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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第六十二章 誰告訴你造玻璃就能發財的
  魯肅提出的那種募兵方式,李素乍一聽,腦中就恍惚浮現起中學歷史課本上黑奴販子的罪行:

  “他們嫌直接買自由民太貴,所以挑唆非洲當地部落酋長打仗、從戰勝的酋長手中廉價購買戰俘。如果直接買部民,一匹矮種馬只能換五個;但如果買積壓的戰俘,就能換二十五個”。

  簡直是異曲同工之妙啊。

  只是這種策略,有點不太符合魯肅的年齡,連李素這樣的老陰嗶,都覺得脊梁骨微微涼颼颼的。

  他輕咳了一聲,若無其事地問:“賢弟倒是好見識,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魯肅輕松一笑:“死讀書不如多出去走走,我出身草莽,無緣拜訪名師,但這也有好處,我能比其他被名師束縛的人多些見識、自由自在遊離四方。

  伯雅兄莫欺我年少,好歹也把徐州各郡跑遍了,在下邳、廣陵也多有結交遊學友人。其中幾個年長我數歲,也頗有才學,他們或居於巢湖,或居於精湖、山陽池一代,當地都有丹陽兵豪帥把持地方。我與他們交遊,才探知其中情狀。”

  李素這才放心:原來魯肅並不是16歲就智商那麽妖孽陰險,自己想出挑唆戰爭收買戰俘這種詭計。而是當地的丹陽豪帥早已這麽乾好多年了,魯肅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耳濡目染學來的這些市井智慧。

  “人性之逐利,真乃天性使然。沒想到那些山越酋長,不識文字大義,也能自行總結出經商販人之道,讓自己的利潤最大化。”

  想明白這一點之後,李素也是不禁感慨。

  學習和陰謀,並不一定要靠聖人之學。

  對錢的本能追求,才是人類不斷琢磨進步的最大原動力。哪怕是蠻族,也會為了多賺錢而瘋狂動腦。

  捋順了思路之後,李素當即表態:“既如此,明日我等先去麋子仲處募集些錢財,這幾日還有勞賢弟幫忙先多打探些各路丹陽豪帥的消息、以及他們之間的恩怨近況。

  到時若能讓募兵更為順利,我定然說服毋丘都尉表奏賢弟功勞,好讓賢弟北上幽州之後,立刻便得到官職任命。”

  “敢不從命。”

  一行人隨後就在魯肅家的莊園裡喝酒談心,魯肅吩咐莊客殺了幾隻雞鴨和兔子,與三人下酒。

  因南方羊少,又宰了一口豬,給隨行來的二十名親兵分食。

  徹夜長談之後,李素對魯肅的才能認知,也更深了一層。

  魯肅這人吧,未來確實有長者之風的潛力,但他的長者之風不是因為演義上描繪的那樣忠厚,而是一種“我知道怎麽算計,但我也知道什麽情況下開誠布公對雙方的交易效率都最大化”。

  換句話說,魯肅是有陰的本事的,他不陰不是他智商做不到,而是他不想。

  深談之後,李素在對方看到的最深刻印象,就簡化為四個字:實用主義。

  出身土豪,沒有門望的包袱,魯肅這人實用主義的程度,跟關羽有得一拚。

  也難怪這樣一個長者之風的人,歷史上會最早大大咧咧對孫權說出“漢室不可複興”。換個稍微形式主義一點、講究風度矜持的,誰敢說這麽驚世駭俗的大實話啊。

  不過幸好,李素也是個非常實用主義的人,他對外詐稱是學韓非出身,相比於漢朝人而言不知要實用多少,是典型的“不可為務虛名而處實禍”。

  所以聊著聊著魯肅也覺得頗為驚喜,簡直遇到了知己,當晚非要拉著他抵足而眠聊個通宵。

  ……

  在魯家莊住了一夜,第二天李素一行人再次快馬加鞭,先去朐縣勾搭糜竺募捐。

  因為去糜竺家最後這一路治安很好,而且回程的時候還要路過曲陽,所以李素倒是沒帶全部親兵。

  他隻帶了一半人,可以一人雙馬,稍微蓄養一下馬力。剩下的十個親兵,正好協助魯肅,萬一魯肅這幾天打探丹陽豪帥的恩怨情報時需要保鏢,就讓這些人幫忙打雜。

  曲陽與朐縣相鄰,也就六七十裡地,一人雙馬僅僅跑了一上午就到了。

  不過到了之後的求見卻不太順利——還是那句話,漢朝人見客,都是提前三天預約才叫“請/拜”,臨時來都是很不禮貌的。

  糜竺作為徐州首富,要見他的人太多了,所以時時刻刻都是三天預約期排滿的。除非是本州的知名官員來訪,才能插隊。

  李素一行通報了身份、來意之後,糜家的管事見他們是官身,盡管是偏遠外州的,倒也不敢失禮。

  不管見不見,先安排他們客房和女婢,好吃好喝招待著住下。

  安頓好之後,管事才誠懇地說:“並非不見各位貴客,而是今日家主確實不在本縣,前兩日去郡中與一些官場友人相聚,約好後日方回。

  所有要見家主的客人,最快也排到了後天呢,實在插不進去。若是真有急事,二爺能處置的話,明日先安排列位貴客見二爺。”

  李素聽糜家管事提到“二爺”,還愣了一下,隨即才反應過來是糜芳,李素思索再三,還是決定寧可多等一天吧。

  雖然現在的糜芳還沒什麽劣跡,但總覺得關羽和糜芳會相性不合不對付,還是先別見了。

  “那我們還是多等等吧。”

  跟毋丘毅商量好的到廣陵會合的期限是5月初5, 今天才4月22,還等得起。之前路上緊趕慢趕,不就是為了見有錢人的時候多留出點余量麽。

  人家也不是故意不見,是真不在,沒辦法的。

  糜家管事看這兩個官員還挺客氣,愈發不敢怠慢,都把府中上好的陳設、用具,拿來招待客人,供客人起居使用。

  李素安然在糜家住了一晚,沒碰糜家派來伺候貴客的女婢。

  只是第二天一早起來,接受了女婢的伺候,幫他洗頭、重新扎頭髮戴冠。

  沒辦法,來到這個時代幾個月了,李素別的生活衛生都能自理,就是嫌弄頭髮真麻煩。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這時代又不能剃頭,其實李素已經偷偷趁著沒人注意的時候,稍微剪短了至少一半的發量,但外面看起來還是盤著頭髮的。一個大男人上輩子又沒留過長頭髮,別提多難受了。

  到了有錢的大戶人家打秋風,當然要天天洗頭了,好好止止癢。

  不過,就在他一大早洗完頭之後,婢女給他扎發戴冠、問他是否滿意時,李素瞬間就懵逼了。

  因為他看到婢女拿的是一面還算清晰的銀鏡。

  “臥槽!穿越小說第一常識,不就是古代沒玻璃,只有模糊的金屬鏡麽?為什麽這個鏡子看起來貌似也湊合?”

  李素因為明知道自己這輩子肯定是鼓搗不出燒玻璃的工業能力,所以穿越之初就把鏡子的事兒拋在腦後了。

  但看起來,貌似鏡子對玻璃的剛需程度,並沒有那些穿越小說說得那麽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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