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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第八百零九章 隔離農商
劉備決定了對曹操變法的應對態度之後,就趁著章武四年臘月,把他的思路通過正規朝議流程、形成政令。

  臘月剩下這點時間,用來完善立法條款差不多夠了,然後就可以趕在新年頒行天下。

  當然了,實施這些涉及土地登記和抑製土地兼並的補充變法時,劉備也不忘查漏補缺,一並多借鑒一點這方面的先進經驗。

  跟李素梳理了一個“目前還沒實施,但未來可以考慮”的土地變法大綱草稿。誰讓劉備知道李素對於政治設計總有奇思妙想,遠見非凡。

  所以這份大綱草稿裡面的內容,也不用太嚴謹負責,純粹就是些空想和啟發,都屬於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條件成熟的。

  比如,劉備既然跟李素聊到了土地稅賦政策的理想狀態是“履畝而稅”。

  將來若是時機成熟,最好把田賦改為隻與百姓實際擁有土地量掛鉤、而現行人頭稅裡的那部分糧食稅則要剝離出來,從此人頭稅隻征錢(絲織品)和徭役。

  那麽,具體將來的田賦該如何界定、該不該按照田地質量區分上田和下田來微調單位面積理論稅額?

  如果未來王朝存續時間久了、土地兼並問題再次惡化後,失地農民重新成為佃戶時,是不是該出台一些保護佃戶、限制地主最大收租比例的法律條款?

  如果定了這樣的條款,萬一人口爆炸人口密度太大,農民瘋狂內卷搶奪租佃機會,自願繳納比朝廷規定的地主能收的最高租稅上限還高的租子,朝廷又該如何處理?

  這些問題,都是可以先腦洞推演一下的,留個草稿以備將來萬一用到。

  加上在討論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李素也恰好談到了他自己做地主的一些經驗心得。(其實是甄家做地主的心得,李素的封地和莊園都不會親自打理,交給小妾的家人打理了)

  他自忖他家的私有莊園的運作,已經算是比較寬待佃戶和雇農的了,這些做法都可以借鑒。

  最後,李素給了劉備幾條大而化之的推演經驗:

  首先,政府願意在適當的時候,規定地主給農民租佃的最高田租比例限額,這是有好處的。

  就好比後世近代幾乎都有減租減息,甚至海峽對岸還有“37.5%減租”的變法,控制地主的最高租率。

  而李素覺得在帝國時代,用法律把這個最高租率定在四地主六農民就很仁慈了,比曹操目前的五五開還少一成。

  如果將來有地主階級違反這個最高租率,被人上告了,官府就可以出面懲戒。只要大多數地主階層還願意守法,這種懲戒也不至於引起亂子。

  而且,終劉備和李素這一生,這操作估計是用不上了,只要留下備忘錄,將來啟發一下後世子孫即可。

  因為這種情況至少百年之後才會出現。眼下剛剛戰亂將終,人口壓力小,不會內卷到農民瘋狂搶奪租佃權的情況。

  同時,李素也啟發性地讓劉備自己想明白這些道理,那就是政府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指望宏觀調控完全替代市場的自然調節。

  如果真到了人口極為稠密的年代,農民非要內卷不可,政府法令規定田租上限是沒用的。

  到時候只會逼得地主不得不用別的綜合條件去衡量、把田租給誰不租給誰。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比如政府強行壓住地主只能收四成地租,那他就會一律按照四成的價位招租,然後再看看農民能給的其他附加條件。

  到時候,說不定就是甲乙兩個農民都肯出四成地租,但甲農民更伶俐來事、肯當狗腿,地主就把地租給甲,讓乙餓死。

  當然了,伶俐來事肯當狗腿,那也是一種本事,甲農民因為本事更多而活下來,也不算不公平。

  可就怕問題繼續惡化,將來地主考量的是“甲乙兩個農民誰的老婆女兒更漂亮,而且願意在付四成地租後再額外把他老婆女兒也給我睡”,來決定租給誰,那就沒有下限了。

  所以,政府以法律形式規定最高地租這種事兒,是必須有其他行政能力配套來保障實施的。

  如果配套保障不夠,那就得適當尊重市場,給法律開一個雙向選擇的口子。

  這個問題上,李素就自然而然想到了他家的經驗,建議劉備將來可以把土地地租管理分為“基本農田”和“經濟作物農用地”,然後區別對待。

  對於種植糧食的基本農田,就嚴格執行政府上文規定的最高地租,哪個地主敢違反,就直接處置。

  與此同時,區分了基本農田和經濟作物田後,對於農民實在內卷得厲害的地區和時間點,那兒的地主選擇面實在太大、賣方市場實在強勢,那就允許他們轉為經濟作物莊園嘛!

