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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之平行異界》第一百零三章 事件(一)
  在遊戲中,此山洞極為有名,他引發了一系列的事件。

  曾經,無數遊戲玩家為它瘋狂,在此相互血拚,甚至引發了無數次線下血拚案件,成為虛擬世界影響現實社會治安的一個經典案件。

  社會行為學家們稱之為“濕地山洞事件”,無數叫獸磚家直至今日都在討論和引用。

  叫獸磚家在引用這個事件時,通常會介紹這麽一段【背景情況說明】:

  在《平行異界》這個遊戲中,魔像是魔像師們製作的戰鬥傀儡,它們通體都是用各種金屬材料製成,依靠能量晶石驅動。

  由於魔像本是機械傀儡,不會存在害怕、畏懼等情緒,只會嚴格地執行操作之人的命令。

  在戰鬥時,他們具有勢大力沉、攻勢威猛、永不畏懼退縮,且難以擊殺破壞等特點。

  同時,魔像也是最忠誠的守護者,你永遠不用擔心它投降,或被人收買;也不用擔心它走神,擅離職守等意外情況的出現。只要你提供給它足夠的能量晶石,就能讓它永遠忠誠,永遠盡責的守護著一方。

  由於這些特點,貴族們特別熱忠於采購魔像來駐守城堡,尤其是類似於藏寶室、秘密通道等秘地,最適合使用魔像駐守。

  魔像製作技術極為複雜深奧,且學習研究需要大量魔法材料。因此,魔像師基本都是身家不錯的貴族才會就職,這就導致了魔像的產能極低。

  一面是高高翹起的需要,而另一面是低效的產能,形成了絕對的買方市場,讓魔像的售價極為高昂。

  再加上貴族們特有的攀比天性,讓他們越是難以得到的東西,越是希望得到。不管有用沒用,只要錢夠,他們都會想方設法的買幾具來擺在家族內。

  因此,有沒有魔像值守家族要地,有沒有魔像值守城堡,以及家族有多少魔像,這些數據直接成為人們判斷一個家族是否強力,是否實力雄厚的重要指標。

  這樣一來,將原本高昂的價格又向上推了一大步。

  市場上,一具普通的2階的錳棱鋼魔像收購價格達到6000金左右,相當於3把3階精良鈷藍鋼劍的價格,並且比精良級武器裝備還要稀缺難尋,絕對的有價無市的局面。

  【濕地山洞事件第一階段】:

  一個戰士發現了這個隱藏的山洞,他進入洞內不久後便到達了第一個關口,駐守此關口的是一具錳棱鋼魔像。

  當戰士看見這具錳棱鋼魔像時,他頓時欣喜若狂,因為越是實力強大的守衛,就意味著內部藏著更加重要的寶藏。

  這個不起眼的小山洞,居然有一具價格昂貴的錳棱鋼魔像守衛,他憑經驗判斷,內部的寶藏定然極為豐盛。

  戰士毫不猶豫地衝了上去,經過一番激戰,費了千辛萬苦,他才打爛這具魔像。

  正當戰士滿懷希望地深入洞穴,卻發現又一座錳棱鋼魔像守在路上。

  戰士沒有失望,反而更加興奮,在連續打破3個魔像後,他終於認識到,憑他自己是不可能攻打進去的。

  他叫來了隊友,卻發現在這個窄小的洞內,隊友根本插不上手,形成不了2打1或多打1的局面,只能一個人單挑。

  因此隊友隻好離開了,而他又不願意放棄,隻好自己一隻一隻的慢慢磨。

  花了整整三天時間,戰士才打爛所有的魔像,衝入洞內,擊殺掉矮人法師後。

  正當他以為將要收獲巨量的寶藏時,卻發現,這個矮人法師把他能得到的所有資源,

包括他自己身上的裝備都全部換成了材料,並做成了魔像,而這些魔像,他已經全部打爛。  當然,他也不是完全沒有收獲,得到了一些魔法書和魔像製作資料。

  在遊戲中,玩家的收獲都是遠高於現實世界的,並且,由於玩家們只要錢夠了,要學什麽技能交錢就能學到,因此,在遊戲中,知識是最不值錢的。

  戰士在此花費了整整3天,相對於的精力和時間來說,這點收獲基本等同於沒有,他極不甘心。

  玩家的智慧是無窮的,戰士在洞內一番仔細觀察,並結合魔像製作筆記進行研究。

  他最終發現:原來,拉爾夫已經沒有資金了,連支撐魔像的運轉的能量晶石都買不起了,所以他的魔像平時都是隻激活第一隻,當第一隻被攻擊後,他才會激活第二隻,及其它的魔像。

  如果在偷襲的情況下,不驚動內部的拉爾夫,迅速關掉第一隻魔像,並潛入進去殺掉拉爾夫的話,那後面的魔像就完全成了他的收獲。

  想一想,二十多具魔像,每具直接扔給NPC商店都是6000金幣,這一趟下來就是十多萬金幣。

  戰士為他的發現驚喜不已。

  他立即叫來了一個刺客朋友,等洞內怪物刷新後一試,發現果然如此,兩人收獲了大量的魔像,狠狠地賺了一筆。

  這是“濕地山洞事件”的第一階段,一個普普通通的遊戲玩家無意中發現遊戲BUG,並利用BUG賺錢的小事情。

  【濕地山洞事件第二階段】:

  從此之後,二人便算好刷新時間,反覆來此收集魔像賺錢,並嚴守秘密一點也不透露出去。

  不過,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友誼是很難經得住考驗的。

  幾天后,刺客發現:他一個人就可以把這個洞拿下,而戰士完全可以不來,就算來了,也幫不了什麽忙, 平白無故分去了一半的魔像,因此,他提出以後給戰士的魔像少分一些。

  而戰士則認為,這個方法是他想出來的,如果不是他想的這個方法,刺客可以什麽錢都賺不到,連這個洞都不會知道,更別談通過它賺到錢。

  戰士覺得,自己才應該再多分些,他就像一個專利的發明者,通過這個專利獲得的收益,自然應該他佔一大半。

  而刺客在這個過程中,就像是他招來的一個工人,自然應該少分些,拿一些低微的工資就可以了,因為他招哪個刺客都可以搞定這個事。

  兩個人都有理,也都不願意退讓,爭執不下,兩人隻好繼續保持著這種合作關系,分配依然還是最開始的五五分。

  雖然依然合作,但兩人不再是朋友,漸漸的變成了陌生人甚至是仇人。

  直到有一天,刺客打了個時間差,自己一個人偷偷的把魔像全弄走了,等戰士到了一看,什麽也沒留下。

  刺客不承認是自己做的,更不會分給戰士。

  戰士一看痕跡,自然就知道是刺客做的,他很生氣,於是決定解聘這個工人,便另叫來一個刺客。

  他自己嚴守第一個刺客,不讓他靠近,而讓第二個刺客進去拿取魔像。

  之後,第一個刺客也叫來了他的朋友,以對抗戰士,好方便自己進去搶魔像。

  以上就是“濕地山洞事件”第二階段,非常典型的事例,合夥人因利益紛爭而發生矛盾,並最終引起關系破裂,甚至大打出手。

  這樣的事件在現實社會中極為普遍,也談不上什麽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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