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又被稱為波斯第一帝國,是古波斯地區第一個,把版圖擴張到,中亞及西亞大部分地區的君主製帝國,也是第一個橫跨歐亞非三洲的帝國。
極盛時期的領土疆域,東起印度河平原、帕米爾高原,南到埃及、利比亞,西至小亞細亞、巴爾乾半島,北達高加索山脈、鹹海。
公元前330年,在馬其頓王國亞歷山大大帝的進攻下,帝國都城波斯波利斯陷落,大流士三世在逃亡中被害,帝國滅亡。
有趣的是,不管是秦國還是亞歷山大出身的“馬其頓”,其本身之於華夏、波斯文明來說,出身都不能算是很正。
然而正是因為他們的邊緣地位,能夠為原有的文明注入新的活力,包括更沒有包袱,才使之在諸侯/城邦相爭的紛雜時代,脫穎而出。
當然,秦帝國與馬其頓帝國還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短命。
作為一個大變革時代的先行者,這看起來更像他們的宿命。
真正讓兩大板塊穩定進入帝國時代的,是後來從前者汲取教訓的漢帝國和羅馬帝國。
至於印度,又會是誰來完成這一歷史使命?
那些列國時代誕生的宗J思想,對印度雅利安文明的基礎:婆羅門/種姓文化,造成那些重大影響呢?
雅利安人並非是,第一支進入南亞次大陸的“白種人”,可能也不是第一支。
公元前6世紀末,波斯帝國在大流士一世的統領下,向印度河流域擴張。
從種族角度看,這可以被視作“高地雅利安人”(伊朗)與“低地雅利安人”之間的戰爭。
當然,兩支雅利安人後裔分化已久,早已變成了文化皆然不同的兩個民族。
在這片高原上,佔據主導地位的宗J叫作“瑣羅亞斯德J”,也就是國人所稱的“祅J”,俗稱“拜火J”。
拜火教很多時候,被歸類於比較特別的“二元S教”。
既;認定世界是由善神所創造的,善神的化身是“火”,而惡神則在盡一切力量,破壞這個世界。
這一源自波斯的古老宗J,很多J義,後來為同樣興起於,波斯的另一個二元S教,“摩尼J”所吸收。
在唐以前的天朝經典、史籍中,已可找到有關火祆教的記載。
這一教派,從中亞傳入我國西域地區,在西域進入其發展的鼎盛時期。
據唐朝(618~907)哈密方志《沙州伊州地志》(殘卷)記載。
當時哈密有一座襖廟,該廟的教主翟磐陀曾入京朝見皇帝。
並表演了神靈附體和利刃穿腹的幻術,被唐朝皇帝賜予“遊擊將軍”稱號。
在宋朝也被稱為食菜魔教,也有稱“明教”的。
自從方臘起義失敗後,祆教在中原地區,不斷遭受打擊而日漸衰落。
所以,從宋代(960~1279)以後,不再見於文獻記載中。
由於二元S教認定,善神終將戰勝惡神,所以也有人認這二元S教,也算是一種“一S教”。
然而大家要所稱“一S教”中的一神,是一個絕對概念,不能存在任何其它人格化的神。
拜火教顯然並不符合這個要求,更何況它的宗J體系裡,還有其它神祇的存在。
因此拜火教本身,仍是多S教的一種類型,其看起來有些偏向一S教體系的J義,
後來反而成為其,抵禦綠教入侵的弱點,畢竟做為3.0版本的一S教,
綠教在強調“神”的唯一性、主導性方面,要更為強大。
後世在伊朗地區,幾乎看不到拜火教徒的存在了,而在與之相鄰的印度西海岸,
還有一支人數僅數萬,卻對印度經濟,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拜火教後裔——帕西人存在。
所謂“帕西”的原意,其實就是波斯。
在印度,帕西人的存在,一如Y太人在米國的存在。
後世印度最大的企業,“T塔集團”就是帕西人的產業。
另一個讓“帕西人”聲名鵲起的事件,是一個叫做“費羅茲?G地”的帕西青年,
成為了L赫魯的女婿,並由此誕生了印度Z壇,最為顯赫的“L赫魯?G地家族”。
由於這個帕西青年的姓氏,與S雄G地太過相似,以至於很多人願意相信,
當初G地為了成全這段姻緣,曾經將自己的姓氏送給那位帕西G地。
不過,S雄G地本人,到底有沒有把自己的Z治遺產,留給“L赫魯-G地家族”,並不是我們所關心的。
畢竟這種說法,能讓那些後來姓G地的印渡Z理,在Z治淵源上,將更為印度民眾所接受。
相比之下,帕西人在印度定居的古吉拉特邦,在地緣上有何特別之處,會更值得關注。
要知道,古吉拉特邦也是,後世印渡Z理M迪的“龍興之地”。
正是因為在古吉拉特邦的施政成功,尤其是經濟上的。
M迪才會成為印渡Z理,並成為印度,成就大國夢的希望。
現在還是回到拜火教的鼎盛時期,去看看它有沒有機會,引領“伊朗雅利安人”,去同化印度雅利安人。
其實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在Z治曾經強大無比的波斯帝國,並沒有做到這一點。
不僅它沒有做到,後來控制主導南亞次大陸Z治,將近千年的綠教,
以及,攜技術優勢而控制整個印度的大英帝國,也沒能在這片土地上,用他們的X仰壓倒印度J。
這並不是說,印度J的J義本身,比之其它宗J更為強悍。
而是在於印度J與“種姓制度”,完全融為了一體,成為了印度社會結構、文化的基礎。
比如在印度神話中,上古之神“普魯沙”的身體各部分,化身成為了世間萬物的基礎及諸神。
其中他的口變為婆羅門,雙臂變為刹帝利,雙腿變為吠舍,兩腳則變為首陀羅。
類似的設定,讓徹底改造印度變得極為的困難。
如何統治人口遠多於自己的印度,是任何一個入侵印度的外族,所必須解決的問題。
接受印度原有的種姓制度,是控制這片土地的最有效方法。
二者間達成妥協的通行辦法,是入侵者不破壞印J原有的宗J、社會結構。
同時,身為祭司階層的“婆羅門”,給予征服民族“刹帝利”的階層的地位,並幫助其統治印度。