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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諜影》第八章 奸人想害朕
  駱勇拍了朱克棣一下:“傻瓜。我們挑選凶手時,首先要站在我們的小團體利益上考慮。第一個條件,對方要是方志的人。”

  朱克棣沒有說話,在外人的眼中,他是無派之人。

  但是,他是跟著駱勇混。

  駱勇是王副處長一派的,他也是王派。

  兩個人商量了一會兒,劃出了方志派的七個人。

  劉雲是方派,周軒也是方派,方科長也是方派。

  最後,駱勇將目標定在了劉雲、周軒和方科長的身上。

  “為什麽要定這三個人?”朱克棣問。

  “剩下的四個人,都是小蝦米,就算他們被認定為凶手,也對方志沒有多少的危害。這三個人,都是方志所親近的人,如果他們出現了問題,那麽方志就難逃牽連了。”駱勇說。

  “但是,這三個人,定誰好呢?”

  兩個人又討論了半個小時。

  定周軒,很難。

  這家夥很精,想送槍入屋,難。

  而且,如果給周軒發現了問題,那麽駱勇兩人就是死的路了。

  周軒不好陷害,方科長呢?

  方科長雖說是女人,但是她住在房中,基本不出房。

  而且她的房兩邊,住的都是方志派的人。

  靠駱勇這邊的是劉雲,另一邊的是另外的一個人。

  所以說,想陷害方科長,也是很難的。

  最後,兩人的共同目標是劉雲。

  一則劉雲的房,與駱勇的房隻隔一間房。

  二則,劉雲經常去活動室,離開房的次數多,給兩人的機會多。

  三則,劉雲是方志的鐵杆,乾掉了劉雲,就是給方志抹上屎了。

  “表哥,你說劉雲是凶手,皇軍相信嗎?”

  “肯定相信。因為劉雲是第一個出現在案發現場。可是凶手卻不見了。唯一的可能就是,劉雲就是凶手。”

  “沒有發現槍怎麽說?”

  “好解釋,劉雲藏了起來,隨後,在進入招待所時,將槍帶了過來。”

  朱克棣拍著巴掌:“妙啊!這下子,劉雲跑不掉了。”

  隨後,兩人就談起了風花雪月之事了。

  周軒一直坐在劉雲的邊上,一直在注意劉雲的表情。

  劉雲的超強聽力,特務處沒有幾個人知道。

  但是,周軒就是知道的幾個人之一。

  “聽到什麽?”周軒問道。

  劉雲也沒有隱瞞,將駱勇與朱克棣的所說之事,告訴了周軒。

  周軒一聽,臉一下子黑了。

  本來在這個招待所內,人身就不安全。

  現在,竟然有人想用這事來栽贓陷害。

  而且,將矛頭對準了自己三個人。

  這時候,心不能軟了。

  心一軟,就是命亡了。

  想了想,周子軒輕聲對劉雲說:“這事很嚴重。如果讓他們的計劃實施成功了,那麽你就是死路一條。”

  劉雲點頭,這話沒有嚇人。結果肯定是這樣。

  “我們必須采取主動。”周軒說。

  劉雲請教說:“怎麽樣的主動法?”

  “在他們栽贓前,讓他們自已變成凶手。”

  “怎麽辦?”

  “我們提前向皇軍報告,指出駱勇的手上有審訊室作案的工具。隻要皇軍搜出了美式手槍,那麽駱勇就有口難辯了。”

  劉雲眼前一亮。

  這是一個好辦法,讓對方的矛殺死他自已。

  但是,

有一個問題。  如何向日本人匯報,關健是要讓日本人相信。

  憑著你的舉報,日本人為什麽相信你?

  日本人肯定知道,這個時候的招待所內的人,都快逼瘋了。

  大家都在狗咬狗。

  瘋狗的話,有誰完全相信。

  特別是,如果沒有搜出槍來,日本人肯定不會放過自己。

  “現在關健的是,確定駱勇的藏槍位置。最好在他取槍栽贓時,當場抓住他。”

  劉雲點頭:“這樣的話,駱勇就難逃一死了。”

  兩人商定了計劃後,剩下一個問題。

  如何去向日本人匯報?

  劉雲平時與日本人沒有打過交道。

  周軒也沒有相熟的日本人。

  而且這招待所內的日本人,都是憲兵,他也不認識。

  看到劉雲著急的樣子,周軒開口了。

  “現在有一個人能幫你。”

  劉雲看著周軒,等待著他的後話。

  “方科長!”

  劉雲瞪大眼晴:“方科長認識日本人。”

  周軒暗自想道,什麽認識日本人?方科長本身就是日本人,是日本特務。

  這一切,都是軍統發現的。

  原來,方科長在調來特務處之前,曾經去過南京,執行一項任務。

  在那次的任務中,日本特務的行動被發現,於是,軍統與方科長一起的日本特務發生了激戰。

  最後,日軍在傷亡了一半人後,逃出了南京。

  方科長就是那逃出南京之人。

  周軒進入特務處後,將特務處的重要人員資料報到了南京。

  審看資料時,軍統發現,方科長是那個日本特務,她竟來到了特務處任職。

  軍統將這一情況告訴了周軒,讓他小心方科長。

  在這樣的情況下,周軒才知道方科長是日本特務。

  這個消息,在特務處,沒有一個人知道。

  方志也不知道。

  周軒肯定不會說方科長是日本特務之事。

  “方科長的日語很好,與日本人勾通無障礙。所以,我們應該將這情況告訴她。”周軒說。

  “怎麽樣告訴她?說駱勇想害我們?”

  “千萬不能這樣說。我們應該將凶手的帽子戴在駱勇的頭上。就向方科長說,你發現了駱勇帶有槍進入招待所。”

  這是一個安全的舉報。

  隻說發現駱勇帶槍進入招待所,就能去掉劉雲身上的可疑處。

  受審查期間,帶槍進入招待所,這就是非法。

  為什麽帶槍?帶槍幹什麽?

  這些問題,會讓日本人高度警惕。

  如果當場查出駱勇的槍,而且發現是美式手槍,那麽日本人就會先入想到,這美式手槍不是曾經在審訊室殺過人嗎?

  於是,日本人就會將美式槍、凶手、駱勇這三方面聯系起來。

  從而認定,駱勇就是那個凶手。

  因為他是特務,又是凶手,隨時要防身,所以必須帶有武器。

  但是,配發的武器已經被日本人給收繳了,所以駱勇隻有這把作案工具能防身了。

  “什麽時候去向方科長報告呢?”劉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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