  比如種植茶葉、蠶桑這些的,乃至像甄宓那樣搞租地給佃戶、雇農包銷全種蔬菜的,都可以定義為經濟作物莊園,法律還可以規定這些莊園可以用靈活的地租計算方式。

  當然,這個法律肯定得配套一項政策,那就是政府得設一條紅線,強行規定地主超額持有的土地裡,基本農田和經濟作物田的比例,來保證糧食安全。

  如果靈活一點,還可以搞總量控制,在地方上搞配額交易。

  這個腦洞開得有點大,很多年內都不一定用得上,所以劉備乍一聽時還不理解,李素就拿他自家的經營模式來舉例。

  原來,甄宓之前為了讓長安雒陽周邊的百姓、肯乖乖聽從安排、把全部租種的地皮全部用來種菜,也是給了相當的惠民政策的,還把地租藏在了一些比較隱蔽的征收方式裡,讓農民交租的痛苦感變得隱性一些。

  具體是這麽操作的:甄家承諾,只要雇農把全部租的地拿來種蔬菜,甄家就不直接收取地租,讓農民白種甄家的田。

  還承諾按照五十錢一石菘菜、六十錢一石蘿卜等收購價格,包銷農民的全部收成,農民也承諾所有收成只能賣給雇主甄家。

  最後,甄家還承諾按照三百錢一石粟米,或者四百錢一石麥子/稻谷的平價,賣糧食給農民。

  (注:菜價看起來比米價便宜很多,是因為蔬菜的體積產量極高。一畝地種糧食才幾百斤收成,種蘿卜白菜畝產可能有幾千斤。)

  這個操作裡面,甄家的所有地租,其實都隱藏在剪刀差價裡了,沒有直接問佃戶收租,佃戶就心悅誠服,不會感覺到被收租的痛苦。

  也正是因為農民不痛苦,所以在如今這個地皮並不太稀缺的時代,農民依然肯來租種甄家的田,而不是隻種完自家分到的那點自留地就滿足了。

  而稍微懂點現代經濟常識的看官,都不難看出這裡面甄家的利潤是怎麽確保的:就好比後世農民種菜,田間地頭一斤白菜、蘿卜也就幾毛錢收購價,到了大城市的菜場裡就能賣幾塊錢了。

  甄家收購來的菘菜蘿卜,加上運費、腐爛損耗、周轉費用、商稅,最後到長安雒陽這些超大城市的市場裡,成本大約會漲到一百多錢一石,比地頭價翻了一倍多。

  但市場零售價能到兩百多錢甚至三百錢,所以算下來還是有一兩倍的純利潤。從這個角度算,甄家的經營行為其實賺走了蔬菜最終售價裡六成的收益,比直接問菜農收高額地租還賺得多。

  而李素之所以建議劉備考慮這麽立法,自然也是因為李素見識得多了,他知道從古到今,種糧食的利潤都不大,所以種糧食的農民扛不住高地租,最容易被高地租激起反抗。

  而工商業和農業裡的經濟作物種植,利潤率可以高於種糧食。這種“種植園經濟”的佃戶、雇農對剝削的忍耐力也就比糧農高,事實地租高一點,好歹還活得下去,不容易被逼反。

  這也是有後世歷史教訓證明的,比如宋朝統治那麽久,最後只有外敵入寇而亡,卻沒有亡於農民起義。

  這裡面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宋朝的工商業發達,手工製造和經濟作物種植也繁榮,吸收了大量勞動力,還盤活了底層。

  明朝雖然亡於農民起義了,但明朝最後爆發問題的主要是西北的糧食作物產區,而江南的經濟作物產區和工商業發達地區,底層勞動力還是活得下去的。

  可見對於剩余資本,國家應該往工商業上引導,讓工商業和經濟作物農業吸收赤貧,吸收失地農民,給條活路。

  那些一味搞“重農抑商”的政策,反而不利於王朝中後期。因為錢這種東西一旦剩下來、形成資本,以華人的天性稟賦是肯定要去想辦法錢生錢的。

  如果抑製了工商,這些錢沒地方去,不是放高利貸就是繼續買地囤房,加劇土地兼並,那危害才大。

  把這些沒處去的錢引導到工商業上,就算造成一點實業泡沫,也好過炒地皮。大不了泡沫爆了的時候這些錢自相屠滅,傳導不到糧食上。

  (注:大蕭條的時候,米國農民也受害了,農產品也暴跌,但那是因為1929年的時候米國農業的金融介入度也過高了,很多米國農民是貸款多買地買農機擴大生產。

  如果不允許金融借貸進入糧食生產資料,危機就傳導不到基礎糧食農業上,最多傳導到經濟作物種植。)

