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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地下城》第41章 殺人魔的鮮血盛宴
  王有為一副無辜相,完全搞不懂狀況:“我願意自首,只要你們帶我出去。”

  孟明眼睛一眯,讓林玲詢問細節,王有為對答如流,完全吻合林玲記憶中的事件經過。

  “再不走,那瘋子又要來了!我看見他捂著肩膀,斷了手臂,是不是你們乾得?”

  林玲覺得王有為的神情不似作偽:“孟明,應該是他本人,不像假冒的。”

  孟明似乎被林玲說動,點頭道:“好,你別動,我過來扶你。”

  王有為異常虛弱,嘴唇紫得發黑,胳膊腿上滿是淤青,走都走不穩。

  王有為見孟明卸下防備,頓時松了口氣,扔掉手裡的石頭。腦袋無力垂下,臉上忽然露出一絲詭異的笑容。

  然而,孟明走到一半就停下來了,對林玲使了個眼色,隨即一抬手,一條翠綠妖藤延展伸長,綁住了王有為的身體,且有越縮越緊的趨勢。

  王有為痛得呲牙咧嘴,吸血藤的刺扎在肉裡,吸收他的鮮血:“你……你幹什麽!”

  “別裝了,查克拉,我知道是你。”孟明神情漸冷,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憤怒到了極點的孟明一口牙齒都快咬碎,此時的他別說是殺人,非得把查爾斯·克羅德給千刀萬剮,方能泄他心頭之恨!

  王有為的面孔好像蠟燭般熔化,整張臉連同右手臂一齊腐爛,掉落在地上,類似一攤爛肉。

  孟明看得直反胃,這到底是什麽詭異的能力,能讓他變化自如,完全模仿成另一個人。

  “我只有一點不明白,你為什麽又看穿我的變裝?”查爾斯兩次被孟明識破,

  孟明呵呵一笑:“你是個殺手,那麽你會記住自己殺過多少人,又是怎麽殺得嗎?”

  【殺人魔】查爾斯搖頭,死在自己手底下的人數不勝數,他從不記得,也沒必要去記。

  “同理,一個騙子怎麽記得住自己騙過多少人,又是怎麽騙得呢。”孟明抽出牙狼之刃·改,一劍刺向查爾斯的脖頸:“而你,記得太清楚了!”

  “你以為你能殺得掉我?”查爾斯雖然失去了一條手臂,戰力下降不少,但戰鬥經驗之豐富,遠超孟明。

  【殺人魔】查爾斯手掌一攤,血色剃刀從袖管裡滑出來,刀片一撩,割斷了捆綁在身體上的吸血藤。

  剃刀斬出三道血紅氣刃,攔住了孟明的攻勢。

  孟明靠著戰鬥反射Lv1,方才與失去一條手臂的查爾斯打個平手。

  兩人戰鬥逐漸白熱化,孟明處於極其不利的狀態,因為他不能被剃刀傷到,不然殺人魔的酷刑一旦發動,立刻就要失去戰鬥能力。

  相反,【殺人魔】查爾斯幾乎沒有弱點,不怕受傷,而且流血越多,力量與速度反而提升了許多。

  “糟!”

  【殺人魔】查爾斯驟然雙腳連蹬,側踏牆壁,如同武俠小說裡的武功高手,使出了飛簷走壁的技巧,繞到孟明身後,一剃刀斬下。

  孟明的後背被劃開一道深可見骨的傷痕,百倍劇痛剛要來襲,就在萬分之一秒內,他五指一揮,一道聖潔的光芒籠罩全身,傷口速即愈合。

  查爾斯的手掌卻冒出青煙,有如被灼燒了一樣。

  孟明的後背盡管隱約作痛,但不至於喪失戰鬥能力。

  “你!你怎麽可能擁有神的恩賜!這不可能!”查爾斯怒目圓睜,仿佛看到了什麽不可思議之事。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你是褻瀆者!”查爾斯單手抱住腦袋,

神情逐漸猙獰:“你這該死的蟲子!褻瀆神靈的墮落者!”  查爾斯的信仰遭受褻瀆,這是他決不允許的。因為在他信奉神靈之初,他便發誓殺盡世間所有褻瀆神靈之人!

  孟明不知道查爾斯為什麽這麽激動,不過卻明顯感覺得到這老變態要拚命了!

  【殺人魔】查爾斯把血紅剃刀往胸口一插,割開一個口子,鮮血汩汩流出,剃刀猶如活物,飽飲鮮血。刀芒登時暴漲三尺,像是星球大戰裡的激光劍。

  這也是【殺人魔】職業的最後一項能力:殺人魔的鮮血盛宴,用鮮血換取力量,全能力提升。

  嗡!查爾斯一刀橫斬,血色氣刃輕易沒入岩石,割開一道一米多深的切口。

  查爾斯變得奇快無比,瞬間來到孟明跟前,血色剃刀全力一斬!

  孟明處變不驚,彎曲手肘,似乎是要用銀白手甲格擋!

  “擋得住嘛!”查爾斯獰笑一聲,他有自信憑這一擊能把孟明整個身體直接切成兩半。

  當!

