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最鍾愛視覺與聽覺。約翰·羅斯金在《現代畫家》中是這樣形容視覺的:“人類靈魂在這個世界上所能做的最偉大的事,就是能看事物。”“看”比“聽”更重要,特別是視覺文化傳播時代的當今。因為,人的70%的感官接受集中於眼部;視覺屬理想的距離性感官,不同於觸覺與味覺,人們在觀看某個對象的時候不同於觸覺與味覺,可以無須進入與它發生的某種關系。其感知內容的發生具有同時性;視覺就像無形的‘手指’,是積極的高度選擇性的器官。我們要學會:
其一,用眼睛積累創作中所需要的;(觀察)
其二,用眼睛表達藝術中需要表達的;(視覺體現)
其三,特別要滿足成千上萬觀眾眼睛的需求。(審美享受)
為了表達那種即便千言萬語也難以表達的內心體驗和莫名的感情,要運用生命本體來表達內心的複雜感受。增強“視知覺”的表達觀念,在創作中學會“看”,並讓觀眾享受“看”。
很久以前,在一個漆黑的秋天的夜晚,我泛舟在西伯利亞一條陰森森的河上。船到一個轉彎處,只見前面黑黢黢qū qū的山峰下面一星火光驀地一閃。火光又明又亮,好像就在眼前……“好啦,謝天謝地!”我高興地說,“馬上就到過夜的地方啦!”船夫扭頭朝身後的火光望了一眼,又不以為然地劃起槳來。“遠著呢!”我不相信他的話,因為火光衝破朦朧的夜色,明明在那兒閃爍。不過船夫是對的,事實上,火光的確還遠著呢。這些黑夜的火光的特點是:驅散黑暗,閃閃發亮,近在眼前,令人神往。乍一看,再劃幾下就到了……其實卻還遠著呢!……
我們在漆黑如墨的河上又劃了很久。一個個峽谷和懸崖,迎面駛來,又向後移去,仿佛消失在茫茫的遠方,而火光卻依然停在前頭,閃閃發亮,令人神往——依然是這麽近,又依然是那麽遠……
現在,無論是這條被懸崖峭壁的陰影籠罩的漆黑的河流,還是那一星明亮的火光,都經常浮現在我的腦際,在這以前和在這以後,曾有許多火光,似乎近在咫尺,不止使我一人心馳神往。可是生活之河卻仍然在那陰森森的兩岸之間流著,而火光也依舊非常遙遠。因此,必須加勁劃槳……
然而,火光啊……畢竟……畢竟就∥在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