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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東海我的家》第93章 紅星鎮的迷人之夜
  個性這個詞,很有意思。

  個性亦稱“人格”。指個人的精神面貌或心理面貌。個性(人格)一詞來自拉丁文“persona”,原指演員所戴的“面具”,後來引申為人物、角色及其內心的特征或心理面貌。

  可以從兩方面來定義1、一個人在一定的社會環境和教育的影響下所形成的比較固定的特性。具體表現在氣質、性格、智力、意志、情感、興趣、愛好等方面。2.哲學范疇。指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個別的、特殊的性質。與“共性”相對。

  當然,心理學對這個詞研究的更多。

  我是一個小會計,咱也不懂什麽哲學啊,什麽心理學的,但我理解,所謂個性,就是你一個人待著時的性情,或者說,你和別人還很陌生時,盡情展現的第一印象。

  但至少有兩種環境,不適合你個性飛揚。

  一個是,戰場。

  軍令如山,請收斂您,散漫自由的個性吧!

  會害死能為你擋子彈的,生死戰友,包括你自己。

  另一個是,飯局,或俗稱,酒桌。

  一人向隅,舉座不歡,此為一忌;言語要真誠,忌誇張油滑;語言要簡練,長篇大論和引經據典,此為三忌。

  無論是什麽酒局飯局,到你了一定要乾脆利落,三言兩語完畢,千萬不要表白起來沒玩,特別是別人還端著酒等著喝的時候,更是不能讓別人端著酒聽你一說就三五分鍾說不完。

  引經據典太多,則又顯得你拽文,不接地氣。

  呀呀呸,什麽酒的啦?一股稻谷味!

  大家一飲而盡之時,一個尖銳的c3音符,從紅著臉,皺著眉,奇恥大辱似的,站總工發出。

  酒,潑在地上。

  嘿嘿,我覺得,挺好的呀!稻谷清香。

  明先生不動聲色的說。

  戰德成,你,怎麽了?嗆著了嗎?

  錢總,不怒而威,但還是,給了他台階。

  呵呵,沒事,這個酒,剛釀出來,58度呢,可能喝不慣,我考慮不周。要不,你改喝紅酒,好嗎?

  作為主人,我隨機應變,不想破壞酒桌的氣氛。

  啊,不好意思,劉大軍總監,我有些失態,是的,喝不慣,我換酒。謝謝。

  看見所有的人,都面無表情的,注視他,站總工,趕緊就坡下驢。

  羅曼,把紅酒給挨著坐的他倒上了。

  娘子軍,有了戰代表。

  第二杯,請錢總提議,小弟我,大恩不言謝了。

  我站起來,鄭重的抱拳,邀請。

  啊?大軍啊,還是,明總先吧。

  老鄉很感動,但似乎覺得,我應該請新東家先剪彩。

  哈哈哈,大軍做的好!老夫,沒看錯人。所謂,結識新朋友,不忘老朋友,錢老弟,你先來,我最後。

  明先生讚賞有加,對我笑笑。

  一片和諧中,三杯提議酒,完了,接著,就是戰國時代了。

  你想打誰,打誰。於是,各種三十六計出來了,什麽縱橫捭闔,合縱連橫,分化瓦解,各個擊破,挑撥離間,無中生有,聲東擊西,指南打北,統統上演,喝到酣處,酒桌無大小了。

  兒子小睿,吃完飯,領著靜兒,到二樓房間,放起了音樂,這小子,還知道助興。

  恰好,就有一首林俊傑的《曹操》,很傳神的,演義了,當天晚上的,明月山莊。

  不是英雄不讀三國

  若是英雄怎麽能不懂寂寞

  獨自走下長阪坡月光太溫柔

  曹操不囉嗦一心要那荊州

  用陰謀陽謀明說暗奪的摸

  東漢末年分三國

  烽火連天不休

  兒女情長被亂世左右

  誰來煮酒

  爾虞我詐是三國

  說不清對與錯

  紛紛擾擾千百年以後

  一切又從頭

  當然,

作為地主的哥們,在“秦時明月漢時關”中,給各位豪傑一一敬酒,倒換《通關文書》,就不一一列舉了,其中,遇到來者不善,連喝三杯,也是有的。  (三藏)師父,大師兄悟空,自蟠桃大會,酩酊大醉後,戒酒了,穩重了,隻好二師兄,空喊過五關斬六將了,歐耶!

