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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志怪錄》第166章 殺人謎案
已經是大年三十的下午,除了有數的幾家還開著的小店,大街上戶戶店門緊閉。

 一改往日熱鬧的場面,整條馬路上只有幾輛車匆匆駛過,看不見幾個行人。

 所以,就是在這樣的場合下,李星野才注意到,街道對面,有個人在孤零零地走著。

 那人雖然一身髒兮兮的破舊衣服,卻高昂著頭,一副志得意滿的樣子。

 李星野一下就認出他來。

 大飛。

 當初小畢夜裡去樹林追趕赤身的大飛,扔給他的商務羽絨風衣和棉褲,仿佛被一千頭大象踐踏過,正穿在這個人的身上。

 到底他經歷了什麽,是怎麽從千裡之外的東北趕回來的。

 又為什麽一副狂拽酷霸龍傲天的神情?

 難道是他經歷刺激太多,精神失常了?

 還是他有什麽不為人知的底牌?

 眼看著大飛搖頭擺尾地消失在街角,李星野搖搖頭,繼續往回走。

 窗外鞭炮聲此起彼伏,三個人用手機播放著春晚,在狹小的屋子裡有說有笑地過了一個特別的大年三十。

 過完初一,出行就容易了許多。

 李櫻桃回了老家,臨走前給黃半山包了好幾頓的餃子,凍在了窗戶外。

 黃半山過兩天也要去一趟官屯村,看一看小黃先生和黃半仙。

 臨走時給李星野放了長假,讓他過了正月再回來。

 李星野走在空蕩蕩的大街上,心裡很是輕松。

 剛從紅旗小區出來,去九爺家拜了年,還意外地得了一個五百塊的大紅包。

 有早早開業的店鋪,李星野取出些存款,給老爹老娘買了些東西,大包小包地拎著上了火車。

 回到家裡,爹娘都沒怎麽變樣。本來都是樸實的海邊人家,也不知道說些什麽。

 老爹笑呵呵地多喝了幾杯,老娘只是一個勁地招呼他多吃。

 李星野就此過上了吃飽就睡睡醒就吃的豬一樣的生活。

 沒出正月都在年裡,李星野一回來,就挨家去鄰居家裡串門拜年。

 農村過年的氛圍,要比城裡還濃厚。

 忙活了一年的漁民和農民,把最好的食物和心情,都拿了出來,隻為這一年一度的團圓紀念。

 不管房子多麽老舊,院牆多麽簡陋,都貼上了喜慶的福字,鮮豔的窗花,工整的對聯。

 每家都洋溢著爽朗的笑聲,每戶都出入著高興的人們。

 李星野一邊走,一邊感受著這喜慶的氛圍。

 突然,他看到了一戶,心情一下子就沉重了起來。

 這家的房子不算破舊,院牆也還規整。

 門口也貼著福字和對聯。

 但就是沒有一點喜慶的感覺。

 雖然大門開著,但院子裡沒有一點歡聲笑語,門口也沒有鄰居進進出出的痕跡。

 冷冷清清。

 李星野歎了口氣,這是大軍家。

 村子裡的孩子,都一起長大,彼此之間想不熟悉都不行。

 大軍比李星野大幾歲,從小是村子裡的孩子王,李星野就曾經拖著鼻涕跟在人家後頭跑過。

 後來大了,玩不到一塊兒去了,才漸漸少了來往。

 後來李星野去縣裡讀中學,跟這些不念書了的孩子接觸就少了很多。

 但大軍的事,他是知道的。

 不止他,整個村子裡的人都知道。

 大軍殺了人。

 與李星野不同,大軍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一開始在家裡的小船上,給自己父親打下手。

 老話說得好,“能上山,莫下海”。

 即使能夠去那深山老林裡伐木打獵,也別去海上的風浪中討生活。

 茫茫的大海上,有一萬種變幻莫測的因素,太多的事自己做不了主。

 只要雙腳離了岸邊,半條命就是龍王爺的了。

 所以海邊的漁村附近,都會設龍王廟。

 大軍幹了一年不到,就受不了這又苦又累的日子,於是進了城,找了間理發店打工。

 幹了幾年,手藝也學了個七七八八,很受老板器重。而且,還交了個女朋友。

 處了一段時間,就該談婚論嫁了。於是,大軍帶姑娘回了家。

 於是,就發生了大軍殺人案。

 按說大軍殺人,他的家人可沒殺人,左鄰右舍的天天見面,為什麽沒有鄰居上門拜年呢?

 沒人拜年,就是平常也沒人跟他家走動。

 因為大軍殺人的過程太殘忍。

 他不僅殺了人,還吃了肉。

 李星野也是從村民之間口口相傳的隻言片語之中,才得知的這些消息。

 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麽,誰也不知道。

 只是有人看到,大軍渾身是血,抱著自己衣服包著的女朋友。

 那麽大的一個大活人,就被一件長袖夾克衫整個包住了。

 只露出一張毫無血色的臉。

 在海邊謀生的人,經常看到溺水死去的人。所以人們一眼就能看出來,這姑娘已經死去了。

 衣服早就被血浸透了,現在連血都乾涸了。

 只有活著的人,才會滴出血來。

 而且一個大活人,再瘦小也有個八九十斤,怎麽可能被一件夾克衫就整個包住。

 大軍只是死死抱著女朋友的屍體,一直悶聲哭著。

 有大膽的漁民試探著問他怎麽回事,他也不說話。

 當時的慘案發生後,很快,大軍就當場被帶走了。

 這件事在村子裡傳得沸沸揚揚。

 即使是殺人案,也不至於傳播得這麽厲害。

 因為根據當時在海灘上的人說,他親眼看到,那姑娘屍體上,清清楚楚地有著啃咬過的痕跡。

 實在太慘了。

 一個女娃子,大老遠來到這裡,就這麽死於非命。

 不僅沒落下全屍,還死得這麽慘。

 大軍這孩子,村裡人看著長大的,怎麽能乾得出這麽狠的事。

 要說不是他,這村子方圓十幾裡都沒有人家,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海邊,又能是什麽別人?

 結果,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大軍沒有抵命。

 過了不到一年的時間,他就被送了回來。

 根據村長從把大軍送回來的人那得知的消息,大軍被帶走後,從來都是一言不發。

 大軍身上被洗去了血跡,露出了累累傷痕。

 有抓傷,有咬傷,有挫裂傷。

 仿佛經歷了一場肉搏。

 後來被問得急了,大軍開口了。

 他說,自己是冤枉的。

 人,根本不是自己殺的。

 慢慢地,大軍身上出現更多異常的情況。現代志怪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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