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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幕後黑手》第二十八章:明月青松圖
  沒有客戶的日子,羅蒙是真的很清閑。

  基本上。

  除了磨練衝泡奶茶的手藝外,便只有澆澆花,看看書。

  不過今天不同。

  受到了上次馬爾斯的啟發,羅蒙覺得自己應該多磨練一門手藝。

  這樣的話。

  他店內的貨物也會多一點,能夠吸引顧客的東西,就會更多。

  這叫什麽來著。

  擴展貨源和客源?

  羅蒙現在最後悔的便是當初沒有仔細看過經營類的書籍。

  否則。

  現在估計已經在維爾利多開數家分店了。

  “話說,自己的作品掛上去賣,是不是有點恬不知恥啊?”

  羅蒙看著桌子上他好不容易弄來的墨汁,自語道。

  他這次準備嘗試水墨畫。

  畢竟。

  油彩那玩意,他還是有些不習慣。

  他一直覺得水墨畫更為優雅柔美,意境深遠,雅俗共賞。

  就像是那副“上善若水”的字一樣。

  雖然客人們都看不懂漢字。

  但是。

  很明顯的能感覺到,不管是夜鶯還是上次艾黎來,都有明顯的震撼。

  這不僅滿足了羅老板內心小小的裝逼,還有種自豪感。

  文字的魅力是無限的。

  尤其是漢字。

  真正的書法大師,能夠通過文字傳達出內心的感情。

  雖然她們都不認識這字是什麽意思,但是卻能夠感受到字裡行間表達出的那一份情感。

  就像是聽音樂。

  很多時候羅蒙聽外國歌曲,也聽不懂意思,但可以感受音律。

  這是一樣的道理。

  這次羅蒙畫水墨畫,也是抱著這樣的想法。

  藝術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

  他如果不能讓客人感受到畫中的意境,只能證明他的水平還不到位。

  不過。

  自從他吃下那顆朱紅色果實後,不管是繪畫還是書法,其熟練度都與日俱增。

  應該沒問題吧?

  很快。

  羅蒙便拿起自己自製的毛筆,加上費了不小勁弄到的墨汁,在平鋪的桌面上畫起來。

  這次。

  他準備畫一幅迎客松。

  畢竟到時就算是賣不出去,他也可以掛在店內,自己欣賞。

  這套精神勝利法,還是當初羅蒙的導師教給他的。

  對方也是個失意的語文教師,寫了很多詩歌都不溫不火,甚至還自費出版過詩集,但都是自己欣賞。

  一看就知道,老阿Q了。

  作畫的過程要求安靜且全神貫注,因為客人不多,羅蒙直接關閉了店鋪,自己開始畫起來。

  很快。

  隨著毛筆的勾勒,迎客松的大體輪廓面貌被勾勒出來,一股青意盎然的感覺躍然紙上。

  其枝乾遒勁,形態優美。

  羅蒙感覺自己水平至少也夠登堂入室了。

  雖然和真正的大師還有差距,但用來觀賞是綽綽有余。

  可能這就是天賦吧。

  大約過了三十分鍾,收筆,落墨。

  羅蒙長出了一口氣,看著墨跡未乾的畫作,又在下方提了一行字。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

  這是獨屬於漢語的美,要用心去感受。

  羅蒙畫到這裡,剛好想起王維這句詩,所以順手就寫了上去。

  只不過。

  看著畫中空蕩蕩的天空,只有一株孤零零的迎客松在峭壁上,

凌風而立。  他又覺得有些古怪。

  那兒有明月啊?

  “沒有,自己加上一個就好了。”

  很快。

  羅蒙便想到了解決方法。

  水墨畫重意境,那怕有些破壞畫紙上的結構,他也覺得應該加上去才是一副完整的作品。

  就這樣。

  又過了十分鍾。

  羅蒙總算完成這副明月青松圖。

  他正打算等墨跡晾乾,裝裱起來之時,窗外卻傳出了一陣嘈雜的聲音。

  現在古玩店的門窗都是關閉的。

  羅蒙的窗戶雖然不是質量最上乘的,但隔音效果一直很好。

  現在門窗緊閉的情況下。

  還能聽到外面的聲音。

  這只能代表外面太吵了。

  這是老城區,平日裡人流量不高,街坊鄰居們過的生活也十分悠閑。

  老城區的生活節奏,要比開發區、新城區等等,慢上許多。

  就連這裡的店鋪。

  也大多數是些什麽裁縫店一類的。

  所以這麽吵雜的情況,一定是有出事情了,而且應該還是大事。

  羅蒙不喜歡看熱鬧。

  只不過。

  他平日裡和街坊鄰居們的關系都還不錯,像每次去安妮小姐的裁縫店,都是五折。

  所以這個時候,羅蒙也準備了解一下。

  當即。

  他放下毛筆,推開古玩店門,走了出去。

  如他所料。

  街道上還真出事情了,幾名穿著製式服的男人,帶著一大幫手下,正圍在安妮小姐的裁縫店前。

  他們手中牽著好幾隻獵犬,汪汪叫個不停。

  而四周已經圍滿了街坊鄰居,每個人臉上都充斥著怒火,可眼神裡卻又有深深的無奈。

  這服表情,羅蒙心中對事情有個大概。

  他快步走過去。

  這幾名穿著製服的男人並不是警員,但應該的某位貴族蓄養的私家軍隊。

  這種事情是最麻煩的。

  他們這種三好市民,安心做生意的老實人,總會有狗仗人勢的家夥來收取保護費。

  前段時間。

  羅蒙還遇到了一夥自稱幫派成員的家夥,想要找他收保護費。

  結果幸好當時阿爾奇在場。

  這位老紳士顯然不僅身中資產雄厚,而且也能說會道。

  他當時便提出和對方那群人單獨講講道理。

  結果。

  那群人跟他去講道理後,便再也沒出現過,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般。

  可見。

  就算是幫派成員,也是能夠說通的。

  世界上沒有不能商量的事情。

  “印著麋鹿?我不記得維爾利多有一位以麋鹿做家徽的貴族啊。”

  羅蒙自言自語道。

  他平時沒事的時候,也會了解維爾利多那些顯赫的貴族。

  一是為了擴充知識面,萬一有天客人來跟他吹牛提起了,自己也好接上話。

  二是單純的想要了解這些大人物,說不定某天什麽公爵女兒、伯爵女兒看上他了呢。那直接少奮鬥個幾十年,說不定還能當個贅婿覺醒某些特殊的金手指。

  不過。

  眼前這些人身上的標志,他卻很陌生。

  他們製服上印記的是一頭麋鹿。

  維爾利多時代報上,並沒有介紹過麋鹿為標志的貴族,想來可能是某些不知名的小角色吧。

  畢竟。

  真正的老牌貴族,都很講究臉面和禮節。

  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的手下,在大街上做出不體面的事情。

  此刻。

  一乾人圍著裁縫店,安妮小姐滿頭大汗,目光很是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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