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時分,天上的橘貓懶洋洋的露出熱乎的肚皮,任由大山撫摸,偶爾翻身。
我在院子裡玩恐龍玩具,恐龍是兵哥哥去年過年送給我的,有兩個,一大一小。
大的有我手掌大,小還沒我手心大,將他倆放在一起,像極了我站在爸爸身邊,還到不了爸爸腰的樣子。
我喜歡恐龍,因為這是兵哥哥送我的第一份禮物,並且還是在過年收的。
我喜歡過年,因為有好多好多好吃的東西,並且還很熱鬧。
每家都張燈結彩、喜氣洋洋,角落也一塵不染、煥然一新。
大家不約而同地快樂著,仿佛努力一年,全是為了這一天。
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不是寂靜的,沒有孤獨的氣息。
恐龍是兵哥哥特意從自己的玩具中挑的,聽說,這是他最喜歡的玩具之一。
兵哥哥是大姑姑和姑父的兒子。婆婆說他是我堂哥,是有血緣關系的親人。
“血緣關系?啥子意思哦。”
婆婆眉頭一皺,犯了難,似乎是不知道該向我怎樣解釋清楚。
畢竟我還小,才四歲,說簡單了,聽不懂,說複雜了,又不理解。
“你大姑、二姑和你爸都是我生的,這就是血緣關系。”
我還是不懂,這番言論在四歲的我聽起來好奇怪。
看著我懵懂的目光,婆婆最終妥協了,使出來萬能的“長大法。”
“你還小,長大了就懂了。”
每次我不懂,婆婆都這樣說。我想,長大真神奇啊,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一切。
我以前一直以為婆婆是騙我的。因為我每天都在長大,不是嗎?後來才發現,婆婆的確沒有騙我,長大真的讓我明白了什麽是血緣關系,明白的很深刻。
但我發現那並不是長大所帶來的附屬品,而是知識所給予的精神上的成長。
也是那個時候我才發現,大人常說的長大,原來不僅僅是身體上的發育,更多指的是心靈上。
可當時的我不明白呀,但我知道親人所投射在現實生活中的表意,婆婆爺爺就是我的親人,我喜歡婆婆爺爺,所有等於我喜歡親人。
別問什麽邏輯在哪裡,小孩子就是理由,就是拽,就是任性。
只要我想,我願意,地球明天就可以在我的腦內爆炸。當然,我沒有如此危險的想法,我就是舉個例子,嘿嘿…
………
看著地上站在一起的恐龍,我試著回憶兵哥哥的樣子,卻發現,我記不起了,他的臉上有一團白色的光暈,使我看不清五官。
隻記得比我高,手掌很暖和。
提問,誰知道白色光暈象征著什麽,有知道的小夥伴舉個手嗎,看見有人舉手後,目不斜視的飄過。
哦,沒有人,沒關系,下面有請我們榮獲“2004卡脖子奇葩理由獎”第一名和即將開始的“在被拐與平安之間反覆橫條獎”的熱門選手香香小朋友說出自己的看法。
“白色光暈是吃記憶的妖怪,它是時間老人的手下,它會吃掉一切記憶,所以,大家一定要和重要的人和物時常見面並且溫習記憶。”
………
我打不過它,每年只見一次面的重要的人被它吃掉了,比如送我恐龍的兵哥哥,比如爸爸媽媽。
“吃飯了,狗兒,去地裡頭(裡面)喊你爺爺回來吃夜飯(晚飯)了。”
聞著香味,我衝過去看了一眼,是豆芽酸菜面,我不太喜歡吃麵條,
但好在不是清水煮麵。 ………
爺爺在田裡摘櫻桃,六月份了,家裡的櫻桃和李子都熟了。我們吃不完,明天剛好要去趕集,婆婆便讓爺爺摘些櫻桃,明天帶去集市賣。
櫻桃樹離房子並不遠,我站在院長裡就能看見樹上的爺爺。
我將五指聚攏收於嘴邊做喇叭狀,大聲喊。
“爺爺,回來吃飯了。”
爺爺摘櫻桃的動作一頓,回頭應到:“曉得了,我馬上回來。”聲音裡帶著些笑意。
爺爺下樹了,即使手裡提著一大袋櫻桃,也絲毫沒有影響他下樹的速度,像泥鰍一樣,靈活極了。
見我在院子裡等他,爺爺直接從櫻桃樹邊的斜坡滑了下來,連邁了幾個大步。
走到我面前,將一顆櫻桃遞給我,整個過程不超過一分鍾。
“這顆恩特(櫻桃)被鳥啄過,它一定很甜,你吃好的這邊嘗嘗。”
我聽話接過,咬了一小口,眼睛眯了眯,確實比一般的櫻桃要甜一些呢。
“方明雲!恩特都沒洗,你就給香香吃?!過(痛)肚子了怎麽辦?!”婆婆端飯時看見了爺爺的動作, 有些不讚成。
“一整天瞎操心!早上下了那麽大的雨,乾淨的很。”
飯桌上,一個小碗兩個盆,唯有鹹菜最入魂。農村人吃飯,就是如此的簡簡單單,樸實無華。
這時婆婆也不再糾結爺爺剛才的“櫻桃事件”,邊吃邊談論著明天地趕集要買些什麽。
我默不作聲的吃麵條,大人的話題我一向提不起興趣。
嗯?!雞蛋,我眼睛一亮,這個對我可算的上是個驚喜。
“婆婆,今天母雞下了好多蛋啊?”
“三個。”
“哦,那正好,我們一人一個。”
“嗯。”
………
時間在我們的交談聲中快速溜走,天漸漸暗了下來。婆婆打開了院裡的燈,夜空中星子寥寥,彎彎的月亮在遊蕩。
婆婆爺爺搖著蒲扇,說著話,享受著難得的清閑。在農村,大人一天都很忙,只有天黑了才能有片刻的愜意。
………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我就被婆婆叫了起來。
好困,想睡,不想動。於是我坐著,一動不動,像個假人,任由婆婆給我洗漱打扮。
待一切準備就緒。
爺爺背著我,婆婆背著東西,打著手電便趕集去了。
我迷糊胡的睡著,不知他們走了多久,等我徹底醒過來,周圍已是熙熙攘攘,人聲鼎沸了。
出門時天上彎彎的月亮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像餅一樣黃燦燦的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