  二師弟悟能,羨慕嫉妒恨,還,自學了現代漢語的,shishang!

  啊!小曼,哦,我要敬你,一杯!哦,你,喝了酒,真好看的啦!哦,像仙女。你要是,跟了我,保證,哦,全聽你的!哦,榮華富貴,來,讓哥抱抱!

  戰總工,在金哥,幫我場子,發起的幾次反圍剿中,早已經,紅塵自有癡情者,莫笑癡情太癡狂了。

  羅曼,羞紅著臉,躲到我的背後,站總工,抱住了我。

  本來,憑哥們的身手,閃開,小菜一碟。

  可是,我左邊,是蓉兒,避無可避。

  這魔爪。

  你看清楚了,好不啦?哥們言行舉止,五大三粗的,他怎麽滴,也變不成仙女啊!

  “連秘書,扶他回賓館,丟人,丟到桃明島了。”

  老鄉勃然大怒,但,語氣還是淡定和冷漠的。

  “我,不走!錢老板啊,看在我,鞍馬勞頓,你幫幫我,讓羅曼,嫁給我,好嗎?她聽你的。”

  唉!英雄總是難過那什麽關哪。

  “哈哈哈,以前,你含蓄追求小曼,我也沒意見,看你本事。誰知道,你這麽下作,罷了,今天,我就幫你問問,省的你,不死心。小曼啊,你喜歡站德成嗎?果斷點,免得人家藕斷絲連,幻想聯翩”

  錢總面沉如水。

  “哎!戰,我說給你早幾回了!我對你,沒感覺!嗯,現在,我要宣布,公開,他,大軍,劉,就是,就是我的未婚夫!金大哥,是吧?”

  羅曼俏臉緋紅,費力的,講完了。然後,一把摟住我。大鳥依人的,樣子。平時,她的漢語,還湊合,一著急,那就語法露怯了。

  俺的娘哎,這是要逆天的節奏哇!怎麽就是未婚夫了,他,哥們,貌似什麽也沒答應吧?這,也太愛憎分明,敢愛敢橫了噢!

  “啊?我不服!”戰總工臉紅脖子粗,“他有什麽好?沒有我相貌英俊,儒雅智慧,海外名校,家世豪華”

  偏頭看看蓉兒,有點震驚和難過,哥們趕緊,搖搖脖子,不易察覺的給她一個安心的眼神。我,也不想,讓她難受,可是,自己真的,什麽也沒有想好,心理,白紙,空無。

  蓉兒,看懂了,踏踏實實的,敬她旁邊的牛娜去了。

  “嘿嘿,你說這話,我們哥幾個,就不愛聽了!”金哥,站起來,沉聲寒臉。“美女喜歡誰,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再說了,小夥,我們覺得不錯!”

  “嘎嘎,小軍很好,重情重義,文武全才的,頂一個!”

  高哥偏著頭,狠狠的審視著戰德成。

  “呵呵,晚了,哥們,噢,他比你先到!呼市,人大軍,就和小曼,好上了,是吧?兄弟們。”

  朱子指著我,擠眉弄眼的。

  “奏是,奏是,鵝們都能證明,呀呀,你說你,還想求個甚?是吧,子江。”

  高哥猛進,方言戲諸侯。

  “嘿嘿!是的!老同學,你可以啊,桃花不斷的哦。”

  子江坦蕩的說。耳朵卻被牛娜,輕輕的揪了一下,你是不是,挺羨慕的啊?

  “呀呀,我又亂想了,不行,我得先敬師娘一杯。”

  小管,可愛的紅著臉,走過來,敬羅曼。

  “哈哈哈,老夫,都覺得有趣了,這都是哪位大導演,大手筆啊?什麽情節,亂七八糟的。不過,錢老弟,這下你該放心了吧?大軍,就算在我這裡,他也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嘍!”

