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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諜影》第一百三十三章 抓與不抓(2)
劉雲的心扯了扯,當抗日分子,那麽就只有一條路:死。

 “怎麽辦?”劉雲看著李大雙。

 李大雙伸手,抓住了劉雲的手:“不要慌,我去向上級匯報。”

 “你不是不允許同武漢聯系嗎?”

 李大雙:“我的使命是潛伏。但是如果發生了緊急情況,我可以用秘密電台,用新的頻率新的密碼向武漢發報。”

 劉雲反抓李大雙的手:“這樣你很危險。”

 “不要緊!我這個電台的頻率一直都沒有出現過,日本人要查,也得等我發了十幾次,才有可能抓到我的頻率。而我隻發這一次,最多再收一次報,日本人想查我,比登天還難。”

 劉雲這才放下心:“我送你去。如果紀律不允許,那我就送到……”

 李大雙打斷了劉雲的話:“不用了!你陪我去,並且給我警戒。這個點發收了這次報後,肯定得棄用了。”

 劉雲應了聲,發動了車子。

 李大雙指著路,劉雲將車子開到了一處一層的住屋前。

 兩個人手牽著手進入了屋內,就象一對戀人回窩。

 關上了門後,劉雲便拉過一個椅子,坐了下來,守在了門內。

 而李大雙則是去了內屋。

 內屋的書櫃,擺滿了書。

 李大雙先坐了下來,拿出紙筆,寫了起來。

 她是根據劉雲的口述,起草一份電文。

 花了二十分鍾,李大雙才將電文寫好。

 她拿著電文出來,遞給劉雲看:“有遺漏嗎?”

 劉雲看了一遍:“沒有!就是這些。”

 “那好,我去發報了。”

 說完,李大雙進去內屋。

 在書架處,她抽了一本書。

 隨後,書架向著左邊滑去,書架後面的牆上,露出了一個洞口。

 原來這是一個夾牆。

 夾牆內有一個四個平方的空間,裡面有一部發報機。

 李大雙開動了發報機,讓它預熱。

 李大雙則是將剛才的電文,譯成了密碼。

 當密碼譯完了,李大雙這才坐在了發報機前,開始呼叫。

 武漢方面專門安排了一部電台與李大雙這部機子對口。

 所以,她一呼叫,便被對方收到了。

 李大雙在確認了後,開始了長達幾分鍾的發報。

 而在武漢的肖恩,馬上收到了這份電報。

 而且,這份電報的密碼,只有他才知道。

 當電報送到後,肖恩感到肯定是有重要情報,否則李大雙不會動用這個頻率。

 他馬上閂上辦公室的門,在辦公室內一個人譯報。

 用了二十多分鍾,肖恩這才譯出來。

 看完了電報內容後,他馬上向老板的辦公室跑。

 看到急匆匆而來的肖恩,戴局長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出事了?”

 肖恩雙手將電報遞給戴局長:“老板,風與影子來電。”

 戴局長急忙接了過來,快速地看完了電報。

 長籲一口氣,戴局長笑著說:“影子不錯,工作有成效。”

 “老板,影子問,關在監獄中是否有我軍統的人?”

 戴局長氣憤地說:“不清楚有沒有。有又怎樣?一開戰,便躲到了監獄中的人,會是我們軍統的人嗎?就是有,也是給我們丟臉的人。這樣的人,有也等於沒有。”

 肖恩馬上說:“那我馬上回電,確認沒有我們的人,讓劉雲放手去抓去挖,他立了功,日本人就會相信他。”

 戴局長點點頭:“關健是那批軍火。告訴他,審出了軍火的同時,要在第一時間通知我們。我會讓無錫支隊的人,馬上進入明珠,隨時待命,準備搶軍火。”

 肖恩請示:“需要風與影子配合嗎?”

 戴局長一擺手:“不需要。他們是我們的寶貝,不能輕易使用。他們的電報只能發到我們的專用電台,不能與其他人聯系。”

 “老板,軍火的聯絡人有聯絡暗號嗎?”

 戴局長從保險櫃中,拿出了一個小本子。

 打開了小本子,戴局長拿筆抄寫了一段話:“這是聯絡暗號,發給影子,讓他去聯絡那人。得到了軍火的詳細地址後,讓影子殺掉那個聯絡人,不能讓他暴露了影子。”

 肖恩按照戴局長的意思,很快書寫了一份電報,回發給了李大雙。

 在回電中,肖恩通知李大雙,現有的頻率作廢,下一次發報,啟用新的頻率。

 李大雙馬上調整了電台的頻率。

 她知道,肖處長為了她與劉雲的安全,才釆取如此行動。

 同時,她也放心了。

 就憑剛才的一發一收兩封電報,日本人的偵訊處要想破譯自己的密碼,比登天還難。

 為了安全,她還是準備將電台擺去第二室。

 在明珠,肖恩給她配了三個秘室。

 而李大雙自己,也安排了兩個秘室。

 狡兔三窟,而我李大雙有五室,比狡兔還厲害。

 將電台裝箱後,暫時放到了暗室中。

 李大雙出來,走到了劉雲的身後。

 劉雲已經站起來了:“回信了?”

 李大雙遞過電報:“回了。老板說,躲在耗子洞內的軍統,不是軍統的人,應當叛徒對待,讓你不要保護他們。”

 劉雲看完了電報,遞回給李大雙。

 李大雙從劉雲的口袋中,掏出了一個打火機。

 這個打火機,還是到了明珠後,李大雙贈送給劉雲的。

 李大雙打著火,點燃了電報紙。

 直到電報紙化成了灰燼,才放到鐵杯中,裝上水。連水與灰燼一起,到進了排水管中。

 “走吧!”李大雙說著,打開了門。

 兩個人在屋內,逗留了一個多小時。

 在外人的眼中,他們是在乾著年輕人喜歡的事。

 送李大雙回去的路上,李大雙一再囑咐劉雲:“按局長的指示辦,聯絡上後,不管是否得到了軍火的地址,都必須殺了他。不要有同情心。你同情他們,日本人不同情你。”

 劉雲按著喇叭:“知道!我不會引火燒身的。”

 回到了監獄,劉雲的心定了下來。

 老板的話暗示著,讓劉雲將第三方勢力的幕後人,交給日本人。

 當然,最好是拿到那批軍火。

 想到軍火,劉雲一下子頭痛起來。

 將人交了出去,日本人肯定是親自審訊。

 那樣的情況下,有自己的份嗎?

 日本人肯定不會讓中國人參與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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