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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娛四十年》第一百九十一章 進軍內地
“給他,既然他敢要你就讓他試試,反正咱們也不損失什麽。中央這邊有我給你頂著,你就放心大膽的去做,爭取給那些人立個標杆出來。”

“行,那我就放開去做了。”

“對了,他給你的一億港幣暫時不要動,留在那裡作個示范,讓別的想投資的人看看,我們是不會剝奪他們財產的。”

“好。有事我會再報告中央的。”

習老掛斷了電話,回想起了這幾天的事。

八月份,經過會議之後,中央決定在鵬城劃出一定區域來進行開放,沒想到,中央消息剛下來兩天,港島那邊就來了個財大氣粗的投資商,直接拿了一億港幣出來,說是算作租賃鵬城特區土地未來使用權的定金。

如此大的投資金額,再加上對方要租的那些土地就是中央劃定的開放區域,讓羊城一把手習老不得不謹慎對待。他不敢自己做決定,只能是把電話打到了中央的鄧公那裡,聽聽對方的意見。

沒想到,鄧公一聽說來投資是個姓張的年輕人之後,就讓自己放開了去做,還把那個年輕人之前做的事給習老講了講,習老這才敢去和那個年輕人合作。

來投資的年輕人自然是張樂。在九龍倉的事結束後,他就開始了收購港島電燈的進程。有包遇剛的支持,萬達收購港島電燈沒遇到多少阻力,很順利就完成了收購。

幾乎是與處理港島電燈的事處理同時,內地開放特區了。對張樂來說,特區開放,可是不能放過的發財好機會。所以,在處理好港島電燈的事後,他就趕來了羊城,跟一把手談起了租地的事情。

目前鵬城有羅湖,福田,南山鹽田四個區搞開放,張樂一開始的打算是以一億作定金,然後租下其中一兩個區,建設後再向國外投資商出租。說白了,張樂也就是個房地產商,只是他這個房地產商搞的范圍比較大。

四個開放區裡最小的鹽田區面積也到了七千多公頃,真按正常價格來租一個區的話,萬達今年的盈利全投過來,估計都不夠。

不過,現在鵬城多數地方還是農村,再加上特區急需外匯,如果張樂能談成的話,最後價格應該會打個對折。

饒是對折,最後的金額也是巨大的,羊城一把手不敢輕易做決定,給中央打了個電話獲得鄧公的支持後,才正式和張樂談起了合作的事。

“張先生,真不好意思,讓您等了好幾天。”因為這件事需要向中央匯報,所以在第一次見面後,習老把與張樂的第二次見面安排到了兩天后。

“沒事,可以理解。”張樂態度很溫和,畢竟現在剛開放,大家的膽子都不夠大。

“關於我們的合作,在匯報中央後,我們覺得可以進行合作。”習老先給了張樂一個肯定的答覆,“但合作細節需要再商榷。”

“當然可以。”可以進行合作對張樂來說就是個好消息,張樂就怕這位不敢合作,那張樂這次就是入寶山而空手回了。

除此之外,這兩天張樂也在想該怎樣進行具體的合作,是不是真的要包一個區。如果真的要包一個區,那會是很大的工程,別說張樂,就算是讓港島幾大地產商都來,也不見得能辦好。

所以,張樂決定先開發幾個重點區域再吸收一些當地工人,有足夠的能力後再進行一整個區的開發。

“在正式開始商談合作前,容我先說句題外話,您是要在鵬城開發房地產嗎?”習老沒有直接談合作的事,而是先問了張樂的開發方式。

“有房地產業務,但不是主要的。其他的等我們合作開始後您會知道的。

”張樂確實是要建房,但更多的還是其他工業建築。按張樂的設想是,在鵬城建各種廠房大樓,然後向外商出租。他不會直接賣房,鵬城的土地將來雖不是京城魔都那樣的寸土寸金,但也差不了多少。張樂可不會把這個會下金蛋的雞賣掉的。

“那我們就說說合作的事吧。”知道張樂不會多說後,習老沒再說開發的事,把話題轉回了合作上。“你們打算租多大的地方?”

“您請看。”張樂攤開一張鵬城的地圖,“我們打算在開房的四個區都租一些地方進行開發。”

習老一看,張樂在羅湖,福田,鹽田,南山都畫了一些區域,不算大,加起來也就十幾公裡的樣子。

“我記得前兩天你不是要租一整個區,怎麽今天又分散開來了?”習老前幾天聽張樂說規劃的時候,還是要按區租,那大手筆把他都嚇到了,怎麽等自己給中央打完電話,就變成了這麽小的地方?

“我們這兩天對開放特區進行了重新規劃,綜合我們公司目前的水平以及特區實際情況後發現,先從一些小區域進行開發然後再向大區域發展,這樣才是最適合我們雙方的。”

張樂當然想包一整個區,不過目前還吃不下,只能是先從小區域開始。

“那以後還是會向大區域發展?”習老可不想放過張樂。要是一整個大區域全由府衙負責的話,那會是個很大的負擔。原時空,中央為了特區發展可是專門派了批基建兵過來的。

“這點我可以向您保證。將來肯定會向大區域發展。”

習老點點頭,又說“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你們可以多用我們的本地人”

作為羊城一把手,他很想讓羊城的人富起來,就像他們羨慕的港島人一樣富裕。

“這點我們也可以做到。”張樂倒不是做慈善支持內地,實在是自己這邊沒有那麽多的人,不用內地的人是沒有辦法快速建設起來這些區域的。

第一次的談判沒有太多實質性的內容,更多的是細節,商定好細節後,雙方才開始了更深入的談判。

到九月初的時候,雙方初步的合作才算達成。最終張樂以兩億港幣包下了四個區域共約十七公裡二十年的使用權,到期後優先進行續約談判。

同時張樂在三年內必須進行特區內五個超過十公裡土地的開發,開發後獲得這些土地二十年的使用權及優先續約,如果沒有在三年內開發,或面積不夠則算違約,需賠償特區府衙四億港幣。

習老也是有些無奈,地方財政不夠,才會讓張樂三年內開發後就獲得使用權。要不然,他不會賣這麽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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