  明先生,也不淡定了,興奮的笑著。

  “嘿嘿,我這個當舅舅的,可管不著!”老鄉還是有點開心,“嗯,小曼不錯,這眼光。”

  在明先生和老鄉,一起過來給我和羅曼敬酒時,戰被連秘書扶著,滿眼不甘和怨恨的回賓館去了。

  呵呵呵,我也參加的啦,辛總監和夏侯主任也一起端杯,湊熱鬧來了。

  嗯,恭喜老板,賀喜老板!又添一親隨大將!

  看看,人夏侯主任,大管家,水平多高。不說親信,也不說親戚。

  “哈哈哈,幹了!”老鄉豪情壯志。

  再坐下來,小曼這大妮,可就不臉紅了。我要敬誰,都是人家主動走過去,給他斟滿,搞得我們的主人家,蓉兒,只能當偵查員了。

  江湖又風平浪靜了。

  大約,感覺都是自己人了,也沒有誰挑起戰爭了,話題,很快被明先生,引到,狼來了。

  有的時候,酒桌上就這樣,誰是另類,或誰不入大流,那就群起而攻之,等那人醉臥沙場君莫笑了,一乾人等,沒勁了。

  要麽,象征性的內訌一下,要麽,乾脆,散了。

  “大軍啊,你看過《狼圖騰》嗎?”

  明先生,總是能,舉重若輕,春雨潤物細無聲。

  “哦,您說的是薑戎先生寫的,那部小說嗎?”

  我猜,明先生,又要借古喻今,提醒我什麽了。

  “嗯,是的。”明先生喝了一口磚茶,睿智的評價到,“有評論稱《狼圖騰》是世界上迄今為止惟一全面研究狼、描繪狼、與狼共舞、人狼合一,以狼為敘事主體的小說。”

  “哦,說到圖騰,我還是有發言權的”朱子,作為蒙古人,他來了興趣。“狼是突厥系民族圖騰,阿爾泰民族的另一支東胡也敬畏狼。漢史載,古代突厥系民族高車認為他們是一個美麗匈奴公主和一匹狼的後代。而烏孫的祖先則傳說是棄嬰和母狼阿史那的後代。烏孫、高車,一為匈奴養子,一為匈奴之後,加之傳為匈奴別部的突厥,皆有狼祖神話,以此推之,匈奴亦當有狼祖神話,只是消失於久遠的歷史年代之中而已。突厥第一汗國的王族姓氏阿史那就是來自於突厥傳說中的母狼阿史那。阿史那這個詞在古突厥語中是指蒼色的狼眼。

  狼圖騰代表的是天'騰格裡',草原人在死後會把屍體運到特定的地方,供狼吃掉,實施“天葬”。蒙古牧民相信狼會將他們的靈魂帶上“騰格裡”(蒙語:天)。他們認為只有這樣做,死後才能到騰格裡享福,才能回到騰格裡的懷抱,在文化大革命以前,蒙古大草原上的牧民就是用這種方式下葬的,這是他們對騰格裡,對天的崇拜。這種傳統在內蒙和蒙古已很少見了。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末,中國大陸內蒙古最後一塊靠近邊境的原始草原。這裡的蒙古牧民還保留著遊牧民族的生態特點,他們自由而浪漫地在草原上放養著牛、羊,與成群的強悍的草原狼共同維護著草原的生態平衡。他們憎恨著狼――狼是侵犯他們家園的敵人;他們同時也敬畏著狼――草原狼幫助蒙古牧民獵殺著草原上不能夠過多承載的食草動物:黃羊、兔子和大大小小的草原鼠。草原狼是蒙古民族的原始圖騰。狼的凶悍、殘忍、智慧和團隊精神,狼的軍事才能和組織分工,曾經是13世紀蒙古軍隊征戰歐亞大陸的天然教官和進化的發動機。

  我們理解了狼性,也就會明白為什麽成吉思汗的鐵蹄能夠掃蕩千軍萬馬橫跨歐亞大陸,狼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中能得以生存,這是每一個有危機感的民族應該思考的問題。狼是蒙古人敬畏的敵人,也是他們相伴一生、甚至是來生的朋友。正是蒙古人帶著狼的精神征服了差不多半個地球,開通了東西方商業貿易與文化的交流。”

