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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創始人》第222章 故地重遊(一)
雖說王小十不願意再提起自己英武的過去,可身為男兒,誰不願意接受佳人崇拜的目光。看著小羽滿眼崇拜,又帶著期盼的看著自己,王小十這個故事越講越長,越講越是吸引人。連李豐都乾脆將馬車停靠在城門外,專心的聽起了故事。終歸城門就在眼前,天色還早,也不擔心會被阻隔在城外。

終於,將滁州之戰細細講述了一遍,滿足了李豐的好奇心,也沒有辜負了小羽心底的期待,一行人才進了滁州城。

這一刻,王小十覺得這樣過日子很輕松。或許,自己日後身子弱,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若是在金陵城中,秦淮河畔的熱鬧之所開一間茶樓,每日裡說書度日,倒也快樂無憂。

想歸想,這還真是件挺有意思的事。

“小十哥,我們到哪裡去落腳啊?”李豐問。

“不急,就在街上走走。”上次來滁州城,王小十也並未待上太長的時間。當時他為了朱元璋的大業,多有奔走,後來被元兵通緝,又躲藏了好幾日,還真就未曾好好在滁州城中流連一番。今日正好天色尚早,他們全當是閑逛,在城中轉了起來。

一路上,看的都是人間煙火之氣,轉過了兩條街巷,王小十也覺得不甚有趣。再加上車坐得久了,人也覺得乏累,王小十就吩咐掉頭。

按照王小十所說的,馬車在城中繞了一刻鍾的功夫,馬車到了一條飄著香氣的街上。

這街上飄散的不是酒肉的香氣,也不是丹藥的香氣,而是花香。說的更直白些,是脂粉的香氣。這條街面上,有一處販賣香料的店鋪,是街上最大的一處店面。富貴人家的夫人、小姐,最是喜愛這些脂粉之物,因此這店鋪的生意極好。

天色尚早,店鋪前出入的都是年輕女子,好一陣鶯鶯燕燕,也吸引了不少浪蕩公子,和市井潑皮圍繞在門前。但他們不過是遠遠的看著,或是不時的出聲調笑幾句,卻從未有人真的敢近前生事。

曾經也有人試圖調戲門前進出的女子,卻被人打了個半死。行這種事的人,多是大戶人家的浪蕩公子,或是城中的無賴潑皮。前者有財有勢,而後者則是“光腳不怕穿鞋的”,怎麽肯輕易吃了虧?

於是,有人去找到官府狀告,有人則在門前生事,不讓這店主人做生意。可隨後,那些生事的人又被店中的男子一通好打。而狀告到官府去的,則同樣被官府以“有傷風化”,和“調戲民女”的罪名而被罰監禁。如此,城中之人則清楚,開店的不是尋常人物,上通著官府。

從那之後,這店鋪的買賣異常安穩。進這店中購買胭脂水粉的女子,就好似被貼了一張“護身符”,也不怕那些潑皮無賴的騷擾,同樣也使得這店鋪中的生意越來越好。

只不過,縱然城中之人好奇,兩旁街面的生意人羨慕,卻也從未打聽出這幕後的東家是什麽人,究竟有什麽樣的來頭。終歸,他不是尋常人!

“小十哥,我見這街面上也沒個客棧,咱們到這裡來做什麽?難道是來買東西的?”李豐小腦袋瓜轉的倒是快。“難道你是給尊夫人買胭脂水粉的?”

王小十笑道:“就你小子的話多,怎麽走一步、問一步。”話雖說著,可他見小羽,聽了李豐的話確實滿臉的期盼。細算下來,兩人相識許久,直到成婚之後,王小十也的確是沒有送過小羽任何東西,難怪這小丫頭一聽說了李豐的話,就滿目的期盼,眼睛裡又冒出了“小星星”。

“你要是喜歡了,回頭我送一車給你!”王小十逗著小丫頭。

“討厭,

誰用得了那麽多的胭脂水粉。那要多大的一張臉啊!”小羽的性子變了,或者說是恢復了原來的“本性”。變的更為可愛,更為惹人憐惜。說著,小羽這丫頭自己也笑了起來。連她自己都被這話逗笑了,旁人又如何會不笑?王小十也笑了,而李豐是在車外偷偷的跟著笑。

街面上,雖找不到一家客棧,卻有數間酒肆。只不過,這街上陣陣脂粉飄香,他們也嗅不出哪家的酒香濃烈,反而是鼻子裡都充滿了脂粉的味道。索性,他們就隨意的、就近的找了一家。

進門後,見這不過是一家小酒肆,五張桌子,卻都坐著人。看起來,這家酒肆的生意很是不錯,酒菜應該有些獨到之處。

“李豐,看起來不巧,我們來的晚了!”這裡都已坐滿了人。

李豐這時候來了機靈勁兒。“我去和老板商量一下。”

剛要去找老板商量,就見靠窗的桌子站起了幾人,像是吃飽喝足,正準備離開,剛好給他們騰出了地方。

而這張桌子旁,尚有一人未曾離開,李豐就去與他商量。

看這是一個道人,頭上挽著發髻,身上的道袍老舊,而且與王小十見過的道袍有些不同,與那照玄上人、竹川上人身上所穿的道袍不甚相同。而天下道門是一家,道袍不同,卻同屬一門。方外之人,從來都是很好說話的,況且他剛剛不就是與人同桌嗎?

