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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諜影》第五十一章 與譚傑合作
  一,劉雲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二,劉雲還是與自己打過交道的人。沒仇沒怨,為什麽要舉報自己。

  三,自己的行動,是奉上級命令行動的。劉雲的身份,不可能是能達到自己上級的人。

  所以,譚傑在被抓後,能夠自由行動時,便出來見劉雲。

  “知道周軒嗎?”譚傑問。

  劉雲搖頭:“自從上次拿了他的一筆‘道歉費’後,就沒聽說過他的情況,你也不想想,我是什麽身份?”

  譚傑:“他現在混得風生水起,副科長,大紅人!”

  “切!出簷子木頭先爛。他現在得意了,但是日本人也盯著他了。說不定哪一天,呯,他就給爆頭了。”

  譚傑:“你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我才不是這樣的。哎,你上次說的生意怎麽樣了?”

  劉雲提起了上次的事。

  譚傑:“你還記得那事?十幾天過去了,你說那人會傻的等到現在讓你去殺?”

  劉雲一副可惜的神情:“有人得手沒?”

  “沒有!聽說那家夥離開了武漢。”

  “真的是命大!我還等著撈些錢,過過快活的日子。”

  譚傑:“那件事別想了!但是,我手上有一筆新的生意。”

  劉雲的臉又笑了:“什麽生意?有錢嗎?”

  “有錢!”

  “什麽人?”

  “共產黨!”

  劉雲堅皺眉頭:“你是不是開玩笑了!共產黨窮的只能吃南瓜湯,你說他有錢?”

  譚傑遞給劉雲一支煙:“共產黨是窮啊!但是窮人也有人救濟啊。”

  “誰救濟?”

  “中華抗日會,號召國民捐款,支援抗日。他們籌集了價值五十多萬法幣的大洋和物資,準備安排人在武漢交接給共產黨。”

  劉雲雖說不了解共產黨,但是,共產黨是抗日的。這一點,讓他對共產黨沒有惡意。

  但是,譚傑卻提出來,去搶共產黨的錢財。

  這讓劉雲心生警惕。

  譚傑的此行,是受國民黨軍統的指使,還是他個人的想法?

  是軍統的想法,那劉雲就得重新評價國民黨的聯合抗日的宣傳。

  如果是譚傑個人的想法,那麽這個譚傑不簡單。

  表面上,劉雲沒有顯示出自己的心情。

  他不緊不慢的說:“現在是國共兩黨聯合抗日,如果被抓住了,那就是死罪。”

  譚傑的眼有點飄:“當然不能讓他們抓住了!只要乾的巧,誰都不會發現我們的行蹤。”

  “怎麽過巧法?”劉雲問。

  “你們的人隻負責跟蹤,死死地盯住那持有錢財的捐者。直到他與共產黨的人接頭時,你們的功德就滿了。後面的事就交給我,我帶人來動手。怎麽樣?”

  看著譚傑那緊盯的眼睛,劉雲知道,他必須答覆。

  如果譚傑是軍統派來試探自己的,那劉雲必須同意。

  不然的話,軍統就會將自己當共黨給哢嚓掉。

  如果譚傑是想私自動手的話,那有一種可能,譚傑想將自己推進坑中。因為有這大膽子的人,不可能還是一個平頭百姓。

  這一刻,劉雲對譚傑更加不了解。

  譚傑的身上有一團霧,讓人看不清楚他的真面目。

  騎虎難下的劉雲,隻得點頭答應了與譚傑合作。

  “我隻負責盯人,不動手搶錢。事後,我是什麽都不知道。”劉雲裝著很為難的說。

  譚傑舉起茶杯與劉雲碰了碰:“合作愉快!分錢有你份,責任與你無關。”

  劉雲:“盯誰?”

  譚傑拿出了一張照片,指著照片上的一個男人說:“這人叫王茂財。”

  劉雲看著照片,照片上,幾個女人圍著一個男人。

  那男人三十多歲,一副富家子弟的派頭。

  “富家子弟?”劉雲問。

  “是!有錢的主。”

  劉雲收了照片:“那行!我安排人盯死他。他住在什麽地方?”

  譚傑說了一個地址。

  劉雲楞住了:“你這家夥,原來租那雞鳴巷,開小店,真正的目的竟然是跟蹤王茂財。”

  譚傑沒有否定:“也不是跟蹤,只是盯著他的窩。他家在雞鳴巷,與我開的小店只有幾十米。”

  劉雲:“那小店不錯,我安排人再租下。”

  譚傑搖頭:“之前就給他發現了,我在雞鳴巷正左右為難。幸虧你們警局抓了我,讓我跳了出來。所以,那間店還是放棄了。”

  劉雲賊笑道:“你是偷偷摸摸的。我要光明正大的。”

  “怎麽個光明正大法?”

  “我就將那間店拿下來,做我們巡警的一個落腳點。”

  “大搖大擺地去盯人?”

  “對!這樣一來,他們肯定不會懷疑我們是對他的。哪有這樣立在人家的屋前盯人的?”

  譚傑一想, 高興地說:“好主意!說不定,他們還將你們當作防我們盯稍的護衛呢。”

  兩人商量好後,譚傑離開了。

  張富貴來到了劉雲的辦公室。

  “隊長,譚傑這人看不懂,我勸你不要與他太親熱。”

  劉雲點頭:“這個人,我也看不懂。但是,並不是看不懂就避。有的人有的事是避不開的。”

  張富貴見劉雲有主見,便不再說了。

  劉雲輕聲地對張富貴說:“你安排你表弟,對譚傑進行跟蹤。他沒有在桃花巷露面,譚傑不認識他。轉告他,寧願跟丟,也不要讓譚傑發現。那家夥很油,發現了有人跟蹤,他會反跟蹤的。”

  張富貴問:“就讓他一個人去跟?”

  “對!人多嘴雜。”

  “那周軒那邊怎麽辦?表弟原來是負責那邊的。”

  “已經跟了幾天,其他的人已經熟悉了,就安排另外的人負責周軒。在我的心中,譚傑是虎,周軒只是白眼狼。”

  張富貴:“明白!我交代表弟盯好。”

  劉雲遞給張富貴一支煙:“你去一趟雞鳴巷,將譚傑原來的小店租下來。”

  張富貴熟悉那塊:“那地自從譚傑出事後,大家都說是霉地,沒人租。我們租它幹什麽?”

  “什麽霉不霉的?我們是警察,是凶神。霉神怕凶神。租下那地,是準備建一個警點。”

  聽說是建一個警點,張富貴有些好奇。

  巡警的警點是巡警隊的事,什麽時候偵緝警幫建警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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