  朱子,帶著崇拜和敬畏的神情講完了,猛喝一杯酒,滋滋有味的啃起了,一隻雞大腿。

  “哈哈哈,各位,你們討論狼,錢某人也談談看法”老鄉在桌上輕輕敲擊。“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或者附離來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遊牧民族。北狄一直是華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而華夏的圖騰是龍。這本小說,我也拜讀過,小說最容易引發爭論的地方在於書中觀點的特異性。

  首先是狼的形象,在中國幾千年的文化傳統中,早已經將狼定型為凶殘、愚蠢、險惡的代表,而《狼圖騰》中的狼卻表現出了卓越的智慧、堅毅、充滿靈性和團隊拚搏精神的品質。作者多次將狼的鬥爭智慧與古代的兵法、成吉思汗的戰爭相比較,滿懷熱情地讚美了狼的強者品性。為什麽成吉思汗及其子孫能夠橫掃歐亞?作者認為就是因為學習了狼的精神和智慧的緣故。據說海爾總裁張瑞敏就深受小說中狼的兵法啟發,以此思考企業在競爭中取勝的戰術。

  其次是作者徹底地鮮明地貶斥了農耕文化,而讚美遊牧文化。通過讚美狼性,讚美成吉思汗,作者表達了對遊牧文化的深深向往,以及對漢民族的精神羸弱的蔑視。小說中通過楊克的話充分表達了這一點:“中國漢族是農耕民族,食草民族,從骨子裡就怕狼恨狼,怎麽會崇拜狼圖騰呢?中國漢人崇拜的是主管農業命脈的龍王爺——龍圖騰,只能頂禮膜拜,誠惶誠恐,逆來順受。哪敢像蒙古人那樣學狼、護狼、拜狼又殺狼。人家的圖騰才真能對他們的民族精神和性格,直接產生振奮作用。農耕民族與遊牧民族的民族性格,差別太大了。”

  我個人堅決不讚同這種觀點!作為小說,你盡可以擬人化,你所要描述的動物,美化,是可以的,反正,你也不是主流觀點,而且,這就是個文學作品而已。

  但是,你要因為崇拜狼,而肆意貶低其他民族的崇拜,這就不應該了!

  漢族怕狼,更是荒謬,一部《水滸傳》,連老虎都不懼怕的漢族,怎麽會獨獨怕狼?還有,龍圖騰,它已經越過了一切表象的崇拜,而進入了天人合一的抽象和本質階段,難道,不是更高級的圖騰嗎?

  還有,農耕文化,作為人類文明進步的高級形式,已經被歷史證明了,它的優越性!不能因為,某一次,或某幾次,低一級文明,偶然戰勝了高一級文明(偏偏還采用和吸收了高級文明的武器和發明,並最終被高級文明同化),我們就開歷史倒車,對吧?

  近代歷史,再一次雄辯的證明了:想回到自給自足、閉關鎖國的封建社會,是多麽的幼稚、悲哀和沉痛!清朝的自欺欺人,被比他高一級的文明形式,資本主義的堅船利炮,打得千瘡百孔。

  我們現在的社會主義,是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嶄新的,欣欣向榮的,最高級的文明方式!它必將引領我們,走向繁榮和富強,最終,實現人類大同的共產主義!”

  老鄉的發言,讓我刮目相看,原本以為,這就是個成功的商人,沒想到,人家也是有文化底蘊的,有政策領悟力的!

  羅曼小妞,老是在桌子下面,做小動作,我知道,她在提醒我,發個言,在他舅舅面前,露個臉。可是,哎,我還需要,掙這個表現嗎?

  你舅舅,他心裡沒數嗎?

  今天,我是東道主,讓客人盡興,才是我最大的心願啊!我默默的敬了金哥一杯酒,轉身,準備敬高哥。

  正走著,明先生,點兵了。

  啊,錢老弟的高論,振聾發聵!佩服,不過,大軍啊,你也說說看嘛!是不是,不感興趣,或是沒看這部小說啊?