“這位道爺!”李豐說話很客氣。“我們能與道爺拚這一張桌子嗎?”

“請!”道爺打了一個請的手勢。而當王小十過來的時候,他就像是發現了王小十身上的什麽不尋常之處,而特地的上下打量了好幾眼。

加上這道人,同桌剛好四人,各自把持一面。而王小十三人落座之後,店夥計也火來清理前一桌的殘羹剩菜,打理桌面,並且詢問王小十幾人。

“幾位想要點什麽?”

王小十不答。他的目光,仍舊在這道人身上。

李豐隨便點了些酒菜。而這店夥計臨走之際,卻對這道人說道:“道爺,您還要來點什麽嗎?”道人面前只有一壺酒,一隻酒盅,和一小蝶看不出什麽模樣的菜肴。

碟子裡都已經空了,自然看不出是什麽菜!

道人晃了晃酒壺,勉強倒出了半杯酒。“不用了!”

“道爺,您這一壺酒,一個小菜,可是足足喝了半個時辰,您真是好興致啊!”夥計這話中可是帶著幾分譏諷之意了。在笑這道人吝嗇,甚至在懷疑這道人稍後是否有錢結帳。

這道人的涵養很好。“給小二哥添麻煩了。”

夥計收拾東西下去,輕撇了道人一眼。而唯有王小十眼尖,瞧見剛剛夥計在詢問的那一刻,對面的道人手上輕輕摸了摸前襟,想來必然是囊中羞澀。

而且瞧這樣子,道人是好酒之人,這一壺尚不盡興。

相逢即是緣分,而且王小十看這道人雖然囊中羞澀,卻分外有涵養,遭到白眼也欣然接受,可算是一個坦蕩的君子。於是,他很願意請這個萍水相逢的道人喝上一個痛快。

“這位道爺,您今天的酒菜都算在我身上,算是我借您這半張桌子的回報。”王小十道:“李豐,再去多要些酒菜來,請這位道爺喝上一杯。”

而後,見這道人的模樣反而是露出了幾分羞愧之感,倒是也沒有拒絕,想來這道人的確是喜愛杯中之物。

酒菜上來,道人先是敬了王小十一杯,以謝今日的相請。至於王小十說的,當做是借半張桌子的回報的話,誰有會去當真的?

“恩!這酒真是不錯。旁處的酒要麽是伴有醇香,要麽是甘烈火辣,而唯獨此處,酒純卻又透著清淡,別是一番風味啊!”王小十本不好酒,也不好茶,更是對此丁點不知。不過他這段時間來在金陵養病, 每日有客時飲酒,無客時飲茶,倒是將此中之道練得通透,也能品出其中的幾分滋味來。

“想不到,公子也是精通此道之人啊!”道人打開了話匣子,好像是能碰到一個同樣懂得“酒”的人,遠比剛剛王小十相請而更為讓他感到愉悅。“正是因為這店中的酒特別,貧道才在這裡將一壺酒品了半個時辰。說起來,倒是給店家惹麻煩了。”

王小十道:“道長要是喜歡,等下就拿上一大壇子,都算在在下的帳上。”王小十倒是大方的緊。

道人卻是搖頭。“公子,你隻知這酒特別,卻未品出這真正的特別之處。這酒,只有在此處喝下,才能品得出其中美妙的滋味啊!”

“這我倒是沒有品出,還請道爺賜教。”

道人開口。“這酒中的清淡之氣,實則照比尋常的美酒而言並不出彩,只因出在這街上,才令人口中如飲玉液瓊漿。”

“因為出在這街上?”王小十還不懂。或者說是尚未注意得到。

“公子聞到了什麽?”

王小十的鼻子特地嗅了嗅。“我聞到了濃重的脂粉味。”

“正是如此。身處這街上,被脂粉味道所包圍,連尋常的酒氣都被衝淡了幾分,自然難得起味。而這家酒肆中的酒卻勝在清淡,令人在‘脂粉堆’中,突然尋得了一絲清新、雅致,豈非就格外的令人難忘?”

這麽一說,王小十倒懂了。這酒中不尋常的清淡之氣,正是被街上的脂粉香氣所反襯出來的,才顯得格外的特別、令人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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