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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類修仙》第一千一百二十九章 火神傳說三十六
 “那一定是神獸!”烏風一臉神往的喃喃著。

 “那一定是黑馬。”林夕在心裡默默更正。

 在這個雪季,他們曾經數次用白杆木打造的船在近海航行過。

 白杆木其表光滑,其內中空,木質堅硬密度卻並不大,樹齡越大的白杆木會分泌一種帶著薄荷香的油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水防蟲的作用,簡直就是天然的木材原料。

 因為缺少工具,無法加工出合適的木板來,所以這艘大木船是直接用白杆木加上皮繩層層固定,雖有船的外形,可嚴格說來更像是一個竹筏子。

 當初林夕第一次看見這白杆木,立刻腦海中就一閃而過的就是此物可做筏這個念頭。

 為了防止發生意外,每人發了兩個恐魚的胃囊,一旦落水,還可用來充作救生圈使用。

 物質貧乏的史前時期,只能這樣因陋就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東西。

 林夕不由得給自己默默點讚,老子實在是太聰明了,就算智力不加點,也依舊如此優秀。

 雪雪感覺一陣惡心,將頭扎進林夕的亂發,只露出一個扇面狀的尾羽,再次變身大君的白色羽毛帽。

 劃船的槳是用獸骨製成,雖然重了些,好在這些史前人類本身力氣就大,加上修習淬體術之後更是個個跟項羽轉世元霸再生一般。

 提槳劃船自然不在話下。

 一行人順利渡河,用了差不多小半天的時間,除了水中曾經出現過兩條大魚之外,並未出現其他意外。

 將船找個隱蔽之所藏好,眾人又開11路繼續剩下的路程。

 老司機烏風記性極好,一點岔路都沒走過,就將大家順利帶到了大霧山水部。

 之所以選擇這個部落駐地來作為交換會的會場,是因為大霧山的巫,製藥是極出名的,附近部落約定成俗,不準對這個部落用兵,而這個部落也答應有償為其他部落的人醫治各種自己部族的巫無法醫治的疑難雜症。

 一來二去,這裡就成了約定成俗的集市。

 所有部族達成協議,交換會期間整個大霧山水部的地盤上都禁止動手打架,倘若違背,其他部族將盟而伐之,意思就是誰敢搶奪參加交換會的部族,其他部落的人就會聯合起來揍你。

 林夕感覺頗有點像後世的瑞士。

 其實大多數人都是喜歡和平安穩的生活,可惜90%熱愛和平的人,最後都會敗給10%的野心家。

 武力真是一把雙面刃,既可以輕而易舉擊碎和平,也可以不遺余力守衛著和平,而人類無論想要的是和平還是戰爭,都是必須要經過血與火的洗禮。

 正如雪雪曾經譏笑過她親愛的組銀,人類進化出光滑的皮膚、褪掉了毛發,然後再用其他動物的毛發包裹自己的身體。

 “你們人類還真是怪異。”這位大小姐如是說。

 可不,因為討厭別人欺負自己,於是心心念念著努力強大,等到自己強大起來了就回過頭去欺負其他弱小,循環往複。

 人類總是在做著自相矛盾的事情。

 “我是不會因此而困惑,這些是哲學家的事情,老子只是個執行者而已。”

 沒心沒肺才是我畢生的追求。

 集市上很是熱鬧,以部族為單位,將自己要出售的東西擺好,等著想要交換的人自己上門。

 交換女人的地方集中在交換會中央,林夕先帶著光棍們去尋找自己的性福。

 獸皮、獸肉、味道鮮美的魚乾肉、陶器、搓好的麻繩和新鮮出爐的鞋子。

 面對這個地方的物價如此隨意,林夕有些無語。

 兩雙獸皮底的鞋子可以換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四件陶器換一個女人……

 總之,除了獸皮之外,其他都能換女人。

 當然,女人也可以換女人。

 林夕他們一行只有六個人,帶來的物資卻都是俏貨,尤其是那些人從未見過的麻繩以及在林夕眼裡很簡陋可在隻穿過草鞋的原始人眼裡逼格滿滿的獸皮鞋子。

 自然,那些煮熟的魚肉干被免費試吃之後也是大受歡迎。

 海魚的味道跟河魚是不同的,這個時代的海,與災禍發音相同,是令人恐懼的地方。

 夷水火族的東西很快被哄搶一空,林夕隻留下兩雙鞋子和幾條海魚乾。

 然後林夕發現了整個交換會對她最有用的東西。

 那是幾坨黑乎乎、綠乎乎奇形怪狀的東西,最大的一塊足有臉盆大小,小的有拳頭大,疙疙瘩瘩像是鬼頭薑一般。

 林夕強自壓抑下自己激動的心情,隨便問了問:“這是什麽怪東西?”

 幾個負責交換物資的人都搖頭表示不知道。

 不過他們站了半天了,這些又醜又重的玩意兒果然如部族裡人說的那般,根本沒人肯來交換。

 現在終於有人上門打聽,幾個人貪婪盯著林夕身後的烏風,其中一人指著烏風說道:“那個人手裡隨便什麽給個就換。”

 林夕叫烏風將東西放在地上,讓他們從中自己選一個。

 結果一個人拿了鞋子,一個人卻拿了一大跳魚肉。

 兩個人你看我,我看你,都不肯放下拿在手裡的東西。

 林夕不覺好笑:“這兩個你們都拿走吧。”

 結果對方看林夕像是十分好說話的樣子,人又只有兩個,竟然要把所有的東西全都拿走。

 烏風自然不肯,拽著東西不撒手。

 “都給我放下,搶什麽啊?”一個少年的聲音傳了過來。

 對方的人見了,都束手而立:“小君。”

 那少年見林夕跟他年紀差不多的樣子,很是傲慢的問了聲:“你是哪個部落的?”

 “夷水火族!”

 還未等林夕開腔,烏風已經挺直胸膛,拔高了聲音朗聲說道。

 在他的心裡,自家大君是這世上最厲害的大君,自己的部落,是這世上最好的部落,能成為這樣部落的一員,他是與有榮焉的。

 於林夕來講,這是萬金難求的人心,是對於部落的歸屬感。

 結果烏風的話卻引來一陣嗤笑:“你們的部族不是已經降了炎虎部?蠢呐,為何不降我遺闌土部?”

 遺闌土部,乃是除了炎虎部之外有名的三大部落之一。

 不等烏風回答,他拖長了聲調又道:“哦~我知了,你們是那些炎虎部不肯要的廢物,哈哈!”

 “那幾個土疙瘩歸你們了,這些呢,本小君收了。”少年張狂的笑著,命令幾個人將地上的東西全都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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