  坐回座位,喝了一口茶,我站起來,恭恭敬敬的說。

  明先生,錢總,各位,那我就拋個磚?

  不敢看羅曼的含情脈脈和眼裡燦爛的星星,我中氣十足,而又和風細雨的講述。

  狼在我的記憶中是凶猛殘暴的肉食動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隨了我們的幼年時代。草原上的牛羊強壯了蒙古人的體魄,草原上的狼鍛煉了蒙古人的品格。

  我們的計劃生育造就的這一代獨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們的時代什麽都不缺,他們缺少的只是吃苦耐勞,缺少的是像狼一樣的性格和狼一樣的精神。

  就像前段時間,我給兒子念這本書,兒子津津有味地聽我講小狼的故事,我卻多麽希望他能有一點小狼的精神。

  狼的視死如歸和不屈不撓,狼群的中的友愛親情無不震撼著我們的心靈。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獨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狼的狡黠與智慧,使它具有天生的軍事才能。狼頑強不屈的性格,狼的團隊精神和家族責任感,使它有著頑強的生命力和強大的戰鬥力。二戰時期**德國在大西洋海底的潛艇絞殺戰,解放軍出奇製勝的穿插分隔包圍戰術都是狼群戰術的一種。

  《狼圖騰》中的狼不僅是堅毅的強者,還是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神靈。小說中通過牧民畢利格老人的話,表達了狼在草原上的價值和地位:“騰格裡是父,草原是母。狼殺的全是禍害草原的活物,騰格裡能不護著狼嗎?”萬物相生相克才能維護自然平衡,作者在小說中貫注了更深的對天人關系的思考。在他眼中,草原上的狼和牧民是順乎天理而生存的,他們尊重自然規律。違背自然規律的,對自然資源瘋狂掠奪的,是作者反對的。作者由此表達了人與自然的關系,從這一點上來說,這又是一篇生態主義的小說。

  好了,現在,我也說說小說的後記。

  我完全讚同老鄉,錢總的觀點,小說,對狼的描述,入木三分,但是,後面,畫蛇添足的評論就有些以偏概全了。

  前往黑石山的陳陣和楊克用狼圖騰和遊牧精神對中國歷史進行了全新詮釋,認為只有華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華夏才疆域擴大,國富民強,經濟文化繁榮昌盛。正是由於遊牧民族一次次的強大輸血,才使華夏民族得以保土保文保種堅持到近代。

  這裡面,有兩層錯誤,首先,經歷了金、元、清三次大的戰亂,華夏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被曲解和消磨殆盡。其次,農耕文化相比於遊牧文化,始終是一種進步和揚棄,不存在什麽輸血,從某種程度上,遊牧文化摧毀農耕文化,這是一種倒退。

  本書一直強調儒家文化和漢唐遺風,其實,說到底,就是崇文尚武,在儒家文化裡,也有這個思想!

  中庸,並不是後世,以訛傳訛的,軟弱和任人宰割,真正的理解,恰恰是平衡,就是崇文和尚武的,高度平衡。

  遊牧民族,如匈奴和東西突厥,先後在漢唐時期,不是也被華夏,打得找不到北,黯然遠遁嗎?

  那兩個時期,統治階級,勵精圖治,宏圖大略;基層民眾,崇文尚武,精忠報國。

  而且,名將輩出,燦若星漢!

  且不說漢朝衛青、霍去病功勳卓著,單是一個陳湯,就留下了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

  到了唐朝,更不得了,李靖,尉遲敬德、蘇定方,徐世勣平定東突厥;蘇定方,薛仁貴平定西突厥,其中,薛仁貴陣前連發三箭,射殺了敵軍的三個將領,“將軍三箭定天山,壯士長歌入漢關”傳為美談。

  我特別想提出的是,唐朝到底有多強大?

