題公司確實無法讓步,你說的幾點也都滿足你了,只有年限這一點,也希望你能站在公司角度考慮。”

  林霄不是白眼狼,星娛帶著足夠的誠意,自己也不能讓他們失望,雖然現在林霄的藝人事業還沒有什麽起色,但林霄對自己有信心。

  於是一咬牙,說道:“行,五年就五年吧。”

  大致的協議都已經協商完畢,杜月華滿意的點點頭,臉上始終帶著一抹微笑,說道:“跟造夢那邊的事情你就不用乾預了,公司有專門的法律顧問,這違約金給是要給,不然會讓你的形象受影響,但也不會讓他們輕易拿到。”

  林霄點點頭,公司代付了一半的違約金,這讓他很感激。

  但也有些不理解,自己的合同就快要到期了,何不等著合約到期後雙方再簽約呢?

  而杜月華的意思則是,早簽早好,林霄上傳的視頻在網絡上已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這幾天關於林霄的自媒體新聞也開始多了起來。

  這樣公司前期就可以省掉一筆很大的推廣和宣傳費用,兩相比較之下一百萬其實也不虧。

  最最重要的是,藍蓮花這首歌,和林霄那晚被偷拍的視頻,偷拍視頻已經被星娛截下,準備等林霄簽約後再造一波勢。

  總之,他們看重的是林霄的兩首作品,還有他的才華,鬼知道林霄被雪藏的這兩年激發了多少創作才能?

  會唱歌的人,只是個普通藝人,而會唱又會創作的,才是真正的好藝人。

  杜月華又拿出一份文件袋,當著林霄的面打開,總共三份,遞給林霄一份道:“這是我跟你還有公司的合作協議,同樣五年,五年內我負責你的所有活動安排。”

  這是一份經紀人合同。

  公司、杜月華、林霄,三方都要簽署。

  林霄之前的經紀人叫琳姐, 不能說壞,但也談不上多好,反正穿越過來的林霄基本跟她再無接觸。

  簡單看了下,沒有什麽問題,經紀人合同相對來說比較簡單,而且林霄也信得過杜月華為人。

  首先,因為她是許莞晴介紹的,其次,網絡上關於杜月華的新聞也有不少。

  親手帶出來的明星藝人有很多,只是這幾年因為身體原因一直沒怎麽再帶藝人。

  而林霄,則是她事業的重新開端。

  一切簽約結束,林霄也算是星娛的一員了,至此跟造夢徹底了斷,但恩怨還未購銷。

  杜月華帶著林霄在公司內轉悠,雖然藝人以後不會常來公司,因為要忙著跑行程。

  但林霄是剛加入,總得走個流程。

  邊逛杜月華邊說道:“簽約金是兩百萬,因為還有五十萬作為違約金,到你手扣完稅大概還有一百三四十萬左右,合同遞交審核後就會打到你帳戶。”

  隻覺得有些恍惚,林霄算了算,五年前跟造夢簽合同的時候簽約費才二十萬,沒想到這會兒能翻個十倍。

  關鍵是自己現在的這條件,星娛能給開兩百萬簽約費已經是很給面子了。

  其實這也是星娛的一種激勵手段,跟造夢打一巴掌給一甜棗的制度不一樣,星娛這邊就很簡單,我就一直對你好,你必須學會給我感恩。

  實話說,林霄確實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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