  所以李素才建議劉備設想如此巧妙的設計:我原則上控制地主對農民的剝削程度上限。

  但如果真到了壓製不住的時候,那也寧可堵不如疏。把這些想要更高剝削收益比例的熱錢,往工商上引,別去禍害囤積土地了。

  你去開工場、種棉花桑蠶、甚至只是種菜、炒大蒜炒大蔥炒生薑炒一切香辛料貿易,也好過熱錢去囤糧田。一定要把過剩資本從糧食生產領域擠出去。

  這樣留下了一個在非糧領域有更高的剝削比例的宣泄口子後,對糧田領域的剝削比例上限的嚴格執法,才能切實落地。

  到時候遇到違法的地主惡霸,官府依法嚴懲,支持官府的人也會更多。

  至少那些開經濟作物種植園瘋狂剝削的地主,不會同情那些囤糧田瘋狂剝削的地主,甚至看到後者被官府打擊時,還會幸災樂禍。

  這樣讓世家豪強地主自己分化成兩部分、互相幸災樂禍狗咬狗。讓工商業和經濟作物種植園主去仇恨糧田大地主,朝廷對土地兼並的治理才不至於積重難返。

  說到底,核心思想就是一個:解決土地兼並,絕對不能一味重農抑商。重農抑商是人口稀缺、需要動員戰爭國力的歷史時期才有效的特有產物。

  秦始皇漢武帝那時候要重農抑商,是為了對外戰爭。不打仗了還長期五十年一百年甚至更久地重農抑商,逼著過剩的錢沒處去、只能囤糧田,那是自掘墳墓。

  劉備現在當然可以適度重農抑商,而對面的曹操已經是徹底重農抑商了,但這都是建立在目前瘋狂打仗的社會基礎上的。不打仗了腦子必須切換回來,創業守業不能用一套思路,不然又是一個秦始皇。

  劉備越想越覺得李素補充的那些遠景顧慮實在是非常有價值,仔細把這些全部整理下來,以備將來有用。

  在切磋商討的最後,劉備還恰巧跟李素聊起了李素自家的產業近況。

  得知李素的家人,之前因為賣菜生意遇到豐年、還得堅持執行包銷契約,所以巨虧了一筆,精神壓力很大,還早產了。

  劉備對於李素公私分明、自家生意虧了還堅持遵守合同、寧可虧錢的舉措,也是大加讚賞。

  劉備提議道:“賢弟倡導朝廷上下守信,自家首先做了表率,寧可虧錢也要守約,著實可嘉。這也算是在守住朝廷的體面, 朕可撥皇室內帑,安慰一部分賢弟的損失。

  這種市義立信的事兒,不能讓賢弟自己擔著嘛,丞相的體面,也是朝廷體面的一部分。”

  對於劉備臨了的這番示好,李素連忙拒絕了:“陛下多慮了,剛才是臣沒說清楚,其實臣只是讓家人承諾按約定價全數進貨,目前滯銷了,但還沒虧損呢。

  臣讓家人緊急去阿亮家的窯廠定了海量的密封性更好的甕,把賣不出去的都做成‘泡菜’。先試試看能保鮮多久,若是有前途,說不定將來還能在沿海各郡推廣多種,製作泡菜後供給遠航海軍。

  反正虧是不會虧的,臣的覺悟還沒高到虧自己的錢為朝廷立信的程度。”

  所以,李素根本不存在甄宓擔心的那種“孟嘗君市義”的問題,因為他根本就不會虧。

  李素既沒必要學孟嘗君,也不屑於學王翦、蕭何。

  劉備微微一愣,後續的人心推演倒是沒必要說下去了。伯雅賢弟這麽滴水不漏,連讓人聯想的機會都不給,真是做人穩當啊。

  不過,還真別說,李素這麽做確實是有道理的。

  因為這天劉備跟他的會談結束後沒多久,就在新年之前幾天,就有一些負責諫議的新人納言官,上表彈劾丞相家人“沽恩市義,邀買人心”。

  劉備看了彈劾表章之後,簡直忍不住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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