  一個外交官單槍匹馬滅了一個國家。

  647年,一個叫王玄策的唐朝外交官奉命出使天竺。這本是一次心情愉快的旅行,因為唐朝與天竺早已建立外交關系,雙方你來我往,十分融洽。

  然而,這次王玄策抵達天竺時,適逢天竺老國王死了,發生內亂,大臣阿羅那順趁機篡位。新國王聽說來了唐朝使者,腦子一抽風,竟派了2000人馬半路伏擊,搶奪了諸國進貢的財物。除王玄策、蔣師仁外,其余都遇難,王玄策被擒坐牢。

  劇情進入轉折點。

  接著,王和兄弟蔣師仁竟然依靠智慧成功越獄。然後在戒日王之妹拉迦室利公主的幫助下,逃出天竺。

  王玄策他沒有回到長安,當時直接北上去尼泊爾了。

  尼泊爾因畏懼大唐國威,又被王玄策忽悠的頭暈眼花,他以一紙檄文,直接借了七千騎兵,1200吐蕃兵(今西藏)。

  一個文官,就這樣直接帶兵報仇去了。

  在這之前,王玄策從沒有行軍作戰的經驗。但人看了不少國產兵書。

  北天竺茶博和羅城外,王玄策用“火牛陣”(戰國齊將田單的專利權哦)一仗擊潰印度數萬象軍。阿羅順那大驚,守城不出,玄策一心報仇,拿出唐軍攻城的各種手段——雲梯、拋石車、火攻,狠攻月余。公元648年,茶博和羅城兵潰城破,玄策一路追來,斬殺天竺兵將三千,其兵將落水溺斃者超一萬,被俘一萬一千,阿羅順那逃回中天竺。

  王玄策以少勝多,已然報仇。可他不依不饒。

  犯我大唐使者,雖遠必誅!我要滅你國!

  天竺兵將與我大唐外籍軍團一接觸便潰不成軍,阿羅順那棄國投奔東天竺,求得東天竺王屍鳩摩援兵,接著再招集散兵殘將準備反攻唐軍。玄策、師仁設分兵用計引阿羅順那上鉤,一舉全殲阿羅順那殘部,活捉了阿羅順那,余眾盡坑殺。最後,阿羅順那妻子擁兵數萬據守的朝乾托衛城也被蔣師仁攻破,遠近城邑望風而降。

  中天竺滅亡!

  他決定繼續靠著外籍戰士前進,將所有帶有天竺二字的國家全殲。

  天竺王屍鳩摩嚇尿了,忙送牛馬萬頭,弓刀纓絡財寶若乾,向唐師謝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國,王玄策方才罷兵回朝述職,同時將阿羅順那披枷帶鎖押回長安。

  這就是“一人滅一國”的故事。這樣的事情,放在任何朝代都值得大書特書,可由於唐朝的名將太多了,王玄策的的事跡在其間不顯山不露水,只有《新唐書》和《舊唐書》記了幾百個字,勉強流傳了下來。

  我想說的是什麽呢?中華民族獨有的東方智慧和戰爭謀略及經驗,早就經受了幾千年的歷史考驗,關鍵是,是否,有統一的領導,有決心,和民族自豪感!

  我的話,講完了,請大家批評指正。

  我的一席話,引來眾人,長久的思考。

  哈哈哈,小夥,我對你們的高深評論,不做分析,我只是說說我的親身體驗吧!

  金哥豪爽的說。

  那時候,我剛參加工作,在某旗擔任民警。

  有一天,大雪紛紛揚揚,道路難走。

  我要翻過一座山,去勘察偵破一起盜竊案現場。同行的,還有一個中年同事。

  在即將下坡,到達平地時,真的陷入巨大的危險。

  剛開始,是10幾隻餓急的草原狼,在我們用手槍,打死2隻後,嗜血的狼群更加興奮,不要命的發起進攻,同時,還有一隻,應該是狼王,淒厲的長嚎,引來了20、30隻的更大的狼群。

  那天,我倆都以為,要命喪狼口了。

  子彈,只有10發多,而且,你不能確保,行進中,還能每發子彈,消滅一隻狼吧?

  這些畜生,又狡猾,它會犧牲幾隻,其余的,高高躍起,撲咬坐騎。

  難道,他們懂得我們的兵法?