  一聲悶響,一面正六邊形的透明屏障蕩開層層漣漪水紋,擋下了查爾斯必殺的一擊。

  查爾斯固然憤怒,但理智未失,他回頭一看,林玲在他身後,平舉雙手,宛如在施展什麽法術。

  “該死的神覺者!”

  【殺人魔】查爾斯立即掉頭,切換目標,準備先殺林玲,再宰掉孟明。

  他腳下生風,須臾之間跨越二十多米,血色剃刀血光再漲,一直戳到天花板!

  “林玲!快!”孟明大吼一聲,頂著扭曲屏障直衝查爾斯。

  林玲雙手一撐,也撐開了一重扭曲屏障,向前一推!

  兩人呈夾擊之勢,雙重扭曲屏障一夾,像兩面厚實的玻璃,徹底把【殺人魔】查爾斯夾在兩道扭曲屏障的當中。

  查爾斯被兩面牢固的扭曲屏障夾在當中,整個身體漂浮在空中,雙腳不斷踢蹬。

  “孟明,我堅持不了太久!”

  林玲的扭曲屏障形狀不規則,且若隱若現,隨時都有可能消失。這是因為她剛剛獲得新能力,還不熟練。

  孟明心無旁騖,再次施發初階恢復術Lv1,牙狼之刃·改包裹潔白聖光,穿透屏障,直刺查爾斯的咽喉要害!

  一劍鋒喉,卻尚未結束!

  孟明傾盡全力,扭轉劍柄,牙狼劍刃回旋,一劍梟首!

  一顆頭顱衝霄而起,一時之間,鮮血直飆,血泉狂湧。

  鮮血撒了林玲一身,她眼巴巴看著查爾斯的頭顱與身體分離,這簡直人生當中最刺激最可怕的事了,沒有之一!

  “給爺死!有能耐的你再給老子活過來,信不信再殺你一次,骨灰都給你揚了。”

  孟明發泄完心中的憤怒,一屁股坐下,看著查爾斯的屍體,心裡一點感覺都沒有,屍體什麽的他早就看慣了。只有林玲不敢往那兒看,生怕查爾斯變成鬼,找她索命。

  林玲一直乾嘔,擦拭衣服上的鮮血,試圖減輕那令人作嘔的血腥味。

  勿論什麽生物,死了就是一具單純的屍體,其他什麽也不是。只是看著,孟明也不會有任何反應。

  但孟明清晰的記得,查爾斯由生轉死的那個瞬間。當時,短劍刺入咽喉,肉體的生命力反饋過來的手感越漸虛弱,最終幾近於無。

  孟明望著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驀地感到害怕,他雙手緊握,卻忍不住的顫抖。顫抖從雙手一直蔓延到雙肩,然後到全身,連牙齒都在打哆嗦。

  “他不死,我死。我不想死,就這麽簡單。”孟明茫然一瞬,迅即堅定了決心。

  林玲比孟明恢復得還要快:“你真厲害!一眼看穿了他的偽裝!”

  “厲害個屁,這洋鬼子就是個自以為是的變態。”孟明哼了一聲,指著查爾斯腳上的馬丁靴:“他鞋一直沒換,當我瞎啊。”

  莫冰雲發來的資料裡,有一張查爾斯的照片,當時他偷襲李贇,穿的就是這雙淺黃褐的馬丁靴。

  “啊?”林玲怎麽想不到查爾斯的真正破綻竟然在靴子上。

  “不對啊, 像查克拉這麽心思縝密的變態殺人魔怎麽會忘了換鞋?”

  戰鬥結束,孟明頭腦冷靜,思考到一些問題。

  “要麽是忘了換,要麽是不能換,答案明顯是後者。”孟明對這雙褐色馬丁靴使了個鑒定術。

  ————

  赫爾墨斯飛靴(史詩)

  +11%移動速度

  +8%攻擊速度

  +15%風元素抗性

  +0.5敏捷

  特殊效果:移動速度提高100%,持續10秒(1/3)。

  物品等級:18

  耐久度:89/120

  評價:以神之名,灌注了風的力量。

  ————

  赫爾墨斯飛靴的特效有次數限制,一天只能使用三次。

  把這雙馬丁靴從屍體上拔了下來,孟明毫不猶豫的穿上,馬丁靴立馬變成合腳的大小。

  “原來是一件魔道具,怪不得不舍得換下來呢。”孟明踩著馬丁靴跑了幾步,奔跑速度果真快了不少。

  “對了,還得拍點證據。”孟明拿出手機哢嚓哢嚓拍了幾十張照片,從各個角度拍。

  查爾斯的血色剃刀以及他身上攜帶其它物品,孟明全都打包帶走,最後還把【殺人魔】查爾斯的頭顱包了包,放進林玲的背包裡。

  “我來背吧。”林玲懷揣著沉重的情緒挎上背包,她用【殺人魔】的頭顱見證了自己的成長。

  返程的路上,林玲愁容滿面,面色蒼白如紙。王有為居然是查爾斯·克羅德假扮的,現在查爾斯一死,線索徹底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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