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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正逝》第195章 離奇官司
“青春正逝 ()”

就在葛瀟準備大乾一場好好賺錢的時候,他的一個案子再次出現問題。年前葛瀟之所以回去的晚了一些,就是在簽一個合同。雖然這合同過程有些坎坷,不過,總算是簽了下來。可沒想到,過完年來了沒多久,還是出了問題。

年後北京的房子又迎來了大漲,只是,這次的始作俑者是二手房。這其實也能理解,因為一手的新房由於嚴格的限價政策給壓得死死的,可二手房的價格政府沒辦法直接乾預。不過,這次二手房的價格之所以大漲,與一手房此起彼伏的搶房大戰是息息相關的。在嚴格限價政策的作用下,很多新盤的開盤價都比周圍的二手房低很多。這就形成了很明顯的倒掛現象,很多人都去搶購低價位的新房。

自從尚林苑開啟了搖號買房後,很快這種方式就成了絕大多數樓盤的標配。沒辦法,買的人太多,你不搖號也不行。可問題是,很多人都不明白怎麽回事,只是看到到處都是瘋狂搶房的現象。在這樣的新聞刺激下,二手房的房主們紛紛開始醞釀漲價。再加上中介們的推波助瀾,於是,這一輪房價大漲的浪潮就率先在二手房市場展開了。

葛瀟年前賣的那套房,本身就是從同行那裡搶來的。這是龍騰天下的一套學區房,120平,當時成交價是600萬,5萬一平。可短短才一個月時間,到了三月初的時候,就漲了100萬。當時因為是快過年,客戶隻給了30萬的定金。劉志偉當時就覺得有點少,讓客戶多給一些。可房主說無所謂,給再多資金監管的時候還要拿出來麻煩的很,所以也就沒有堅持,不曾想就出了問題。

三月初的時候,之前那家中介給房主打電話,說他的房子賣虧了。現在拿出來,隨隨便便能多賣一百萬。房主在這家中介的蠱惑下,最終選擇違約。他理直氣壯地給客戶說,他家人不讓賣房了,願意按照合同賠償違約金。也就是說除退還30萬定金外,另外再賠償30萬。

這事雖然很氣人,可你也沒辦法,人家願意主動賠償,你還能怎樣?但客戶不幹了,買一套房多不容易啊,前前後後看了那麽多。好不容易合同都簽了,你又要違約?況且,即便賠償30萬也沒多大的意義,現在房價隨便一漲,就遠不止30萬。

最終在劉志偉的調解下,客戶表示他不要違約金而且願意再加價50萬,也就是說出價650萬買這房。按說這個結果也相當不錯,短短一個多月,你多賺了50萬,多好的事。可房主依然不樂意,他現在不想賣了。說按現在的漲法,到了年底,起碼能漲200萬。除非客戶能出800萬買他的房,否則他只能按合同解約。

從來沒見過這麽無賴的人,客戶一怒之下不僅把房主告了,連同他們京華房產一同告上法庭。對京華房產來說,這案子倒簡單,他們又沒有過錯,只需正常應訴就行。所以,公司並沒有額外聘請律師,只是讓劉志偉和葛瀟參與應訴即可。

葛瀟做夢也沒想到,平生會是以這樣的形式第一次走進了法庭。

開庭的那天,劉志偉特意告誡葛瀟,讓他在法庭上只需陳述事實即可,不要有主觀偏向。這案子不管什麽原因,那是買方和賣方的事情,讓他們雙方去解決,我們兩邊都不要得罪。這樣無論官司誰贏誰輸,我們還可以給房子繼續找客戶,也可以給客戶繼續找房子。並且,無論誰贏誰輸,我們沒有過錯,這中介費是不可能退的。如果能把他們兩個再分別搞定,還能賺三份錢,

何樂而不為呢?可葛瀟不這麽覺得,他認為這事完全是房主的責任,他要全力支持客戶打贏官司,怎麽勸他都不行。沒辦法,劉志偉見識過他的牛脾氣,也就隻好作罷。

到了法庭,審判長讓買賣雙方各自陳述自己的主張。賣方的主張很簡單,既然簽了合同,那就按合同來,他願意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賠償原告違約金。買方的主張則是,被告這一違約行為給他造成的損失遠遠不是30萬能解決的。拋開時間和精力不談,單是現在要再買一套同類型的房子,至少要多花七八十萬。為了表示他的誠意,他原因多花五十萬來買這房子,可被告依然不答應。所以,如果被告要堅持違約,要賠償一百萬才能彌補他的損失。

另外,他還要中介方退還已經交納的10萬元中介費。這單既然沒做成,那中介方就不能再收中介費。如果中介費覺得不公平,那他可以向房主去索取。並且,在這件事上,中介方也有責任,由於合同條款不嚴謹,才讓房主抓住了漏洞。

審判長隨後又問中介方意見,劉志偉當然是不承認他們中介方有過錯。他先把整個過程簡述了一邊,並在房主明確表示違約的時候還在積極協調。而且,當時他曾主張買方多付些定金,但買賣雙方均表示沒必要。所以,無論這案子如何判不應退還中介費。因為中介方的各項義務已經完成,且在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過錯。

之後,審判長又讓原告和被告雙方各自出示證據,並互相辯論。最後,審判長再次詢問中介方有何補充沒有。劉志偉說沒有,可葛瀟這時候卻舉起了手,說他有補充。

審判長示意葛瀟說話,葛瀟表示這件事房主要負完全的責任,所以他讚成客戶的主張,房主應該要賠客戶方一百萬。他還說,做人要講信用,眼睛裡不能只有錢。那種見利忘義,見錢眼開的行為,是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對這種行為要進行重罰,以儆效尤,否則人人都向錢看,我們的國家就將淪為金錢至上的資本主義國家,後患無窮。

葛瀟的這番慷慨陳詞還未講完,便被審判長打斷了。不是他講的不對,而是不合時宜。最終,審判長建議雙方先和解。讓賣方多陪一些,買房少要一些。如果雙方分歧太大,即便做出判決,另一方還會上訴,這打起官司就不是一個月兩個月的問題。萬一到時候房價再大漲,或者大跌,那官司就沒完沒了,最終影響的還是買賣雙方的利益。

最終,雙方同意和解,房主給客戶賠償了五十萬,中介費各家承擔五萬。對這一結果,劉志偉還算滿意,十二萬的中介費剩了兩萬沒收也無所謂。可是,等他出了法庭就馬上傻眼了。房主當場表示以後再不跟京華房產打交道,並且讓周圍的親戚朋友都離京華房產遠遠的。

不僅如此,客戶對他們也很不滿。雖然他拿到了三十萬退款五十萬賠償,但現在買房子要多花一百萬,他要這五十萬有何意義?還是虧很多。他說京華房產給他介紹了這麽不靠譜的房主,把他害慘了,以後再不會找京華房產買房。

看著買賣雙方離去的背影,劉志偉氣的把葛瀟罵了一頓。他說開庭前都跟你說了不要有主觀偏向,你自作主張替客戶說好話,沒想到吧,人家根本不領你的情。現在可好,兩邊都給得罪了,不僅得罪了兩個人,連他們周圍的親戚朋友都一起得罪了。

罵完後,劉志偉氣呼呼地一個人走了。葛瀟失魂落魄地下了樓,走到大門外面回看著法院大樓外的巨幅國徽,他長歎一口氣:難道我真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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