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用這個時代的精神講話,我必然會說:證明是多余的,因為我沒有選擇,我必須這樣做。
可我的深度精神帶走了我的理解力和所有的知識,並讓他們與時代精神融合,變成了我的終極意義。
那是我自以為的終極意義,像一座讓亮人睜不開眼的神像,可神像下總會有陰影。
人也像植物一樣,有些喜陰,有些喜陽。但很多人需要的是黑暗,而非光明。
以上是我為什麽寫這本書的原因。
但我想讓更多的朋友看到我的書,並希望能從其中,帶給大家一些力量。
在生命裡那些想放棄夢想的時刻,必然是茫然而無助的,那不妨靜下心去想想,為什麽這是我們的夢想?
我想到了一句廣告語,“This is why we ”。
但我更想說的是,This is why we 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