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呢?找到了嗎?”
身上被捅了這麽多刀,行凶工具的處理很重要。
而那警察再次拿出一張照片推了過去,那張照片上是一件染血的衣服和一把三公分長的刀子,背景是一間走廊。
走廊……
“凶手把行凶時穿的衣服和殺人工具全都留在了外面的走廊上,可惜的是,我們沒在上面發現任何指紋和毛發,猜測可能是他在行凶時裡面多穿了其他衣服。”
“監控呢?”一般旅店走廊上都有監控。
而並不出乎方楠意料的是,警察攤了攤手道:“旅店的監控在那一天剛巧壞了。”
翻閱著這些資料,方楠腦子飛速轉動起來。忽然他放下資料,對警察說道:“我想見一下那幾個人,就是和我一樣有嫌疑的人?”
警察眉頭皺起,有些為難的托了托下巴道:“按規定是不能讓有嫌疑的人見面的,我這裡有他們的視頻資料你需要嗎?”
“不,我必須見一下他們的真人。如果說現在離案發時間並不久,那他們應該還沒來得及做太多處理,更容易幫我確定一些事情。”
警察歎了口氣,隨後他拿起桌子上的對講機,對著下面的人吩咐了幾聲。
不太對勁!
呵,其實在這個世界也不算什麽了。
時間不長,那三個人全部出現在方楠面前。
醫生,作家,工人。
方楠一一打量過去。
醫生穿著一件普通的白大褂,上面沒有沾染任何血跡。而他在面對警察傳訊的時候也顯得很輕松,雙手插兜,似乎對一切都那麽不在意。
這可是死了一個人,並且還被懷疑是嫌疑人,這樣的態度真的沒問題嗎?
方楠站起身,而那警察也跟著站起,但沒有阻止他的動作。
果然警察是要配合“我”這個犯人審案的嗎?這是要我親自找到這件事情的真相啊!
方楠走到醫生身邊,他聞到了一股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作為長期出入醫院的人,身上帶著這種味道並不奇怪。
“把你胸前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方楠看到醫生白大褂上衣口袋裡裝著什麽東西,鼓鼓囊囊的。
醫生看了眼警察,最後無奈將東西掏出來,是一個聽診器。
“這下,你滿意了吧。”
方楠沒去管他,他又走到第二個人面前,那個作家。
和許多創作者不修邊幅,體態肥圓不同。這位作家身上穿著一件緊致的西裝,身形修長,體格勻稱,衣服之下隱藏著不弱的力量。
那是足以將一個成年男人殺死的力量。
方楠讓警察取來一張紙遞給作家,然後他指了指對方掛在胸口的那隻筆說道:“在這張紙上寫幾個字。”
作家也沒有意外,他很乾脆的將紙接過,然後嘩嘩書寫起來。
方楠接過一看,只見紙上的字跡瀟灑漂移,絕非一般人能夠寫的出來。比起現在很多作家提筆忘字,這位作家已經很了不起了。
點了點頭,他又朝第三個人走去,那個工人。
未到近處,方楠就聞到一股比較濃鬱的汗臭,嗆得他捂住嘴打了個噴嚏。
沒有多問,他又坐回原處,而那警察也相對坐下。隨後只聽到他語氣頗不善的問道:“知道誰是凶手了嗎?”
方楠坦誠的搖搖頭。
警察再次啟動對講機將幾人送了出去,之後他面朝方楠說道:
“你最好早點查明真相,你的時間不多了。”
“時間?”
“這件案子裡你就是最大的嫌疑人,如果你不能指認凶手,我們只能將你當成最後的嫌犯。”
嗯,微微沉吟後,方楠抬起頭道:“我還有多長時間。”
那警察看了眼牆上的鍾,沒什麽表情的回道:“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的時間查案,這放在現實中肯定不合理,但方楠知道這是遊戲給他的通關時間。
而案子的提示就在之前經歷的那個古怪世界裡。
警察沒什麽耐心的起身離開,卻又被方楠叫住了。
“給我一支筆,還有一張紙。不,只是一隻塗畫筆就可以了。”
像是早有預料,又像是突然添加的情節,那警察直接從口袋裡拿出一隻筆放在桌子上,然後頭也不回的出去。
只有兩個小時!
方楠拿起筆,直接在面前的桌子上塗畫起來。
如果把之前經歷的那個世界比作夢境,這裡看成現實的話。
夢境世界一共出場的人物,按時間先後順序:一攤爛泥的同事,老虎頭上司,收電費的,鄰居。寫到這裡,方楠又加了一個白色巨大蜘蛛,之後他又返回最開始加上了自己,“我”。
現實中出現的人:“我”,同住一間客房的死者,醫生,作家,工人,還有之後趕來的警察。
這樣對應下來,人數倒是對了。
再進行各自身份的配對,“我”對應“我”。
同事身上流著惡臭的膿液,五官模糊不清,加上和我身份處於平級地位,那他很可能對應的就是這次案件中的死者。
老虎頭上司:一般虎都是威嚴的象征,上司意味著他比我的身份高,對應警察?
收電費的能寫一手好字,而目前這裡和寫字有關的只夠一位,對應作家?
鄰居身上包裹嚴實,且散發出讓人難受的氣味。這裡身上有難聞氣味的只有一位,對應工人?
白色蜘蛛,醫生?
醫生的白大褂就是白色的,這能說明他就是那隻大蜘蛛嗎?
從之前的夢裡來看,只有蜘蛛對我表現出了惡意。而在這個案子裡,警察和無辜者都與我無關,只有凶手希望我死掉,所以蜘蛛代表了凶手,而與蜘蛛最接近的醫生就是凶手!
通過連線的方式,方楠將幾人的身份一一串聯在一起,可是他依然覺得有哪些地方不對勁。
是誰的身份錯了,還是這種對應方法本身就是錯的。
現實中的六個人,夢境中的六個“人”。
不對不對,有些東西有問題。不止是夢境,這個現實也有問題。
案發地點!
現實中的案發地點是那間旅店,可是夢境之中呢?
夢境裡似乎沒有直接點名什麽地方是案發地點。
那間公司,可當時天色還明亮,而且“同事”還活著。
“我”家,可那頂多算是我的死亡現場,不是他的。
這個案子的真相到底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