  射人先射馬。

  後來,我常常想,說人向狼學習,有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狼學會了人類圍獵的經驗,通過基因遺傳,一代代積累吧!

  特別是,在早先中原地區,狼真不少!

  可是,後來,被華夏民族,消滅得差不多了,剩余的,跑到草原,模仿人類的圍獵,甚至戰爭經驗,還一時成了精了!

  草原無老虎,狼群稱大王吧。

  金哥,心有余悸的,講完了。

  哎,金大哥,後來呢?

  羅曼聽得津津有味。

  噢,對了,後來很簡單,遇到了帶著自動步槍和套馬杆的牧民民兵隊,狼最怕套馬杆了,知道,這是絞刑。而且,套馬杆很長,可以遠距離攻擊它,而它,夠不著。

  哎呀,金哥的故事更精彩哦,小說中北京知青陳陣,單騎獨人、赤手空拳的他誤闖入狼陣,恐懼讓他失去任何知覺,是大青馬的勇氣和智慧讓他靈魂回竅,阿爸曾經的教誨讓他突來靈感,竟出奇不意地用鋼蹬敲擊嚇退狼群從而僥幸脫險。

  朱子感歎的說道。

  嘎嘎,鵝也講講主要故事情節吧。其中,最關心的是,涉及軍事謀略的一段。

  高哥猛進也怡然自得的講述到,還陶醉的眯著眼睛。

  陳陣原以為三頭狼才能對付一隻黃羊,但數幾十隻狼就這樣對上千隻黃羊進行了一次成功的圍剿,它們采用圍三缺一的包抄方式,包含了兩翼包抄,中間穿插,分割殺單等手段,驅趕著沒有經驗的年輕黃羊,從山的北面,跑到山頂後,有經驗的老黃羊,識破詭計,向來時的山坡,冒死高速衝擊,大多數,年輕的黃羊,被驅趕著,一步步衝向山南面,而在南面的山腳下,是被厚厚的積雪,掩藏的巨大雪窩,類似於沼澤地。只有,身體很輕的小黃羊,才能僥幸脫逃。

  狼群的計謀,我還是傾向於金哥的觀點,可能是向我們兵法鼻祖,學習的!不是說,古代冷兵器戰爭中,常常有群狼,屹立山頂,觀戰和長嘯嗎?

  我認為,搶吃戰死的士兵屍體,倒在其次,學習軍事戰略和戰術,可能是其主要目的!完全免費的哦。這一點也不奇怪,你比如,老鼠,和人類的長期鬥爭,都進化出了抗藥性;最典型的是細菌,耐藥的基因進化,有加速的趨勢。

  狼群圍獵成功後,隻吃雪窩最外圍的黃羊,而把雪窩當成天然冰箱,等到春天,冰雪融化,再慢悠悠的進去,享受美餐。

  但是,人卻搶了狼儲存的食物。

  為了報復人的貪婪,狼利用冬季風雪和夏季蚊災的掩護,發動了兩次大規模的偷襲軍馬群的殘酷而壯烈的戰役。於是人又被激怒了。來自於農耕民族的幹部不顧蒙古牧民的反對,開始了大規模的圍獵狼群的戰鬥。

  狼在死亡前的尊嚴和犧牲精神震撼了陳陣。陳陣發現狼是動物中唯一不可馴服的、十分神秘的動物。比如,第一次面對食物或者面對大批食物的時候,會舉行跑圈,類似現代宗教的感恩儀式或者祭祀;比如,狼一旦離開大地就會顫抖無力,又像希臘神話中的安泰。

  人們首先用現代武器殺狼,將僅存的狼驅趕到邊境外。進而,大片的開墾草原土地。幾年以後,草原上鼠害橫行,大片的草原沙化。在作品的最後,也就小說的尾聲,來自於蒙古草原的沙塵暴已經遮天避日地肆虐北京,浮塵甚至飄過大海,在日本和韓國的天空遊蕩……

  人類失去的不僅是草原不僅是狼,真正失去的是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價值觀;失去的是中華民族早期的圖騰:自由、獨立、頑強、勇敢的精神、永不屈服、決不投降的性格、意志和尊嚴。這是《狼圖騰》的主題和作家悲愴的呼喚。

