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交易結束後,棍先生都會進行一次話題的討論。
針對的一般是維爾利多一些新興的勢力,或者是一些奇聞異事,新冒出來的詭地等等。
一眾聚會者,最上心的就是詭地的消息。
棍先生神通廣大,其真正的實力和人脈,都要遠遠在這些與會者之上。
光是從他能一直維持著這樣規模的聚會,而且保證交易的正常進行,沒有黑吃黑的情況,就知道這位棍先生,不是一般的非凡者。
安妮和溫妮兩人,已經參加了這個聚會四次。
每次聚會的時間,會相隔一月到兩月,而有時候還會有一些意外的行動。
比如上一次。
棍先生發現了一處小型詭地,便親自組織著人手,去詭地中收獲了不少的珍惜材料。
詭地。
代表的不僅僅是危險、困難。
還有與之並存的收益。
現在許多的魔藥配方、非凡材料等等。
除了探索遺跡和無人區外,更多的便是從詭地獲得。
不危險的詭地。
一般的非凡者只要小心,也能夠進入。
如果有經驗豐富者帶隊。
那傷亡還會大大減小。
這個交易聚會,雖然閑散,並沒有太多的規矩和約束,但是大家都隱隱以棍先生為首。
而每次。
他有沒有讓同他一起行動的人失望過。
眾人安靜下來,目光都集中到了中心。棍先生輕咳一聲,道:“這次我要說兩件事情。
你們都應該知道雙生姐妹會吧?
就是那個全部由女巫組成的非凡組織。
她們也是真理會的死敵。
不過真理會現如今已經覆滅,所以這個非凡組織,被我列為可以接觸的目標。
另外一點也和這件事有關。
我發現了一處詭地,就在維爾利多東城外,城郊區。
看樣子應該是才出現不久的詭地,足夠我們有時間探索。
而我們這次的探索,將會和雙生姐妹會合作進行。
一共有八個名額。
你們如果想去,可以來我這裡報名,你們自己在詭地中的所得,我隻抽取三層。”
詭地由於類型不同。
其存在的時間、進入的方法等等,也不相同。
有些詭地可能就一間房間大小,有些詭地,卻足足有一片森林大。
有些詭地隻存在一個星期就會消散,而有一些,卻能夠長久的存在。
棍先生要探索的。
就是這種突然出現的詭地。
在他說完話後,房間中有一半人沉默著,似乎是衡量得失。
而另一些。
已經有些人開始走上去報名。
最後。
根據棍先生統計,足有十二位非凡者想要前往,棍先生一般不會帶同一批人。
也就是上次去了詭地的。
這一次。
優先度便會低一些。
給那些沒有去過的非凡者,更多的機會。
不得不說。
棍先生能在這一小搓非凡者群體中,擁有如此高的聲望,並不是沒有原因。
“姐姐,你真的決定去嗎?”
溫妮低聲問道。
剛才安妮也去報了名,並且成功的進入了隊伍中。
“我們晉升的魔藥材料,以及下一序列的魔藥配方,都需要大量的金鎊。
而參與詭地探險,是賺錢最快的方法。
雖然詭地會有一些危險,但是不用擔心,不會有大問題的。”
安妮沉聲道。
她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會選擇參與這一次詭地探險。
普通的非凡者。
想要不斷向上晉升,又怎麽可能順風順風,一直身處於危險中,這才是常態。
交易聚會很快就進行到了尾聲。
在確定好了下一次聚會的時間,以及確定好探險詭地的人數、集合地點、時間後,棍先生便宣布這次聚會,圓滿結束了。
而溫妮和安妮兩姐妹,也從酒館的一處側門溜出。
而這一切,整個過程,都落入了趴在房梁上的,狸花貓的眼中。
……
“老奇啊,我說你,才這點酒量不行了?”
古玩店外。
羅蒙放下酒杯,笑著說道。
藍色的月亮高高掛在天空上。
阿爾奇的老臉上,帶著一絲絲紅暈,淡淡的酒氣浮現。
維爾利多的居民不好烈酒。
能輕松在市面上買到的飲品,除了低濃度酒精的葡萄酒外,便是一些果酒。
不過羅蒙沒想到。
阿爾奇就算是喝果酒,也能醉成這個樣子。
要知道。
這果酒的酒精濃度,就和前世他喝的那些含微量酒精的飲料差不多。
連度數最低的啤酒都比不上。
“人老了,喝不得了。想當初我在翠葉國的時候,國王設宴,我一個人喝趴了十多個宮廷禦飲酒師。如果我在年輕個百來歲,羅老板你可不是我的對手。”
阿爾奇很是不服氣。
羅蒙笑了笑,這老家夥,不僅酒量不行,酒品也差了點意思。
喝了點酒,就開始胡言亂語了。
“對了,老奇,你最近的研究做得如何?我賣給你那些紅木家具,用得還算順手?”
羅蒙忽然想起這茬,問道。
阿爾奇想起了自己地下室那個已經搭建完畢的祭壇, 臉上露出笑意:
“當然了。
羅老板你可是幫了大忙,我都還沒想好,該如何回報你。”
“談什麽回報不回報?生意人的事情,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況且。
我們兩個的關系,還需要說這些?”
羅蒙舉起酒杯。
阿爾奇表面上雖然點頭稱是,但是內心,卻打定主意,要報答羅蒙。
但是。
現在他手中除了一些沒什麽用的錢財外,也沒有其他東西。
而且羅老板缺什麽?
這種人物。
自己給的報酬,必須得足夠珍貴,又得別出心裁。
這實在太難了。
想來想去。
阿爾奇發現,除了自己得到“那件東西”外,沒有什麽能給羅老板的。
慢慢來。
羅老板有遊戲人間的怪癖,也不會突然消失。
“對了,老奇。最近我在尋思一件事情。”這時候,羅蒙用筷子夾起一粒花生米,放入嘴裡。
筷子。
自然是羅蒙自製的。
維爾利多人習慣用刀叉來切黑麵包,不過羅蒙卻不喜歡。
雖然這個時代,大部分貧苦人家,黑麵包都是主食。
不過以羅蒙的收入。
他還是能吃上白米的。
而且購買渠道也特別方便,在他一名老顧客的手中買就好了。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羅蒙店裡的收入,除了存起來一些,基本上都拿來生活用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