  高哥也敘述完了。

  其實,我隻想說,天人合一,才是正道。

  明先生特意看了看我,很有深意的提醒。

  晚飯後,9點多了,牛娜要展示歌星的風采,除了明先生和錢總回賓館休息,說他們在,年輕人放不開外,都去了鎮上,一家叫桃明霓虹的KTV。

  牛娜當仁不讓,演唱了一首豫劇《花木蘭》選段

  劉大哥講話理太偏

  誰說女子享清閑

  男子打仗在邊關

  女子紡織在家園

  白天去種地

  夜晚來紡棉

  不分晝夜辛勤把活乾

  將士們才能有這吃和穿

  恁要不相信啊

  請往那身上看

  咱們的鞋和襪,還有衣和衫

  千針萬線可都是她們褳啊~~~~~

  有許多女英雄,也把功勞建,

  為國殺敵是代代出英賢,

  這女子們哪一點不如兒男

  確實有專業水準,只是,看著我唱,就讓我有些心虛了!

  啊?哥們,沒講過一句話哦。怎麽就理太偏哪?靜靜的聽別人演唱,也是一種尊重和素質。

  接著,她點了首,經常走穴,演唱的歌曲《知心愛人》。

  因為是合唱,子江當仁不讓的演唱了,忽而雲貴高原,忽而東海之濱,時而呼嘯狼嚎,間或童聲奶氣,搞得歡笑不斷,掌聲迭起!

  嗯,謝謝大家的熱情掌聲!來到桃明,謝謝大軍和蓉兒!

  牛娜還很謙虛的謝幕呢。

  想想後來,人說,快讓楊大哥回去吧!他那嗷的一嗓子,銀唱歌是要錢,他唱歌是,要命哪!

  管他呢,重在參與,不是嗎?

  金哥繼續俄羅斯風格,《山楂樹》,朱子《雕花的馬鞍》,高哥因為被呼市文工團演員誇獎過,就把著《天邊》了。

  隔了會,小睿和靜兒,嚷嚷著,也要演唱。

  哈哈哈,小夥,不錯哦,讓金童玉女,唱一個唄!

  金哥拍手讚成,又笑著對蓉兒和我求情。

  兒子領著妹妹, 唱了首《紅星閃閃》

  別說,還挺不錯的,很有氣勢。贏得了一片掌聲。

  嘎嘎嘎,紅星鎮上唱紅星,好啊!

  高哥還專門鄭重的獻花(塑料花),朱子則端起啤酒,敬兩位小選手。

  其樂融融!

  等蓉兒演唱完《映山紅》,那唱腔,民族唱法,溫婉,悠長,深情。

  某些人有些發呆了,以為,是媽媽,來到了小島。

  哎!小豬豬,你也來一個嘛!

  羅曼碰了碰我。

  在起哄中,我演唱了一首《紅星照我去戰鬥》

  小小竹排江中遊,巍巍青山兩岸走。

  歌詞,把我帶到了少年,家鄉龍罡河裡。

  掌聲,還是有的。

  羅曼非要和我合唱一首《糊塗的愛》

  她的音域非常寬廣,加上會美聲,把哥們的溫柔,帶到夜空中去了,贏得了子江的待遇!

  尖叫聲,口哨聲。

  哈哈哈!

  最讓人難忘的是,蓉兒,默默的點唱了一首歌電影《漁島怒潮》插曲,《送別》。

  送君送到大路旁,君的恩情永不忘,農友鄉親心裡亮,隔山隔水永相望。送君送到大樹下,心裡幾多知心話,出生入死鬧革命,槍林彈雨把敵殺;半間屋前川水流,革命的友誼才開頭,那有利刀能劈水,那有利劍能斬愁。

  讓我惆悵不已。

  晚上,送金哥們回賓館,在羅曼門口,她借著酒興,勇敢的,緊緊張張地,一把摟住了我,關閉藍寶石,長久的,濕吻了,目瞪口呆的我,啊?這可真的是,法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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